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国高校招生制度改革的方向是什么

2.高考制度什么时候开始

3.高考普通类各批次志愿设置

高考招生制度改革的其中一项措施是,高考招生制度

截止至2019年有五次高考改革,具体如下:

1、2000-2001年:实行“3+小综合”模式。

在原来全国统一高考实行的“3+2”模式(1994年-1999年实行)基础上,2000年,江苏高考变成“3+小综合”。“3”指所有考生都要考语文、数学、英语,“小综合”指文科生考政治、历史、地理,理科生考物理、化学、生物,3门科目1张试卷。文理分科仍然实行。

2、2002年:“3+大综合”模式。

“3+大综合”模式在江苏只实行了1年,除了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外,所谓“大综合”,考生要做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6科的大综合试卷。

3、2003-2007年:“3+1+1”模式。

这个模式在保留语文、数学、英语3门必考科目的前提下,另外2门由考生在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6门课中自由选择,其中的“1”是报考高校指定的选考科目,另一个“1”,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特长自选。这样的模式打破了文理分科,学生可以跨文理课界限选择考试科目。

4、2008-2018年:“3+学业考+综合素质评价”。

2005年秋季开始的这套高考模式,“3”指统考的语文、数学、外语。语文、数学有附加题,“学业水平测试”为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含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等7门。

其中必选测试科目2门(物理、历史),必修测试科目5门,成绩实行等级计分,“综合素质评价”包括普通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6个方面。

5、2019年采用“3+1+2”模式。

新的高考模式中,总分值设置为750分。考试采取“3+1+2”模式。其中“3”是指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1”是指考生在物理、历史两门选择性考试科目中所选择的1个科目,“2”是指考生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选择性考试科目中所选择的2个科目。

根据时间安排,江苏省自2018年启动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即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启用,在2021年普通高考中正式实施。

扩展资料

改革背景:

考试招生制度是国家基本教育制度,高考综合改革是教育领域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大改革。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江苏省作为全国第三批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8个省市之一,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高考综合改革。

改革方案:

总分升为750分,采用“3+1+2”模式

新的高考模式中,总分值设置为750分。考试采取“3+1+2”模式。其中“3”是指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1”是指考生在物理、历史两门选择性考试科目中所选择的1个科目,“2”是指考生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选择性考试科目中所选择的2个科目。

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考科目,每门150分,其中外语科目含听力考试30分。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每门100分。其中,物理、历史以原始分计入总分;其余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以等级分计入总分。学生所选的选择性考试科目,其所选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

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合格性考试成绩是高中学生毕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重要依据;选择性考试成绩是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组成部分,其成绩纳入统高考总分。

合格性考试每年1次,安排在1月份,考试成绩长期有效。学生在高二第一学期末可首次参加合格性考试,考试科目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7门中选择;学生在高三第一学期末可参加语文、数学、外语以及上述7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

选择性考试每年1次,安排在6月份,与统一高考科目同期进行,考试成绩当年有效。合格性考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选择性考试成绩以分数呈现。

参考资料:

人民网-江苏省高考政策变化大追踪 本世纪已变四次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江苏高考新方案

我国高校招生制度改革的方向是什么

高考 改革的意义和影响

1、 考试 招生制度是国家基本教育制度。恢复全国统一高考40多年来,伴随着我国政治、经济及教育体制改革的步伐,高考招生制度不断改进完善,基本形成了相对完整的考试招生体系,为学生 成长 、国家选才、社会公平作出了历史性贡献, 成功 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基本符合中国国情的人才选拔道路。这一制度总体上符合国情,权威性、公平性得到了社会的普遍认可,但也存在着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主要有简单的“唯分数论”影响学生全面发展,“一考定终身”使学生 学习 负担过重等现象。

2、新一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作为党中央确定的重大政治任务,是党中央、直接领导和推动的重大改革。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高考综合改革作出了全面、系统的部署,明确要求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探索招生和考试相对分离、学生考试多次选择、学校依法 自主招生 、专业机构组织实施、政府宏观管理、社会参与监督的运行机制,从根本上解决“一考定终身”的弊端。以更好地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更好地科学选拔各类人才,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

3、通过深化新时代高考综合改革,建立健全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查内容体系,构建新时代中国特色考试招生评价体系, 建立符合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顺应时代要求的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实行全面发展的考试、综合考核的评价、更加公平的选拔,实现学生成长、国家选才和社会公平的有机统一。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促进科学选拔人才,维护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多样化高素质人才的需求,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4、本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同时对招生录取机制进行了重大改革,探索基于统一高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在考试科目设置方面明确规定,高中将不再分文理科,高考总成绩改由两部分组成。

一部分是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的成绩,150分的分值不变。其中,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可选其一计入总分。

另一部分是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这其中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14个科目,而每门都已经“学完即考”、“一门一清”,在高考中就不必重新再考。考生在报考时,只需根据报考高校提前发布的招生报考要求和自身特长,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六科中自主选择3个科目的成绩,计入高考总分。

高考制度什么时候开始

 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国逐步建立了基于考试选拔制的高校全国统一招生制度,虽然这一制度在“文化大革命”(以下简称“文革”)期间遭受重创,但自1977年恢复“高考”以来,历经改革开放后的恢复发展阶段,基于考试选拔制的高校招生制度不断改革完善。

其中,“新高考”改革是我国自恢复高考以来最为系统全面的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凸显了高校招生制度改革发展的方向: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综合评价、多元录取,引导中学实施素质教育;科学选才兼顾社会公平。

“新高考”改革就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提出了五大任务:

一是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提高中西部地区和人口大省高考录取率,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人数。

二是改革考试形式和内容,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深化高考考试内容改革。

三是改革招生录取机制,减少和规范考试加分,完善和规范自主招生,完善高校招生选拔机制,改进录取方式。

四是改革监督管理机制,加强信息公开,加强制度保障。

五是启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改革考试科目设置,改革招生录取机制。

“新高考”改革着眼于公平和学生兴趣与个性发展。“新高考”的考试形式与内容改革取消了文理分科,学生自由选科。根据各地的“新高考”方案,高考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统考科目成绩以及3门选考科目成绩组成。选考科目从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和技术)中选择。

高考普通类各批次志愿设置

高考制度是从1952年开始的。

1905年,科举考试制度寿终正寝,从此我国现代高考制度登上了历史舞台。

1936年,全国已经有100多所大学,当时的高考制度是各所学校自主组织命题,学生可以选择报考多所大学,也可能同时被多所大学录取。

1952年,中国建立起来全国统一高等学校招生制度。统一高考招生能更好的显示出公平,也适应了当时国家快速选拔人才的需要。

1977年10月21日,举行了恢复高考后的第一次考试,考试分为文史与理工两科,文史类科目是政治、语文、数学、史地(历史和地理),理工类科目是政治、语文、数学、理化(物理和化学),报考外语专业的要加试外语。

1981年,英语列入考试科目,以30%成绩计入总分或者参考,另外在理科中增加了生物学科,文6理7模式形成,直到1994年。

1983年,教育部正式提出“定向招生,定向分配”的方法。规定在中央部门或国防科工委系统所属的某些高等院校,要按一定比例面向农村或农场、牧场、矿区、等艰苦行业的定向招生。

1983年,外语(英语、俄语、日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高考填报时可以自由选择,一般选择为英语)正式列入高考科目,以原始分计入总分。

以上数据出自学长帮邦网。

现行方案:

1、“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 (即“3+X”),省级应用单位:大部分省区。

“3”指“语文、数学、外语”,“X”指由指学生根据自己的意愿,自主从文科综合(涵盖政治、历史、地理)和理科综合(涵盖物理、化学、生物)2个综合科目中选择一个考试科目。

此方案是目前全国应用最广,最成熟的,最被人们接受的。总分750分(语文150分,数学150分,外语150分,文科综合/理科综合300分)。

2、“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自选模块”,省级应用行政单位:浙江。

经过教育部批准,从2009年起,浙江省实行“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自选模块”高考方案。语文150分,数学150分,外语150分,文科综合/理科综合300分,自选模块60分,高考总分为810分。

高考普通类各批次志愿设置如下:本科第一批次、本科第二批次、本科第三批次和高职专科批次。

1.本科第一批次

本科第一批次分为文科、理科,最高投档线为本科提前批一分数线,要求学生的综合素质和成绩总分均高于该分数线。适合于希望就读985高校、211高校或其他名校的学生。需要注意的是,本科第一批次的招生人数相比其他批次较为有限,竞争也最为激烈。

2.本科第二批次

本科第二批次分为文科、理科,最高投档线为本科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成绩不太突出但较稳定的学生,本科第二批次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机会,并且上大部分的普通本科院校都是从这个批次开始录取。

3.本科第三批次

本科第三批次是在前面两个本科批次录取结束后,由普通本科高校自主组织的填报志愿、独立招生,最高投档线为本科第二批线下20分。适合于成绩一般、兴趣广泛或不太符合其他批次要求的学生,但同时这个批次的录取标准相对比较低。

4.高职专科批次

高职专科批次也是通过填报志愿的形式进行招生,如今已经成为普通本科招生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最高投档线为本科第三批线下30分。适合于高中生想要快速就业和专业技术提升的考生。

5.志愿填报原则

志愿填报时要遵循“志愿为本”的原则。学生应综合考虑自身兴趣爱好、职业规划、高校特色和实际录取情况等因素,科学合理、平衡稳定地填报志愿。

6.多参考招生资讯

学生在填报志愿时,不仅要参考官方教育部门、普通高校及招生单位发布的有关招生政策和录取信息,还应网上查询相关招生资讯或听取学长学姐的经验,在更多角度去理解录取标准和专业未来发展前景,以做更好的决策。

7.谨慎填报投档线

对于一个学生,投档线越高,意味着竞争越激烈,成功率越低。然而,如果填报分数过低的学校,可能会让学生无法得到满意的学习资源。因此,学生在选择投档线时需要量力而行,平衡好希望和现实。

总之,了解各批次志愿设置以及填报原则和技巧,对于高中生顺利填报志愿十分重要。同时也需要注意各个高校有可能会根据招生需求、国家政策等因素进行调整或变更,建议在填报志愿前及时了解并关注相关信息的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