1.有谁知道2007年美术统考的确切时间的告诉我一声

2.广东:2007年普通高考广东卷考试说明解读

3.2007年江苏省高考制度

4.高考改革体制

5.内蒙古2007高考改革?

2007高考改革_2007高考试卷

广东省是我国最早进行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4省(市、区)之一,从2004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开始普通高中新课程的实验。为了与普通高中新课程相适应,2006年4月30日,《广东省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普通高考改革方案》出台,拉开了2007年广东省高考改革的序幕。在经过2007年与2008年两轮高考实践检验的基础上,该省又于08年11月推出了《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改革调整方案》,自2010年起开始实施。比较前后两个高考方案,我们不难发现,调整后的高考方案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变化: 变化一:高考统考科目删繁就简,更加追求考试的公平与公正 2007年至2009年广东高考考试科目设置为:“3+文科基础/理科基础+X”,“3”为必考科目,指语文、数学和外语(含听力),其中数学分为数学(文科)和数学(理科)。 “文科基础”指报考文科类专业考生所需具备的基础,为指定选考科目,全部采用选择题,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内容。其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的内容占分值70%,物理、化学、生物的内容占分值的30%。 “理科基础”指报考理科类专业考生所需具备的基础,为指定选考科目,全部采用选择题,包括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等学科内容。其中物理、化学、生物的内容占分值70%,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的内容占分值的30%。 “X”为专业选考科目,有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音乐术科、美术术科、体育术科等9门学科。 2010年起广东省高考统考科目调整为:“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3”为语文、数学、外语3科,其中数学分为文科数学和理科数学,外语为英语、法语、德语、日语、俄语、西班牙语的任一种(具体科目以教育部当年规定为准)。文科综合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个科目,理科综合包括物理、化学、生物3个科目。文/理综合试卷均采用3科合卷的方式,不设选做题。 同时,广东省高考英语学科开始更注重听说测试。2010年英语科笔试(含听力)卷面满分值150分;2011年起英语科笔试与听说考试合计满分值150分,其中,听说考试占英语科总分的10%。以后,听说考试成绩占英语科总分的比例视实施情况适当调整,具体要求在考试大纲说明中规定。英语听说考试一般安排在3至4月份。 广东省调整后的高考方案的科目设置与2008年1月颁布的《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新课程省份深化高校招生考试改革的指导意见》精神完全一致:“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和相关科目,相关科目一般为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也可以根据本省实际设置其他科目,各科目考试范围由国家制定的新课程《考试大纲》规定。是否增加选考内容以及选考内容比重等,由各地根据本省份高中课程改革实际及各考试科目的特点确定。” 由此可见,广东省调整后的高考方案最显著的特点就是高考统考科目删繁就简,由9科减少到6科,将能有效地减轻考生过重的学业负担。 在2007年高考方案实施后,广东省事实上已经成为国内高考涉及科目最多、学生负担最重的省份之一。因为“文科基础”与“理科基础”均涵盖了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内容,考生必须同时面对9门学科的备考复习。尽管有的科目只占十几分,但覆盖的内容多,备考的时间无法减少;虽然有些试题以选择题为主,但考生如不能掌握好学科内容也只能任意猜想。 而且,选考科目X还存在着与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中至少有1个科目要重复考的现象,学生被迫过早偏科。 广东省调整后的高考方案更加追求考试的公平与公正。在现行高考方案实施的过程中,X科目虽然体现了新课程所倡导的新理念,即课程具有选择性,但科目分值不等值的现象客观存在,如果考生选考的科目试题难,X科目的分数将不可避免地会降低,势必会影响到这些考生的总分与录取,这个考生群体也就在客观上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 在2007年与2008年某些省份(如广东省、江苏省)的高考录取过程中,已经出现了如选考物理的考生吃亏、选考化学的考生总分高的现象,甚至导致了物理系录取不少选考化学的高分考生,很多选考物理的考生因为物理得分普遍低而失去了被物理系录取的机会。X科目的取消,能避免选考科目分值不等值的现象,从而保证了高考选拔的公平与公正。 变化二:建立起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为高校录取时的多元综合评价奠定基础 与《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新课程省份深化高校招生考试改革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相一致,广东省调整后的2010年高考方案规定:“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组成部分。”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安排在高中第三学年上学期结束前完成。普通高中学生在校期间可报考两次,毕业后不再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广东省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与海南省的基础会考十分相似,实行文、理科“反向考试”:文科类与艺术类考生,考试科目指定为物理、化学、生物3门学科;理科类与体育类考生,考试科目指定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学科。 各科目的考试内容,包括各学科课程标准的共同必修内容和粤教研7号文中指定的选修内容,适当反映考生学习内容的多样性,体现一定的选择性。近期全部采用选择题,以后再逐步增加其他题型。 各科目的卷面满分值为100分,成绩公布采用等级分,各科公布成绩分为A、B、C、D4个等级:100分-85分为A级,84分-70分为B级,69分-50分为C级,49分-25分为D级,24分及以下不给等级。 广东省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由该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命题、统一组织考试、统一组织评卷、统一组织成绩评定和公布成绩。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行文、理科“反向考试”,既减轻了全科高考给考生带来的负担,又能防止考生过早文理分科,从而保证了国家课程计划的全面落实,也为高校录取时的多元综合评价奠定了基础。 变化三:建立起多元综合评价的高校录取模式,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将与高校录取直接挂钩 广东省调整后的2010年高考方案的高校录取基本模式是:“以统一的招生考试为基础,结合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招生学校测试等方式,全面、综合考查学生。根据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不同特点高校的要求,分层次、分类别设置录取条件和制定录取办法。” 国家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除了以高考统考成绩为基础、结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及综合素质评价情况择优录取外,还可以与招生学校测试相结合进行录取;一般本科院校以高考统考成绩为主,结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及综合素质评价情况进行择优录取;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实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与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基础知识、技能考试成绩相结合的录取办法;一般高等职业院校以高考统考成绩为主,结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及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进行择优录取。并且以后还将创造条件,积极探索,争取所有高等职业院校实施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主,结合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基础知识、技能考试成绩和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进行择优录取的方式。 值得关注的是,广东省的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将与高校录取直接挂钩,为各类院校的录取设置了以下门槛:一本院校要求考生3门学科成绩均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二本院校要求考生3门学科的学业水平考试均获得等级成绩,且考试成绩中至少有两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第三批专科院校(含第三批A类、B类院校)要求考生3门学科的学业水平考试均获得等级成绩,且考试成绩中至少有1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各批次艺术类与体育类专业要求考生3门学科的学业水平考试至少有两门学科成绩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考生同一学科参加两次或以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取较高等级成绩。 由于广东省2009届考生已经按照2007年高考方案在实施教学,出于稳定过渡的考虑,广东省调整后的高考方案自2010年起开始实施。可以看出,广东省调整后的的高考方案是在《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新课程省份深化高校招生考试改革的指导意见》的框架下,借鉴了江苏方案中的学业水平考试、海南方案中的反向基础会考与浙江方案中不同类型高校设置不同的录取条件等积极的因素,并结合广东省的省情而制定的一套全新方案。

有谁知道2007年美术统考的确切时间的告诉我一声

目前高考的改革情况如下:

2007年高考:山东,广东,宁夏,海南四省区首次进行课标高考;

2008年高考:江苏进入新课标高考行列;

2009年高考:安徽,福建,浙江,辽宁,天津进入新课标高考行列;

2010年高考:黑龙江、吉林、陕西、湖南、北京进入新课标高考行列;

2011年:河南、山西、江西、新疆、新疆兵团进入新课标高考行列;

2013年:全国各地全部实行新课标高考。

另外:湖北,四川,江西等地有部分学科的自己的考试说明。

总的来说,江苏,山东,广东的教育走在前列。

2010年新课标高考的陕西,黑龙江,吉林会参考海南,宁夏的部分考试模式(即新课标全国卷)

广东:2007年普通高考广东卷考试说明解读

高考的话变动很大

广东2007年高考将有八大变化

按文理倾向分科统考时间再缩半天明年高考不变

昨天,广东省教育厅正式公布了2007年高考改革方案(征求意见2稿),将对现行的高考方案进行调整完善,这将直接影响到现在高二及以下学生的高考。但明年高考仍按现行模式“3+综合+X”进行,现在的高三学生不必担心。

这次改革是关系到千家万户的重大事件。为此,省教育厅将在方案(征求意见2稿)公布后的两周时间里,在教育系统内部再次收集整理反馈意见,对高考改革方案进行最后的修改,最后上报省政府,由省政府批准并报教育部备案后正式公布,2007年正式实施。

据介绍,按照新方案进行的2007年高考与现行高考相比将有八大变化。

2007年的高考将有那八大变化?制定该方案的省教育厅普通高考改革研究课题组有关负责人进行了解读。

变化1:数学分拆“文、理”

变化内容:2007年广东高考将为“3+文科基础/理科基础+X”。“3”仍为语文、数学和外语,但与现行操作不同的是,数学不再是统一一种要求,而是按学科分为数学(文科)和数学(理科),这对于文科考生来说将降低考试难度,是一大利好消息。

权威解读:目前高考统考数学,对非理科生的数学掌握能力要求偏高。而新方案中数学按文、理分科,则完整反映了新课程对数学教学的调整要求。

高中新课程标准中数学按照学生不同发展倾向设置学习要求和内容,不同发展倾向的学生数学选修的系列可以不同。这些不同反映到高考上,就要求分别考核报考科类不同的考生。数学分文、理科考试减轻了中学教学和学生学习的负担,同时不影响高校选拔人才。

变化2:“大综合”一分为二

变化内容:现行的所有考生都必须参加的“综合科”考试将一分为二成“文科基础”和“理科基础”。“文科基础”指报考文科类专业考生所需具备的基础,为指定选考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内容,其中物、化、生占30%,其它占70%。“理科基础”则为报考理科类专业考生所需具备的基础,也为指定选考科目。包括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等学科内容,其中物、化、生占70%,其它占30%。

权威解读:把现行“综合科”分成“文/理科基础”,并不是简单地拆分,也不等同于过往“大文、大理”的断然分隔。

现行的综合能力测试是对中学生应掌握的基本水平进行考核,要求除艺术类的每位考生都要参加,所有考生的考试内容相同,不利于学生不同学科发展倾向的形成,造成学生负担过重。“大综合”一分为二后,让不同发展倾向的学生分别考“文科基础”和“理科基础”,既可体现对高中学生全面发展的要求,防止过早偏科,也因考试内容的侧重点不同而有利于学生学科发展的倾向形成,与新课程方案所强调的“掌握必需的经典知识及灵活运用的能力”相呼应。

变化3:基础考全用选择题

变化内容:“文科基础”、“理科基础”全部只考新课改的必修课的内容,且考试形式全部为选择题。

权威解读:所谓“基础”考查的就是学科的基础性知识,因此只考必修课内容,并运用“选择题”的形式只考学生“应知应会”的基础知识点。这样一来,在科目数量不变的前提下,通过内容和形式上的变化,使考试难度降低,从而减轻学生负担。这是此次高考改革亮点所在。

变化4:“X”科删除英语(2)

变化内容:“X”为专业选考科目,有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音乐术科、美术术科、体育术科等9门学科,比现行高考少了一门“英语(2)”。

权威解读:删除“英语(2)”主要是基于高考的选拔性功能及学科公平性问题。如把英语(2)继续作为专业选考科目,就与必考科目“外语”有一定程度的重复,相当于使选考该科的考生只需准备“语文、数学、英语、文/理科基础”4科,比选考其它专业科目的考生少准备了1科,失去了高考的学科公平选拔的意义。

变化5:科目组合三变四

变化内容:考试科目组合类别把现行的普通类分成“文科类(含外语类,下同)”和“理科类”。即参加2007年高考的考生将分为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艺术类。

权威解读:考试科目组合按照高校招生专业分为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艺术类4种科目组合,是考虑到高校各专业录取时文理分列招生计划,有利于引导高校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科学、合理确定考试科目。同时,可分别按文科类、理科类考生群体转换总分标准分,体现同一考生群体的共同性,更有助于公平选拔。

变化6:文理分开划取分数线

变化内容:录取分数线原来的普通类一分为二为两类分数线,一条是文科类,一条是理科类。

权威解读:在现行的高校招录中,由于部分本科高校在录取时绝对追求高分生源。在没有按科类划定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造成不少理工科类专业招收了选考思想政治或历史的学生,给学生后续学习及高校教学都带来了困难。同时,也容易误导学生选择易上线的考试科目,使选考科目出现“扎堆”。实行文理分列招生计划,分类划线,有利于中学生按照兴趣、特长和职业发展意向选择考试科目;有利于改变同一招生专业不同选考科同一录取标准造成的不合理现象,更好地保证录取工作公平、公正。

变化7:统考时间再缩半天

变化内容:高考统一考试时间为6月7、8、9日,比现行的考试时间再缩短了半天。同时,外语口语考试将在4月进行,外语口语成绩不计入总分。

权威解读:由于“英语(2)”不再作为“X”选考科目之一,因此,统一的考试时间再次缩短,即从原来的3天半缩短为2007年的三天时间。

变化8:综合评价将为录取依据

变化内容:增加一项内容,那就是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以写实性文字表述方式分项目记入考生电子档案,内容包括中学期间各科目学分获得情况,技术领域、艺术领域等表现情况或获奖情况。综合素质评价将作为高校录取依据之一。

权威解读:综合素质培养是人才培养的核心要求,也是新课程改革的重点。新方案明确把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考录取依据之一,反映了评价多元化的趋势,有利于引导中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同时,高校在录取阅档时可有针对地进行判断,在一定程度上改变单凭高考分数录取新生的做法。

但综合素质评价在高考中的应用要建立在高诚信的基础上,需要中学、社会的积极配合。由于区域之间、中学之间客观存在的水平差异,不同地区、不同中学对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和标准把握不尽相同,将增加高校录取客观评定的难度。所以,综合素质评价在高考使用应是渐进的过程。

2007年江苏省高考制度

今年5月,教育部考试中心印发了《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课程标准实验版)》(以下简称《考试大纲》),这是教育部为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省区2007年高考而制订的。

由于四个实验省区的高考方案各不相同,教学水平各不相同,开设选修课也各不相同,教育部要求各实验省区在坚持统一的《考试大纲》的基础上,根据《考试大纲》的指导原则,结合本省区高考方案和教学实际制定符合本省区的《考试大纲的说明》。根据这一要求,广东省教育厅在广泛深入研究基础上,制订了《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的说明(广东卷)》(以下简称《考试说明》),经教育部考试中心审定批准,我省《考试说明》现已印发。教育部《考试大纲》及我省《考试说明》既是2007年我省普通高考命题的依据,也是参加2007年普通高考考生的复习依据。

 制订我省2007年高考各学科《考试说明》,立足于推进高考改革,促进我省高中新课程改革的深入进行,是落实我省实施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后高考新方案的又一项重要工作。制订过程充分深入了解了我省2007届高中毕业班各学科教学的实际进程,进行了适当的测试,反复征求了学科专家的意见,并经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的专家审定。

 一、编制我省《考试说明》的基本原则

 (一)以普通高中新课程标准和《考试大纲》为依据,同时充分考虑我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实际进程。《考试大纲》规定的每学科的必考内容全部作为考试内容;每学科选考内容的确定则根据我省高考方案的要求及各学科选修课开设的实际情况,在《考试大纲》的范围内确定。

 (二)确保高考的公平与科学,切实减轻高中生的课业负担。在《考试大纲》范围内做减法,避免因考试内容繁杂不合理地加重高中生的课业负担。依据新课程的理念和教育部高考内容改革的精神制定科学的命题指导思想,既要实现为高校选拔合格新生的目的,又要正确引导高中课程改革的推进。

 (三)命题以能力立意,强化对基本素质的考查;学科考试注重综合考查考生应用学科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引导教学夯实基础,注重学生的知识积累与能力的持续发展。

 (四)根据我省高考方案科目设置的特点及各学科选修课开设的实际情况确定各学科的考试内容。除文科基础/理科基础外,各学科选考内容均在《广东省普通高中选修课开设指导意见》规定范围内。选考内容通过设置选做题方式,让考生选做。各学科的选考内容分值的比例在该学科总分值的5%~10%之间。

 (五)符合选拔性考试规律,确保平稳过渡。

 二、我省《考试说明》的特点

 (一)依据教育部《考试大纲》及我省高考方案,细化了高考各学科的考试要求。

 教育部《考试大纲》规定了考试性质、考试能力要求、考试内容和范围。我省《考试说明》根据《考试大纲》的要求和高考的目的与规律,明确了各科目的命题指导思想,规定了各科目的试卷结构、难度要求;根据我省中学学科教学的要求与实际确定必考与选考内容;提供了题型示例。教育部《考试大纲》与我省《考试说明》共同构成2007年普通高考广东卷学科命题与考试的要求。

 (二)在教育部《考试大纲》规定的考试范围内确定我省各学科考试范围与内容,对广东考生更有针对性。

 教育部《考试大纲》是对2007年高考各学科的总体要求,面向全部实验省(区)。根据我省高考改革的需要与高中学科教学的改革与发展,考虑到高中课程改革是一个渐进的过程、需要逐步深入,从符合我省中学教学实际、减轻高中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出发,在确保高等学校招收到高素质的合格新生的基础上,我省《考试说明》各学科考试范围与内容在教育部《考试大纲》规定的考试范围内做减法,使2007年高考广东卷更符合广东考生的学业实际。

 (三)既反映高考改革的特点,又充分体现高中新课程改革的要求,既有必做题,又有选做题。

 教育部《考试大纲》在明确高考是选拔性考试,应具有较高的信度、效度,必要的区分度和适当的难度,维护统一考试的前提下,充分反映了高中新课程标准中倡导的课程内容在共同基础要求下的多样性和选择性,为学生的个性化发展提供空间的理念。《考试大纲》不仅指定了必考范围,还设置了选考内容,允许考生在选考的范围内可选择题目。我省《考试说明》认真落实了教育部《考试大纲》的新要求,除英语科、文科基础、理科基础外各学科既设置了必做题,又设置了选做题给考生选做。并根据高考改革的发展方向和考试的规律,合理地设定了各学科选做题比例。这既符合高考改革与发展的要求,也有利于促进高中新课改实验的进行,为基础教育改革与人才培养目标的发展进行有益的尝试。

 (四)文科基础、理科基础只考共同必修内容,全部采用选择题。

 文科基础、理科基础是我省高考新方案中的指定选考科目。设置的目的是发挥高考对中学课程开设的指引作用,检查考生掌握相关的人文科学知识和基本的自然科学知识的程度,以及达到共同基础要求的水平。根据教育部《考试大纲》对相关学科的必考要求,结合这两个科目的考试目的,我省《考试说明》具体确定了这两个科目的考试范围是相关学科的共同必修内容,反映对合格高中毕业生的基本水平要求。题型全部采用选择题,体现降低难度的指导思想。

 (五)各学科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在继承的基础上发展,保持稳定性。

 我省《考试说明》根据教育部《考试大纲》的要求,在考试内容上充分体现了高中课程改革的要求。同时,认真研究了各学科的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继承与发展的关系,在考试形式、题量、题型等方面保持了稳定性,体现平稳过渡的指导思想。

高考改革体制

楼上说的是2007考的东西,08年已经改了,我就是07年参加高考的,一共考五门,俗称3+2,每门都是150,共750,我不知道你指哪个,07年的我不重复了,就在楼上,而你说的:“也有说3+2的,还有说语文170分数英140分的,到底信哪个啊,老师说2010年陕西高考仿这个!!”是另外的东西,08年新的方案,我来给你看:

江苏省教育厅公布2008年普通高考

方案

备受关注的江苏2008年高考方案终于可以揭开面纱。江苏省教育厅于2006年9月22日向媒体公布初步审定的2008年高考方案并通过公示向社会广泛征集意见、建议,从而进一步完善08年高考方案。以下为方案全文:

经国家教育部批准, 从2005年秋季开始,江苏省进行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为了与高中新课程相配套,江苏省教育厅组织专门力量,研制了2008年普通高考方案。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考模式为“3+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

一、 指导思想

高考方案的制定坚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坚持从江苏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实际出发。高考方案的实施要有利于中学推进课程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利于减轻学生学业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利于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择优选拔人才。

二、 科目设置

(一) 统考科目

语文、数学、外语三门。

(二) 学业水平测试科目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含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等七门。其中选修测试科目两门,必修测试科目五门。选修测试科目由考生在历史、物理中选择一门,在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四门中选择一门。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中,考生选定的两门选修测试科目之外的五门为必修测试科目。艺术类、体育类考生选修测试科目为艺术或体育专业;如不兼报普通类专业,可选择七门必修测试科目。

(三) 综合素质评价普通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

三、 考试安排及成绩处理

(一)、语文、数学、外语考试

1. 考试日程和时间

语文:6月7日上午,150分钟。

数学:6月8日上午,120分钟。

外语:6月8日下午,120分钟。

语文、数学设附加题,加试附加题的考生考试时间增加30分钟。选修测试历史的考生加试语文附加题,选修测试物理的考生加试数学附加题。不兼报普通类专业的艺术类、体育类考生不考附加题。外语考试包含听力测试,外语专业的口语测试另行安排。

2. 成绩处理

每门150分,总分450分。

另外,语文、数学附加题各设30分。

(二) 学业水平测试

1. 测试日程和时间

必修科目测试:高二下学期、高三下学期,每年的4月8日全天和9日上午,每科75分钟。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可报考两次。选修科目测试:高三下学期,每年的4月7日,每科100分钟。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只可报考一次。技术科目的测试另行安排。

2. 成绩处理

实行等级计分,分成4个等级,用A、B、C、D表示。必须测试科目等级:各科满分100分。100分~90分为A级,89分~75分为B级,74分~60分为C级,59分及其以下为D级。参加两次测试的,取较高等级计算成绩。选修测试科目等级:各科满分120分。按考生成绩分布划出等级。A级为前20%(含20%)的考生,B级为前20%至50%(含50%)的考生,C级为前50%至前90%(含90%)的考生,D级为90%以后的考生。

四、 命题工作

(一) 命题原则命题坚持科学性、创新性和公平性的原则。

1. 科学性。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测试依据国家课程标准和考试大纲要求命题;学业水平测试依据国家课程标准要求命题。力求做到试题设计与课程评价目标相一致,分别体现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测试和学业水平测试的功能和特点。

2. 创新性。试题设计突出新情境、新材料、新设计,更加注重考查学生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力求联系学生生活经验和社会实际。

3. 公平性。实现试题素材和解答要求对于所有考生的公平性,避免偏题、怪题,认真考虑城市和农村不同教学条件和能力,避免需要特殊背景知识和特殊解答方式的题目。

(二) 试卷结构与内容

1. 语文、数学考试含高中新课程规定的该学科必修与选修的内容。数学必做题考察必修和选修系列1内容,附加题主要考察选修系列2和系列4内容。语言附加题的题型和考察要求在《考试说明》中公布。外语为中学英语八级考试。

2. 必修科目测试考察高中新课程规定的该科目必修学分规定的学习内容;选修科目测试考察该科目必修学分与选修学分规定的学习内容。

3. 凡需考察不同选修内容的试卷,均设计相对应的选做题。选做部分按不同选修系列或选修模块命题,考生根据本人的选修情况选择答题。

五、 招生录取工作

(一) 招生制度在全国统一招生政策的指导下,统一组织全国在江苏招生高校的录取工作。根据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不同特点高校的要求,分层次、分类别、按批次组织招生录取工作。各高等院校必须依据考生志愿,按统考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情况择优录取。不断扩大自主招生高校的数量和录取新生比例,逐步健全高校自主录取机制。

(二) 招生章程各高等院校应根据国家和省定招生政策制定招生章程,并在考生填报志愿前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中应明确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的等级要求和录取办法。有面试要求的高校,招生章程中应明确考核范围和规则等。

(三) 划线办法

1. 按照不同录取批次高校对生源质量的基本要求,分别对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提出相应的等级规定。

2. 根据不同录取批次院校招生计划总数,并放宽一定比例,按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统考成绩(不含附加题分)规定省最低控制分数线。艺术、体育专业成绩划线办法另定。

3. 对第一次参加必修科目和选修科目测试,六门科目成绩均达到A级且技术测试合格的考生,在划线前加10分计入统考成绩。

(四) 志愿填报

1. 考生在高考科目成绩、全省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公布后填报志愿。

2. 以下要求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必要条件:必修测试科目D级(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不超过三门。综合素质评价中的“道德品质”和“公民素质”合格。3. 以下要求作为考生填报普通类本科专业志愿的必要条件:必修测试科目均达到C级(技术科目测试合格视为C级)及其以上,选修测试科目均达到B级及其以上。

(五) 投档办法

1. 依据各高等院校招生计划数和考生志愿,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总分加附加题分数,以一定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投档。

2. 体育、艺术类专业按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总分和专业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

(六) 录取办法

1. 高校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学校负责、省招委会监督”的办法,依据考分、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统一组织,择优录取。

2. 经批准实行自主招生试点的院校,可以依据语数外三门统考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和面试成绩,自主录取。

3. 在综合素质评价中,考生“学生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单项达到A级且其他三项均为合格的,高校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取;均为D级的,高校可以不录取。

4. 部分专科院校经批准,可以依据考生语数外三门统考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情况,试行注册入学。

5. 体育、艺术类院校和专业可以根据专业要求,按照文化与专业成绩录取新生。

六、 保障措施高考方案的实施需要地方政府和各有关部门以及高校、中学的共同配合,齐心协力,做好保障工作。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采取切实的措施,督促学校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各地必须纠正单纯以高考升学率评价学校的现象,努力营造实施课程改革、推进素质教育的良好氛围。招生考试部门要适应高考改革的要求,加强报名、考试、评卷、录取等各个环节的管理。招生考试部门和各高校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完善高考招生制度。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此项工作的质量和安全。中学要进一步深化高中课程改革,切实提高课程组织实施的能力,更加重视学生综合素质、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要按照目标多元、方式多样、注重过程的原则,努力探索建立新的评价体系,激励和促进学生全面协调地发展。

江苏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方案

江苏省教育厅

(2006年9月22日)

一、 目的与意义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教基〔2003〕6号和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试行)》(苏教基〔2005〕16号)的精神,

设置全省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测试。实行学业水平测试是为了加强对高中的课程管理和质量监控,同时,向高校提供更多有效的考生信息。实行学业水平测试有利于促进高中学生全面发展,有利于高校更加科学、自主地选拔人才。学业水平测试从2005年秋季入学的学生开始实行。

二、 科目设置

学业水平测试是对高中生在校期间学习情况的全面检测。学业水平测试语数外科目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共同构成完整的高中学生综合评价体系。

学业水平测试科目根据高中学生修习的要求设置。鉴于语文、数学、外语另外组织考试,艺术、体育、研究性学习等列入综合素质评价,这些学科不再列入学业水平测试的科目。

学业水平测试科目设置坚持基础性与选择性相结合原则,即有共同必修的科目,也有个人选修的科目。为减少测试科目与测试次数,选修科目测试的内容包括该学科的必修内容。具体科目设置如下:

1. 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共有7门: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含信息技术、通用技术)。

2. 学业水平测试分必修科目和选修科目,其中必修科目5门,选修科目2门。选修科目由考生在历史、物理两门中选择一门,在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四门中选择一门。7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中,2门选修科目之外的5门为必修科目。

3. 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如不兼报普通类专业,可选择7门均为必修科目。

三、 时间安排

1. 必修科目水平测试时间每科为75分钟。必修科目测试安排在高二下学期、高三下学期进行,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可报考两次。

2. 选修科目水平测试时间每科为100分钟。选修科目测试安排在高三下学期进行,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报考一次。

3. 全省学业水平测试具体时间统一为每年的4月7日、8日、9日(两天半)。技术科目测试另行安排。

普通高考学业水平测试考试时间表

科目 4月7日(选修科目考试日) 4月8日(必修科目考试日) 4月9日(必修科目考试日)

上午 物理、历史

(2门选修科目同时开考)

(9:30-11:10) 物理

(8:30-9:45)

化学

(10:30-11:45) 历史

(8:30-9:45)

政治

(10:30-11:45)

下午 化学、生物、政治、地理

(4门选修科目同时开考)

(2:30-4:10) 生物

(2:00-3:15)

地理

(4:30-5:45)

(注:2007年尚无高三年级的学生参加4月7日的选修科目考试)

四、 内容与形式

1. 学业水平测试为常模相关一目标参照考试。测试内容以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各学科课程标准为依据,考察学生学习的状况,重点考察学生的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并注重考察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学习能力。

2. 必修科目水平测试是考察该科目必修学分规定的学习内容,一般为3个模块的学习内容。

政治学科考察必修模块1、2、4的内容。

历史学科考察必修模块1、2、3的内容。

地理学科考察必修模块1、2、3的内容。

物理学科考察必修模块1、2,并由学生在选修模块1-1、3-1中选择1个模块的内容。

化学学科考察必修模块1、2的内容,并由学生在选修模块“化学与生活”或“有机化学基础”中选择1个模块的内容。

生物学科考察必修模块1、2、3的内容。

技术科目(含信息技术与通用技术)的考察内容另行制定。

3. 选修科目水平测试考察该学科必修的全部内容与选修的内容。选修内容按照《江苏省普通高中新课程选修I模块开设指导意见》(苏教基〔2005〕33号)执行。其中,物理、化学、生物学科按理工方向要求执行。

选修政治学科考察必修模块1、2、3、4的内容,并由学生在选修模块“经济学常识”或“国家和国际组织常识”中选择一个模块的内容。

选修历史学科考察必修模块1、2、3的内容,并由学生在选修模块“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中外历史人物评说”、“探索历史的奥秘”、“世界文化遗产荟萃”中选择2个模块的内容。选修地理学科考察必修模块1、2、3的内容,并由学生在选修模块“海洋地理”、“旅游地理”、“城乡规划”、“环境保护”中选择2个模块的内容。

选修物理学科考察必修模块1、2、选修模块3-1的内容,并由学生在选修模块3-2、3-3、3-4、3-5中选修3个模块的内容。

选修化学学科考察必修模块1、2的内容,并由学生在选修模块“有机化学基础”、“化学反应原理”、“物质结构与性质”、“实验化学”中选择3个模块的内容。

选修生物学科考察必修模块1、2、3和选修模块“生物技术实践”、“现代生物科技专题”的内容。

4. 学生水平测试根据各学科不同情况,合理设置客观题型与主观题型,客观题型一般不超过试卷总分的50%。

5. 另行制订的“学业水平测试说明”,明确各学科测试具体内容、题型、试卷结构等。

五、 成绩处理

1. 学业水平测试实行等级计分,分为4个等级,用A、B、C、D表示。技术科目测试等级为合格、不合格。

2. 必修学科等级计算方法:各科原始分满分为100分。100分~90分为A级,89分~75分为B级,74分~60分为C级,59分及其以下为D级。单科C级及其以上的比例一般控制在95%以上。

3. 选修学科等级计算方法:各科原始分满分为120分,根据考生成绩按比例折换成相应的等级。A级为前20%(含20%)的考生,B级为前20%至前50%(含50%)的考生,C级为前50%至前90%(含90%)的考生,D级为90%以后的考生。

4. 必修学科的成绩从应届高考之年起算,三年有效;选修学科的成绩当年有效。

六、 组织与管理

1. 全省高中生学业水平测试工作由省教育厅统一领导,省考试院统一组织和管理。各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在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负责实施和管理本地区学业水平测试的具体工作。

2. 学业水平测试单科进行,由省考试院统一命题、统一阅卷和统一计分,各市具体实施报名、测试工作。技术科目中的通用技术由学校组织测试,省、市抽查认可。

3. 学业水平测试按照考试的要求,切实加强质量管理、过程管理和目标管理,以提高测试的效度和信度。

4. 省考试院向社会公布“学业水平测试说明”,规定测试内容、试卷构成、试题形式、计分体制等。“学业水平测试”保持相对稳定。

5. 加强对学业水平测试命题计划、命题、试测项目、审题、统计分析、试卷评价等环节的管理,保证各科试卷都能满足预定的质量要求。

6. 客观性试题采用机器阅卷,主观性试题采用网上阅卷。加强质量控制,保证评分具有较好的一致性。评卷按学科成立评卷组,负责本学科评卷的组织、管理工作。

7. 测试成绩只记载等级,不记载原始分。考试成绩只通知考生本人,不公布,不查卷。

8. 全省按统一标准和要求设置考点、考场。测试莳是、测试考场的条件、测试指令、考场管理等每一环节均实行统一规范的管理。考点按考生及考场数量配备足够数量的监考员和其他工作人员,每个考场配监考员两名(体育类、艺术类单独编排考场的,应配备三名监考员)。同一考场中的监考员应来自两个不同的中学。

七、 关于社会考生

全省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测试向社会开放。在江苏省参加高考必须按照本规定参加学业水平测试。2008年以前的往届生已取得江苏省普通高中综合考试成绩的,在原成绩有效期内,可视为必修水平测试的成绩,并转换为相关必修科目的等级。但必须参加当年选修科目的测试。

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江苏省教育厅

(2006年9月22日)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教基〔2003〕6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2005〕6号)的要求,结合江苏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在对普通高中学生实施综合素质评价时,应力求内容全面、客观,程序科学、规范,关注学生全面协调发展,关注学生的特长和潜能。评价要遵循导向性、可操作性、公平性和发展性原则。

二、 内容与要求

(一)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

1. 道德品质。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维护公德、关心集体、保护环境。

2. 公民素养。自信、自尊、自强、自律、勤奋;对个人的行为负责;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具有社会责任感。

3. 学习能力。有学习的愿望与兴趣,能运用各种学习方式来提高学习水平,有对自己的学习过程和学习结果进行反思的习惯;能够完成规定的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的实验操作;能够结合所学不同学科的知识,运用已有的经验和技能,独立分析并解决问题;具有初步的研究与创新能力。

4. 交流与合作。能与他一起确立目标并努力支实现目标,尊重并理解他人的观点与处境,能评价和约束自己的行为;能综合地运用各种交流和沟通的方法进行合作。

5. 运动与健康。热爱体育运动,养成体育锻炼的习惯,具备锻炼健身的能力、一定的运动技能和强健的体魄,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6. 审美与表现。能感受并欣赏生活、自然、艺术和科学中的美,具有健康的审美情趣;积极参加艺术活动,用多种方式进行艺术表现。

(二) 评价等第

1. 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等方面的评定,凡基本符合标准者,可视为合格。

凡有突出问题,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基本标准,可暂不评等第,但要将突出问题如实记载。

有见义勇为等行为得到省市有关部门表彰;在关心集体、爱护国家、集体财产、保护环境、积极参加公益活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并得到省市有关部门嘉奖的,将具休内容填写在相应评价项目的“表现”栏中。

2. 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方面的评定等第分A、B、C、D四级。

凡基本符合标准者,视情况可得B或C;不符合基本要求者,得D;凡符合标准并有突出表现,且有详细、明确证据的(以附件形式提供),经学校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认,可得A。

凡得A等第的学生,必须有突出表现的有效记载,否则,视为无效。例如: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学习能力方面得A:研究性学习成绩显著,得到社会的公认或权威部门的认可;学习主动积极,各科成绩一贯优秀;小创造、小发明经过专业评价机构认证或者在省市组织的相关活动中获奖;在省级以上报刊杂志发表作品;在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竞赛活动中获得等级奖;其他。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运动与健康方面得A:国家三级及以上运动员;参加省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体育竞赛活动获单项前六名或集体比赛前六名主力队员、市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体育竞赛活动单项前四名或集体比赛前四名主力队员;其他。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审美与表现方面得A:在校内外大型文艺活动中有突出表现;参加省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音乐、美术等比赛中获二等奖以上的(含集体项目,合唱除外);参加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各项音乐、美术等比赛中获一等奖的(含集体项目,合唱除外);其他

三、 组织实施

(一)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由学校组织实施。

学校成立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领导小组组长,成员名单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学校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具体组织实施评价工作,审定评价结果,受理咨询、申诉和复议申请。

(二) 全省学生使用统一格式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表式附后)。每个学生每学期一张,并在六个学期表的基础上形成高中三年的总表。评价表进入江苏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教务管理信息系统。各学校每学期通过全省统一的教务管理软件进行信息输入和输出。

学校应为每个学生建立成长记录袋。成长记录袋中包括每学期的评价表、三年的总表,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突出表现的材料,其他有价值的材料。成长记录袋进入学生档案。

(三) 学校依据本方案,结合学校实际,制订学生综合素质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应包括明确的评价标准、清晰的评价程序以及相关责任人内容。

(四) 学校在组织实施综合评价过程中,要充分发扬民主,采取学生自评、同伴互评、任课教师评价、班主任评价、学校评价等方式进行评定。通过评价激励学生成长。

(五) 在学期末和毕业前,学校应以书面形式将评价表通知学生本人及家长。各评价内容得A等第的学生在校园内公示15日以上。

若学生及其家长对评价结果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公示期间向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或复议,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应在收到申诉或复议之日起7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如学生及其家长对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的复议仍有异议,可以通过正常的途径和程序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

四、 结果应用

(一)“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总表)作为高校招生考生信息之一。中学应根据招生部门的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供电子表格。

(二)在综合素质评价中,普通高中学生道德品德和公民素养达不到“合格”,不能填报高校志愿。

(三)在综合素质评价中,普通高中学生“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单项达到A级且其他三项均为合格的,高校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取;以上三项均为D级的,高校可以不录取。

(四)学生如参加高校自主招生和面试,中学须提供学生成长记录袋。

(五)中学向高校提供的学生档案材料,必须包含学生成长记录袋。

五、 保障制度

(一) 校长诚信承诺制度。各市(县)教育主管部门组织所在区域校长签订诚信承诺责任状。校长必须在“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上签字。

(二) 评价项目抽测制度。省教育厅不定期组织对学生的理化生实验操作能力和音乐、美术、舞蹈、体育等项目A等第的学生进行抽测。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违反规定评价程序操作的,一律取消其相应的等第,并将抽测学生和学校的有关情况记录在案。

(三) 年度非诚信学校公示制度。对在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存在非诚信现象的学校,省教育厅采取适当的形式向社会公示。

(四) 责任追究制度。在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凡提供虚假材料或不按照规定程序操作的,要追究有关当事人和校长的责任;对在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涉嫌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其当年被高校录取资格;已被高等学校录取的,建议取消该生学籍。

我对你说:你也别太着急,跟着老师走就是了,不用完全去担心那个制度的,你把眼前的学好就是了,再说,08年那个江苏的新方案不知多少人批评反对了,能实行几年还是未知数,而那个07的那个老方案也不见得好的,不然也不会要改了,因为07的那个不太公平的,我07年考的时候,物理特别难,很多学物理的考生考完都哭的,便宜了那些学文科的考生了,特别是学地理的,省平均分听说都一百二十几的了,所以不公平的,学物理化学的考生很多都没有生物化学的高(除了状元等等的特别好的)虽然大家都是理科,可命运不同,所以07的方案也不好的!

你好像不是江苏的吧,你不用急的,学好眼前的,具体的方案会变的,谁也吃不准的,最后祝你学习进步,考上理想的大学!!

内蒙古2007高考改革?

1977-2007,高考改革焦点回眸

北京教育考试院副院长 臧铁军

两代人分享“高考”的喜悦。CFP供图

1977年夏,刚复出不久的邓小平同志召集知识界人士群策群言,做出恢复高考的历史决定。如今,距离那个非同寻常的夏天已经过去了整整30年。从那时起,高考和高考改革始终处于社会关注的焦点。

考试技术改革从传统考试到现代教育测量

20世纪80年代初,针对高考传统的命题方法和考试方式的缺陷,考试研究的学者在有关部门的支持下,经过调查与论证,提出以现代教育测量理论为指导,吸收标准化考试的理论和经验进行高考改革。

1985年,高考标准化改革由广东省率先试验,当年进行英语、数学两科的标准化考试试点。到1988年,这项改革试验扩大到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5个学科,英语科则扩大到全国17个省(区),涉及100万考生。经过由点到面的改革实践,1989年,原国家教委决定标准化考试在全国推行。

高考标准化的全过程包括:命题标准化、考务管理标准化、试卷评阅标准化、分数的解释和使用标准化。这一改革加强了高考命题的科学性和可控性,减少了考试误差。

在高考走向标准化考试的过程中,我国首次进行了大范围内认知领域的目标分类研究,高考的各个学科逐步建立了认知领域的考试层次目标,对于知识和能力的关系等问题进行了实证性的研究和深入的讨论,这为后来高考命题从知识立意到能力立意的转变奠定了理论基础。

标准化考试的实施实现了在命题过程中对各种指标的预估和把握,并在考后进行统计分析。由于在《考试说明》中对各种指标进行相应的解释和说明,广大中学教师逐步熟悉了表征试卷和试题质量的指标,对于科学掌握测试方法,评估和改进教学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高考标准化的改革还包括对各种题型功能和试卷题型比例等多方面问题的实证性研究,规范和稳定了试卷的形式,把光学符号阅读器、计算机等先进技术引入高考评分,使客观题的阅卷快速准确,主观题的评分误差也得到了有效控制,较好地体现了考试的公平性。

如果把今天的高考试卷和20年前的试卷放在一起比较,试题和试卷结构的巨大变化和差异显而易见,而这背后蕴含的实质,是考试理念、命题指导思想和考试科学方法的变化。

高考标准化改革的理论和实践研究在我国考试科学发展道路上具有里程碑意义,为我国高考后20年的改革打下了良好的理论和实践基础。

高考科目改革从“文6理7”到“3+X”

上个世纪80年代,由于一些地方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对考试结果使用不当,高考升学率成为评估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唯一依据,片面追求升学率现象突出,一些学生偏科严重,高考客观上承担了对高中教育教学有偏颇导向的责任。

为了抑制教学中这种不正常现象,经过多方论证,80年代后期,原国家教委决定建立高中毕业会考制度。高中毕业会考设计的初衷,是水平考试和选拔考试各司其职,让会考承担起评价学生和学校的任务,以此平衡高考指挥棒的巨大力量。

普通高中毕业会考1988年在上海、浙江试点。1989年7月,原国家教委决定在全国试行高中会考制度,并在会考的基础上改革高考招生制度。1991年,湖南、云南、海南三省进行在高中会考基础上减少高考科目的改革;1995年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实行了会考后的高考“3+2”科目组设置方案,即语、数、英三科为必考科目,文史类加考政、史;理工类加考理、化,每科满分原始分150分。

在此之前,高考一直采用文科考6科,理科考7科的形式,只有在高中会考的基础上进行改革,高考才能走出由统一高考制度固化下来的科目组合模式。实践证明,这一改革有利于普通高中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提高教学质量,有利于普通高等学校选拔录取新生。

在“3+2”高考科目改革8年后,1999年广东省率先探索“3+X”高考科目改革方案。语文、数学、外语三门为必考科目,“X”是在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选择1-2科。此后,各省陆续实施的“3+X”科目方案是“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少部分省市实施的是“3+大综合(或)+1”方案。

综合测试引入“X”,凸显了综合能力测试因素。命题以能力测试为主导,增加能力型和应用性题目,考查学生相关课程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3+X”改革中,各省先后增加了英语听力测试项目,引导英语教学重视听说,不能再教“哑巴英语”。

“3+X”科目改革的实施,在客观上改变了以往全国一张试卷、一种高考模式的状态,多样化的高考模式初露端倪。这一改革对考试内容改革起到了前所未有的推动作用。

目前,新一轮课程改革正在各地进行,广东省等四个省(自治区)于2007年开始实施课程改革后的新高考方案。新一轮高考改革逐步在各省展开,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将随之得到进一步推进。

招生方式改革从“保送生”到“自主招生”

在人们的印象中,高考改革似乎始终未能触及“大一统”的格局。事实上,恢复高考后的30年间,对统一考试、统一招生方式的改革探索始终没有停止过。

年,我国开始保送生的试点。1985年,原国家教委决定在北京大学等43所高等学校扩大试点。“保送生”,即由中学推荐,高等学校考核同意,免予参加高考,直接进入高校学习的学生。1988年,原国家教委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的暂行规定》,标志着保送生制度成为我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20世纪90年代初,保送生计划人数曾一度扩大。但保送过程中出现了中学为了提高名牌大学的升学率,“推良不推优”的倾向,出现了学生在申报材料中作假、干部和教师子女保送比例过高的现象,同时也出现了高校为争抢生源而干扰中学正常教学秩序的情况,1998年国家在5省市试行保送生综合能力测试。1999年教育部规定,全国所有保送生都必须参加综合能力测试。此后,教育部又下发文件从程序上完善保送工作,规定考生的报名权、中学的推荐权、高校的录取权和教委的审批权“四权分离”。

2001年教育部决定按照“压缩规模,严格标准,严格管理”的原则,将每年大约20000人左右的保送生规模压缩至5000人。同时教育部对招收保送生的条件进行了调整,扩大了招收保送生的高校范围,把保送条件中的“软”条件,都变成了“硬性指标”。

与保送生具有类似性质的改革是高等学校自主招生制度的探索。在连续两年多所学校试点的基础上,2003年教育部在北大、清华等22所著名高校扩大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高校在自主考试与面试的基础上进行初选,入选考生参加全国统考,成绩达到学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可以由学校决定录取,招生比例为学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的5%。

2006年,全国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高校扩大到53所大学。这项改革使高校有了更多的招生自主权,扩大了不拘一格选拔人才的操作空间,同时对于中学实施素质教育有着积极的导向作用。

除了对优秀学生进行的招生探索外,自主招生还在大专层次的高职院校进行了改革试验。2006年,北京和上海在多所高等职业院校试行了自主招生,采用“笔试+面试”的方法,完全由学校自主命题,由学校自主确定录取结果。这是真正意义上的自主选拔录取,录取标准完全依学校和专业的不同而不同。同年,上海交大和复旦大学开始在更大比例上进行自主招生。

由于纸笔测验具有便于大规模施测的优势,同时有利于对人才选拔的共性问题进行测量,便于比较甄别,因此目前统一考试仍然是高考的主要形式。分省命题虽然从考试科目设置和题目内容上各不相同,但仍未能摆脱纸笔测验和区域内的“大一统”形式。只有保送生和自主招生与此不同,与统一高考形成了优势互补的呼应。应该说,进一步扩大多元化选拔、多样化录取是今后高考改革的一个方向。

招生体制改革“单轨—双轨—并轨”

改革开放初期,我国高校沿袭文革前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统一招生、统一分配的体制,即所谓“统招统分”的制度。这一制度割裂了高校与用人单位之间的联系,由于招生计划常常滞后于人才需求的发展,造成一些本来就十分稀缺的大学毕业生难以学以致用。

1983年,教育部正式提出实施“定向招生,定向分配”的办法,规定一些院校,按一定比例实行面向农村、矿区等艰苦行业定向招生。这既是对国家急需人才的基础性行业的政策倾斜,也在人才培养与市场需求之间搭建了桥梁。

年教育部又规定:可以从参加统一高考的考生中招收少数自费生。由此打破了以往单一的计划招生体制,在高等学校保证完成指令性计划的前提下,实行辅助性的计划调节——招收委托培养和自费生,从而使不收费的国家计划招生和收费的调节计划招生双轨并存。

“双轨制”是当时针对国家建设对人才的大量需求,为加速发展高等教育提出来的。这一政策的实施,从挖掘高校的办学潜力和开辟高校经费来源两个方面促进了高等人才的培养,尤其是第一次打通了城乡集体所有制单位甚至个体企业委托高校培养人才的途径。

委托培养和自费生的录取分数必然要低于统招计划生的分数。无论“双轨制”的初衷如何和产生的正面效果怎样,收费和降分录取在形式上挂了钩,给人以“花钱买分”的感觉。事实上有人正是利用“双轨”政策,炒批件、批条子、走后门,严重破坏了招生录取的公平、公正原则。

1994年,全国37所重点院校进行招生收费并轨制试点工作,逐步建立起“学生上学自己缴纳部分培养费用,毕业生多数人自主择业”的机制。1997年,高校招生全面实现并轨。至此,我国高校由国家“统招统分”改革为“双轨制”,最终实现统一标准、统一政策的并轨招生。

招生并轨,由国家包费上学变成自费上学,人们的价值取向在“双轨”过渡中发生了转变,认同了“高等教育是非义务教育”,大学毕业不包分配、自主择业的新观念,从而在招生体制改革上逐渐转向与经济体制改革中劳动人事制度的改革相适应,最终适应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

30年来,高考改革的可圈可点之处还有很多,如1999年开始的高校扩招,是我国提前实现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助推力;由统一命题到分省命题,成为高考改革在坚持统一的基础上,走向多样化的关键步骤之一;网上阅卷,从程序和技术上保证了阅卷标准的一致性;网上录取、招生“阳光工程”,使招生信息更加公开和透明,保证了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

尽管如此,一年一度的高考仍会受到方方面面的批评和指责,在某种意义上,这也是人们对高考改革所寄予的更高期待,是一种社会的文明和进步。

“聚焦高考30年”征稿

报纸征稿:

内容:关于高考30年的经历、感悟、记忆、收获及相关资料、

邮寄:北京海淀区文慧园北路10号中国教育报《招生考试就业周刊》(邮编:100082)

邮件:zkjy@edumail.com.cn

传真:010-62236792

网站征稿:

内容:

1.恢复高考的社会意义及历史变迁:

包括30年来有关高考的重要言论、社会反响、发展变化以及您对它的个人感悟等等。

2.各省市30年来高考的改革和发展变化:

欢迎从那个阶段走过来又了解某省高考发展状况的单位或个人投稿。

3.各年生的社会际遇与生存状况

教育部日前公布了2007年工作要点,“加快推进考试评价制度改革”位列其中,制订《教育督导条例》、加快《考试法》和《学校法》起草进程同时被教育部列入今年工作要点。

据了解,加快推进学校考试评价制度改革,涉及中考和高考。 教育部表示,今年将大力推进中考改革,积极推行学业考试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招生制度,逐步推广将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均衡分配到初中的招生制度。同时,今年还将深入推进高考制度改革,重点放在考试内容的改革上。做好首批高中课改实验省(区)的高考命题工作,推动高中课改与高考改革的有机衔接。进一步完善高校自主招生的改革试点办法,开展高职单独招生考试试点。

教育部今年还将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制订《教育督导条例》,加快《考试法》和《学校法》起草进程。研究制订推进素质教育的督导评估标准和指标体系,加强学校督导评估工作。建立国家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开展中小学生学业情况监测试点。(记者 董洪亮)解决群众关心问题 教育部公布2007年工作要点

2007年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加强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深化教育改革,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持续协调健康发展,努力办好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高考改革与媒体如何良性互动

一些媒体为吸引眼球而制造新闻的功利主义,早已成为某些报道的基本路数;然而,涉及严肃的改革报道时,这种“爆料”式新闻的负面作用特别大,影响是非常深刻的,涉及如何建立媒体与改革研究的良性互动而不是相反这样重大的命题。

高考在我国社会的重要性、敏感性众所周知,它不仅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实际利益,而且对基础教育发展具有强烈的导向作用,并直接影响高等教育质量、创新型人才的培养。正因为如此,高考改革理应有广泛的公众参与、公开的意见表达和讨论。我本人非常重视理论研究、尤其是改革研究的大众传播,使研究过程成为一个传播新的理念、利益表达和博弈、公众参与即公民教育的过程,而非少数人的封闭决策。问题是媒体如何有效地介入这一过程,发挥建设性的作用。由于类似的猎奇、“爆料”和产生误导的新闻事件经常发生,使得越来越多的改革研讨不得不对记者关闭大门,从而实际地影响了改革的意见表达和公众的知情权。

教育部承诺狠治乱收费 学生家长可参与收费监督

教育部日前在其官方网站公布了2007年的工作要点,其中承诺说,将狠抓教育乱收费治理,要全面清理、规范和公布各级各类学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完善教育收费及管理使用规定,从制度层面防范各种截留、挪用、挤占、平调教育经费的行为,做到收费和经费使用规范、公开,并让教职工、学生和家长参与监督。

教育部日前公布了2007年工作要点,“加快推进考试评价制度改革”位列其中,制订《教育督导条例》、加快《考试法》和《学校法》起草进程同时被教育部列入今年工作要点。

据了解,加快推进学校考试评价制度改革,涉及中考和高考。教育部表示,今年将大力推进中考改革,积极推行学业考试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招生制度,逐步推广将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均衡分配到初中的招生制度。同时,今年还将深入推进高考制度改革,重点放在考试内容的改革上。做好首批高中课改实验省(区)的高考命题工作,推动高中课改与高考改革的有机衔接。进一步完善高校自主招生的改革试点办法,开展高职单独招生考试试点。

教育部今年还将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制订《教育督导条例》,加快《考试法》和《学校法》起草进程。研究制订推进素质教育的督导评估标准和指标体系,加强学校督导评估工作。建立国家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开展中小学生学业情况监测试点。(记者 董洪亮)解决群众关心问题 教育部公布2007年工作要点

2007年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加强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深化教育改革,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持续协调健康发展,努力办好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高考改革与媒体如何良性互动

一些媒体为吸引眼球而制造新闻的功利主义,早已成为某些报道的基本路数;然而,涉及严肃的改革报道时,这种“爆料”式新闻的负面作用特别大,影响是非常深刻的,涉及如何建立媒体与改革研究的良性互动而不是相反这样重大的命题。

高考在我国社会的重要性、敏感性众所周知,它不仅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实际利益,而且对基础教育发展具有强烈的导向作用,并直接影响高等教育质量、创新型人才的培养。正因为如此,高考改革理应有广泛的公众参与、公开的意见表达和讨论。我本人非常重视理论研究、尤其是改革研究的大众传播,使研究过程成为一个传播新的理念、利益表达和博弈、公众参与即公民教育的过程,而非少数人的封闭决策。问题是媒体如何有效地介入这一过程,发挥建设性的作用。由于类似的猎奇、“爆料”和产生误导的新闻事件经常发生,使得越来越多的改革研讨不得不对记者关闭大门,从而实际地影响了改革的意见表达和公众的知情权。

教育部承诺狠治乱收费 学生家长可参与收费监督

教育部日前在其官方网站公布了2007年的工作要点,其中承诺说,将狠抓教育乱收费治理,要全面清理、规范和公布各级各类学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完善教育收费及管理使用规定,从制度层面防范各种截留、挪用、挤占、平调教育经费的行为,做到收费和经费使用规范、公开,并让教职工、学生和家长参与监督。

专家三点建议缓解教育乱收费现象

连续几年来,国家7个部门年年督察教育乱收费情况,但结果是,“七龙治水”仍然改变不了学生成为教育提款机的角色。

专家表示,虽然教育部不主张学校走产业化道路,但实际上,学校却按着产业化的方式在操作。至于如何缓解乱收费,专家们向记者提出了三点建议。

连续几年来,国家7个部门年年督察教育乱收费情况,但结果是,“七龙治水”仍然改变不了学生成为教育提款机的角色。

专家表示,虽然教育部不主张学校走产业化道路,但实际上,学校却按着产业化的方式在操作。至于如何缓解乱收费,专家们向记者提出了三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