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浙江2020选考成绩可以保留吗

2.历年浙江高考人数

3.今年浙江首考难吗

4.新高考什么时候开始选科

5.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0年高考“强基”招生简章

2020届浙江高考选考时间,2020年浙江省高考选考

2023年浙江高考的成绩预计在6月26日左右发布。

成绩公布与查询:

2023年浙江高考的成绩预计在6月26日左右发布,具体时间以官方为准。考生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查询自己的高考成绩:

1、网站查询:考生可以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直接点击2023年浙江高考成绩查询入口,即可查询成绩。

2、微信查询:考生可以关注“教育之江”微信公众号,成绩公布后在公众号对话框输入“高考查分”。

3、浙里办查询:“浙里办”中精心打造“高考服务专题”,为全省考生提供“高考成绩查询”、“高考录取查询”等一站式的服务,考生可以直接“浙里办”中查询成绩。

考试科目:

2023年浙江高考的考试科目分为统考科目和选考科目。统考科目是语文、数学、外语3科,满分均为150分;选考科目是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政治、通用技术7科中任选3科,满分均为100分。

以上数据出自中国教育在线,精英考试网、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2023年浙江高考的新变化:

1、新教材的实施

2023年高考的考生是浙江省第一批使用新课程、新教材的学生,这对他们来说是一个挑战,也是一个机遇。他们要适应新教材的要求,掌握新知识,同时也要注意与复读生的差异。新教材的内容和结构与旧教材有很大的不同,涉及到一些新的概念、方法、思想和视角。

2、全国卷的使用

2023年高考,浙江省将使用全国卷作为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统考科目的试题。这对考生来说,需要注意全国卷和浙江卷的不同之处,及时调整复习方法和应试技能。全国卷和浙江卷在试题类型、难度、分值、命题风格等方面都有一定的差异,考生要根据全国卷的特点,制定合理的复习。

3、2020版高校专业选课要求的最后一届

2023年高考,浙江省还按照2020版高校专业选课要求进行志愿填报,部分专业仍然允许3门科目1门选考或2门科目1门选考即可报考。但到了2024年高考,这些规则将取消,理工农医四大学科门类的大部分专业将要求物理化学必选。

浙江2020选考成绩可以保留吗

2014年启动,2017年执行的省份

浙江高考改革从哪届开始

1、必考科目语数外3门,每门满分150分;

2、选考科目实行"7选3"模式,每门满分100分,每科最多考2次;

3、考生总成绩满分750分;

4、语文、数学成绩当次有效,外语和选考科目成绩2年有效;

5、外语每年安排2次考试,1次在6月,考试对象限于当年高考生;1次在10月,与选考科目同期进行;

6、考生志愿由"专业+学校"组成,录取不分批次,实行专业平行投档;

上海高考改革从哪届开始

1、不分文理;

2、从2014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设置13门科目;

3、2017年起,上海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考试时间安排在每年6月;

4、外语一年考两次,6月一次,1月一次。含笔试和听说测试,每人最多考两次,最好成绩计入总分;

5、高考成绩由语数外3门成绩和自主选择的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满分660分。语文、数学、外语每门满分150分,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每门满分70分;

6、2016年起合并本科一、二批,并按照总分和院校志愿,分学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和录取;

7、报考专科高职志愿只计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成绩。专科高职依据统一高考成绩进行录取。

2017年启动,2020年执行的省份  

北京高考改革从哪届开始

1、从2017年秋季入学高一起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2、英语听力考试从笔试中分离,一年两次实行机考;

3、取消本科三批,与本科二批合并;

4、自2018年起,推进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改革;

5、2020年调整统一高考科目,实行"3+3",探索"两依据、一参考"。

山东高考改革从哪届开始

1、2018年全部科目使用全国卷;

2、2020年高考实行"3+3"的考试模式;

3、未来"一批""二批"合并,除提前批次外,不再分批次录取。志愿填报由"学校+专业"改为"专业(类)+学校"形式;

4、录取"两依据、一参考"。

湖南高考改革从哪届开始

1、2016年起全部科目使用全国卷;

2、2020年高考不分文理科;

3、实行"3+3"的考试模式;

4、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

5、逐步试点取消招生录取批次,改进投档录取模式,推进平行志愿投档方式;

6、构建"两依据、一参考"多元录取机制。

江西高考改革从哪届开始

1、不分文理科;

2、实行"3+3"的考试模式,选考"6选3";

3、外语考试分为笔试和听力测试,高中生最多参加两次外语考试;

4、高考总分满分750分,语数外每门150分,3门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每门100分;

5、2016年起建立江西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开展综合素质评价;

6、2016年起合并二三本,2018年起合并艺术二三本科批,2020年起进一步减少录取批。

海南高考改革从哪届开始

1、2020年高考不分文理;

2、2020年高考科目实行"3+3",选考实行"6选3";

3、总成绩按标准分呈现,语数外每科原始满分150分,转换成标准分,自选3科每门满分100分;

4、从2017年起,海南本科第一批和第二批合并录取,从2020年起,海取批次仅设本科批和专科批,分学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和录取。

2018年启动,2021年执行的省份  

广东高考改革从哪届开始

1、2021年高考文理不分科;

2、高考实行"3+3"的考试模式;

3、外语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一年两次考试;

4、录取"两依据、一参考";

5、2016年高考,广东全部科目用全国卷;

6、2016年高考,广东二本A线B线将合并。

江苏高考改革从哪届开始

1、2021年高考“3+3”模式,文理不分科;

2、统考科目语数外保持不变,选考科目由"6选2"调整为"6选3";

3、英语将实行听力和口语一年两考,笔试两考还在探索;

4、分值比480分高,接近700分;

5、"小高考"13个科目均可考两次;

6、2016年起,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省属高校加3分投档。

河北高考改革从哪届开始

1、2021年高考文理不分科;

2、高考科目实行"3+3";

3、外语考两次;

4、2016年起,本科第三批录取院校与第二批合并,以后逐步取消录取批次;

5、高校招生"两依据,一参考";

6、2017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实行新的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7、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实行新的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安徽高考改革从哪届开始

1、文理不分科;

2、统考语数外,选考科目为"6选3"或"7选3"。

2019年启动,2022年执行的省份  

宁夏高考改革从哪届开始

1、2017年建立高中考试招生综合素质档案,在自主招生中使用;

2、2018年启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3、2019年逐步取消录取批次,推行"两依据、一参考"的考试招生模式;

4、取消文理分科,选考科目"6选3",高考总分750分,语数外语每科150分,自选每门100分;

5、外语考试一年两考。

广西高考改革从哪届开始

1、2022年起广西统一高考不再分文理科;

2、高考科目实行"3+3"模式,必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每科满分150分;

3、外语科目(含听力)同年有两次考试机会;

4、选考科目从政史地理化生6个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性科目之中任选择3科。选考科目安排在高三进行,每届学生只安排一次考试,每科满分100分。

5、高考总成绩满分为750分。

6、高校招生录取实行"考生总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的评价方式。

7、高职招生逐步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

青海高考改革从哪届开始

1、实行"3+3"的考试模式,选考科目"6选3";

2、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

3、高考招生录取基于"两依据、一参考";

4、2018年在各批次全面实行平行志愿,并创造条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

历年浙江高考人数

浙江高考改革后,高考科目不在区分文理。很多考生都会有疑问,选考科目的考试成绩可以保留吗?以下是浙江高考的相关信息,供考生参考。

浙江高考考试成绩,语文、数学成绩当次有效,外语和选考科目成绩2年有效。

往届生和社会人员高考要求

往届生分2类,第一类:未参加过新学考和选考科目考试的人员;第二类:已参加过新学考和选考科目考试的人员。

第一类往届生参加新高考:1.语文、数学、外语和3门选考科目都要考,3门选考科目和外语每门最多有2次机会。以前考过的高考科目的成绩无效。2.以前考过的学考科目的成绩仍然有效,在三位一体、高职自主招生中仍然可以发挥作用,在统一考试招生高校对学考等级提出要求时也有效。

第二类往届生参加新高考:语文、数学2门高考科目必须参加当年的统一高考,外语和3门选考科目仍有有效成绩的可以不考,也可以重新考(包括换新科目和再考原来的科目)。总的原则是:在保持选考科目不超3门,且每科有效成绩不超2次的前提下,先确认作废其中1科或1次有效成绩后方可再另选1科或再次参加考试。

今年浙江首考难吗

历年浙江高考人数如下:

2023年浙江进行高考报名的人数为37万左右。2022年浙江高考人数为36万人,2021年浙江高考人数为33.3万人,2020年浙江高考人数为32.57万人。

首先我们来看看今年1月学考选考的人数,省考试院官方公布的数据是58.87万,这是新高考以来人数最多的一次学考选考。有不少考生和家长以为58.87万就是2023年浙江统一高考总人数数据,那不是比2022年高考人数多了二三十万?

其实不是这样的,58.87万考生既有高二的考生,又有高三的考生,还有部分复读以及职高的考生,高二参加的是物理和政治的学考,而高三及复读考生参加的是选考和外语科目考试。也就是说58.87万是两届考生的人数加上复读以及部分职高考生人数。

我们看高二也就是2024年高考的那一届在校生人数是28.48万,用58.87万减去28.48万得出2023年统一高考人数大概在30.39万,当然肯定会存在一定误差,误差主要是哪些因素影响呢,一个是部分职高考生也参加学考,另外就是每年还会有部分出国,休学,退学的考生。

但是即使是减去误差的几千人2023年浙江统一高考总人数还是无限接近30万,虽然不一定会到30万但是超过29万是板上钉钉了。之前还觉得新教材会影响复读人数,觉得高考人数会和2022年大致相当,没想到估摸着还要多1万人左右。

高考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4、报考军队院校的,必须是年龄不超过20周岁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报考公安院校的,必须是年龄不超过22周岁;报考公安院校外语专业年龄不超过20周岁;报考以上院校及专业的考生须未婚。

5、少年班考生报名,须先由招生学校预选、发给考生准考证、明确考试科目、并通告考生所在市、县(区)招考办之后,考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市、县(区)招考办审查合格,可在市招考办指定的地点报名及参加考试。申请报考少年班,必须是极少数智力超常、成绩优异且年龄在15周岁以下的初、高中在校学生(不包括高中应届毕业生)。

新高考什么时候开始选科

今年浙江首考:难。

历届浙江首考数据分析:

公元2023年1月31日,农历癸卯年正月初十,浙江省普通高中英语高考和“七选三”科目首考成绩就要发布了。这是浙江省30多万家长和考生心心念念、盼望已久的牵挂。

随着浙江省普通高中2023年首考成绩的隆重发布,2023届高三学子们的十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全部“集齐”,这个成绩对于考生们报考“三位一体”综合评价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如何报考浙江省属44所高校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家长们和考生们务必关注2023年2月份出炉的浙江省44所普通高校“三位一体”招生简章。

浙江省44所普通高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的报名条件,请参见《2022年省属高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报名条件信息汇总表》。与2023年浙江省属高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报名条件,不会有太大的变化。

浙江省普通高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是低分录取高一等级高校的重要途径,不可或缺。自从2011年实施“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考试以来,已经过去了12年。在这12年中,浙江省属高校和高水平大学,在浙江省招生的人数有较大幅度的增长。

2011年,浙江省普通高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人数是260人,占比0.09%。这只是浙江省普通高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的试点,由此揭开了“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的大幕。

2012年,浙江省普通高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人数是1600人,占比0.51%。比2011年提高了0.42%。人数也增加了1340人,增长迅速。

201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人数是2000人,占比0.64%,比2012年提高了0.13%。人数增加了400人。这是浙江省普通高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一个缓冲时期。

2014年,浙江省普通高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人数是3500人,占比1.13%,首次突破了1%的大关,人数剧增了1500人,占比也提高了0.49%。这是浙江省普通高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的快速提升期,标志着浙江省普通高中“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考试进入了“1.0时代”。

2015年,浙江省普通高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人数是4450人,比2014年增加了950人,增长率是27.14%。招生人数在普通高考中占1.40%,比2014年提高了0.27%。

2016年,浙江省普通高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人数是5800人,比2015年增加了1350人,增长率是30.34%,增长幅度很大。招生人数占比为2.16%,比2015年提高了0.76%

2016年,浙江省普通高中“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人数占比首次突破了2%。进入了“2.0时代”。这个变化进一步引起了普通高中、家长和学子们的关注。

2017年,浙江省普通高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人数是6700人,比2016年增加了900人,增长率是15.52%。在普通高考招生录取人数中,占比2.68%,比2016年提高了0.52%。增长幅度也是比较大的。

2018年,浙江省普通高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人数是10800人,首次突破10000人大关。招生总人数剧增了4100人,增长率达到了61.19%。在普通高考招生录取人数中,占比达到了4.14%,首次突破4%,标志着浙江省普通高校“三位一体”招生考试进入了“4.0时代”。

这也是浙江省普通高校“三位一体”招生录取总人数唯一的一次突破4%。比2017年提高了1.46%。这个提高率,也是相当高的。

2019年,浙江省普通高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人数是10538人,比2018年下降了262人,小幅度下降。占普通高考招生人数的3.%,仍然维持在较高的水平上。

2020年,浙江省普通高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人数是10450人,比2019年小幅下降了88人。降幅是0.835%。占普通高考招生人数的3.90%。

2021年,浙江省普通高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人数是10736人,比2020年小幅增长286人,增长率是2.74%。占普通高考招生人数的3.99%,没有突破4%的比例。

2022年,占浙江省普通高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人数是10951人,比2021年增加了215人,增长率是2.00%。占普通高考招生人数的3.80%,比2021年小幅下降了0.19%。

总的来看,浙江省属高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基本稳定在9000人以上的规模,加上中国科学院大学、浙江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方科技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华南理工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上海纽约大学、上海科技大学等高水平大学录取1900余人,已经成为学子们在相当低分的情况下,升入省属重点建设高校和高水平大学的一个重要途径。

在此再次提醒2023届高三家长和学子,请密切关注高水平大学、浙江省属高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有针对性地准确报考,确保2023年高考录取高水平大学或省属高校。

首考简介:

高考首考即从高考学考科目中选定高考选考科目的首次考试。包括学考和选考。学考的科目有13门,传统的9门加上一门技术,再加上音体美,而且要求所有的学生都要参加作为毕业条件。选考的科目只有7门,学生要在7门科目里面选3参加考试,选考成绩计入高考总分。

学考,即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在考试中获得的高中学考等级,是高中毕业的依据之一。选考,即学生从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和技术7i高中学考科目中,选定3门高考选考科目的考试,也就是我们平时说的“7选3"。这次考试是高中学考和高考选考相结合的考试,简称为“学考选考”。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0年高考“强基”招生简章

高考改革是分批次进行的,也就是说不同省份的新高考改革时间不同。最早在浙江和上海试点,改革从2014年启动,2017年高考实行

一、第一批新高考省份(2个)

第一批新高考改革省份有浙江、上海等2省市,2014年启动,2017年首届新高考,高考用3+3模式,不分文理科,其中第一个3为语文、数学、外语,第二个3为3门选考科目。

二、第二批新高考省份(4个)

第二批新高考改革省份有北京、天津、山东、海南等4省市,2017年启动,2020年首届新高考,高考用3+3模式,不分文理科,其中第一个3为语文、数学、外语,第二个3为3门选考科目。

三、第三批新高考省份(8个)

第三批新高考改革省份有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等8省市,2018年启动,2021年首届新高考,取3+1+2高考模式,不分文理科。

四、第四批新高考省份(7个)

第四批新高考改革省份有黑龙江、甘肃、吉林、安徽、江西、贵州、广西等7省份,2021年启动,2024年首届新高考,取3+1+2高考模式,不分文理科。

五、第五批新高考省份(8个)

第五批新高考改革省份有山西、河南、陕西、内蒙古、四川、云南、宁夏、青海等8省份,2022年启动,2025年首届新高考,取3+1+2高考模式,不分文理科。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批准,我校2020年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也称“强基”),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培养具有空天报国情怀、扎实数理基础、科学创新能力、全球视野格局的高素质拔尖创新人才,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在我校安排强基相关专业招生的省份,符合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工作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申请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

高考成绩优异的考生

高考成绩优异,专业基础扎实,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突出的考生。

第二类

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

全国青少年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全国决赛中获得一、二等奖的考生。全国青少年学科奥林匹克竞赛获奖学生以全国青少年科技竞赛获奖名单公示网站(://gs.cyscc.org/)公示的名单为准。

以上两类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相应特殊类型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

我校2020年强基在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招生,总150人。招生专业为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物理学、化学、工程力学。符合第一、第二类报名条件的考生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填报的招生专业以我校强基报名系统公布为准。

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仅限理科生源报考,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须选考物理,其余2门选考科目不限。

对于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和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为:理科一门限选物理且等级不低于A,另一门限选化学或者生物且等级不低于B。

报名我校强基的考生,身体条件须满足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相关规定要求。色弱、色盲及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任一单种颜色的考生不能报考化学专业。如教育部有最新规定按最新规定执行。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

报名时间和办法

2020年5月10日至30日前考生可登录我校强基报名平台(网址 s://bm.chsi.cn/jcxkzs/sch/10006),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报考我校强基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考生只可填报我校强基1个专业志愿。

(二)

考生参加统一高考

(三)

入围校考办法

第一类考生

依据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由高到低排序,按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数的4倍确定各省入围我校考核考生名单(末位如出现同分情况,同分考生均获得入围资格)并公示入围标准。考生高考成绩须同时满足报名条件规定的高考成绩要求。

第二类考生

达到学校以下条件(详见下表)和报名条件规定的高考成绩要求,即可入围。

(四)

学校考核办法

学校考核包括笔试、面试和体质测试,同时对考生的综合素质档案进行评审。考生须按要求参加我校全部考核测试环节,学校考核成绩方为有效。

1. 笔试和面试方案

笔试:重点考察学生的专业知识,逻辑思考能力,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思维。

面试:我校组织专家进行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学科特长、专业兴趣、学习能力、综合素质等多方面内容。面试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测试全程录音录像。

2. 考生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考生综合素质档案进行评审,评审结果作为面试环节的重要参考和录取环节的重要依据。

3. 体质测试方案及成绩使用方法

所有考生须参加体质测试,体质测试成绩作为录取环节的重要参考,无故不参加者视为放弃我校强基资格。因身体原因无法参加体质测试者须提交相关证明,经我校审核同意后可不参加体质测试,成绩计为60分。具体内容详见《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0年强基招生体质测试方案》(可在北航招生网查看)。

(五)

录取办法

1. 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综合成绩=(高考成绩÷高考满分×750)×85%+(学校考核成绩÷学校考核成绩满分×750)×15%

其中,学校考核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备注:参与折算的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

2. 确定录取名单

第一类考生

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和在相关省份强基的招生名额,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强基预录取名单。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综合素质档案评审成绩、体质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预录取名单。

第二类考生

综合成绩达到其生源地报考第一类考生最低预录取分数线的,予以预录取。

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强基预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

我校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公布录取结果,公示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四、培养方案

学校精育良才,立德树人,突出人才培养中心地位,把培养拔尖人才与强化爱国担当相结合,在知识创造中培养人才,在人才培养中创造知识,着力培养理想高远、学识一流、胸怀寰宇、致真唯实的领军***才。

学校高度重视强基人才培养,以支撑和引领国家重展战略为目标,招收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结合学科优势,在数学与应用数学、应用物理学、 化学、工程力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五大优势专业开展强基人才培养,针对每个强基专业特点,在学校人才培养总目标指引下,进一步凸显对应专业的人才培养特色。

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瞄准国际数学前沿,培养引领数学研究方向、应用数学与工程技术交叉融合、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基础数学拔尖创新人才。

应用物理学专业,夯实理论基础,突出实验实践,强化理工融合,实施科教协同,培养具有一流竞争力的应用物理拔尖创新人才。

化学专业,培养具有家国情怀、国际视野、扎实数理基础、深厚专业知识、全面实践技能,立足化学及交叉领域的原始理论创新和颠覆性技术研发的高素质拔尖创新人才。

工程力学专业,强化数理基础,厚植力学理论,注重学科交叉融合,培养工程科学技术领域的力学基础研究和前沿拔尖创新人才。

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夯实数学与信息学科基础,深化科教融合,强化学生在数据中凝练科学问题和研发复杂数据系统演化行为的潜力和能力,培养引领信息和智能科技变革的、富有原始创新精神和技术突破能力的拔尖创新人才。

学校着力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深入推进已有的一制三化人才培养模式(导师制、小班化、个性化、团队化),加强强基人才培养顶层设计,构建培养目标、培养体系、课程体系、教学与质量体系相互支撑的系统性培养体系结构。学校人才培养模式具有如下特色:

实施完全学分制的个性化培养

促进学生知识结构的科学性,推进因材施教的个性化培养,注重扎实数理基础与解决科学问题相结合,在必修课程板块外,开设与培养方向有关的系列选修课程,实施完全学分制,学生在完成必修课程后,可以结合发展规划和学习兴趣制定个性化的培养方案。

实行多维度团队化集体导师制

为学生配备由思政、学业、学术、朋辈导师组成的导师团队,思政导师引领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形成,学业导师帮助学生强化课业学习,学术导师指导学生学术素养的培育,朋辈导师帮助学生融入校园生活,各类导师组成小组,取集体导师制,协同助力学生成长成才。

实行小班化研究型探究式教学

提高课程教学质量,全面实施小班化教学,开展研究型探究式教学,结合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在育人中的作用,推进团队式互学互教的学习方式,以一流课程助力一流人才培养。

建立科教协同项目式能力培育

充分发挥学校学科和科研优势,面向强基学生,全面实施科研实验室开放机制,大力支持学生参与学校科创品牌项目“冯如杯”,配备导师指导科创实践,给予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学校科创培养项目等专项支持,助力学生科研能力的培养。

注重跨文化交流能力的蕴育

大力支持强基学生参与学校国际化交流项目,通过国际暑期学校、国际科创项目等形式,着力培养学生国际视野和跨文化交流能力。

强基作为国家重大的人才培养战略,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将以一流的人才培养体系、一流的师资、一流的课程、一流的模式、一流的、一流的机制,努力把一流的学生培养成一流的人才。

五、其他说明

(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原则上所有参加强基考核的学生均应提交综合素质档案。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将考生电子化的综合素质档案提供我校。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省份,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考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我校强基报名平台系统。

(二)对于综合素质档案或在我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情形的,我校保留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三)报名我校强基的相关考生,需确保高考报考科类、选考科目和竞赛获奖、身体情况等条件符合我校相关专业的报考要求,如因条件不符导致无法被我校强基录取,相关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通过强基录取的学生入学后原则上不得转专业。特殊情况下,强基招生专业之间可以转专业,但转入专业须有空额。对于无法完成强基培养方案的学生,可分流到本专业对应普通班继续学习。

(五)选拔测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六)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七)因受疫情影响,学校考核办法和录取办法可能将视本地疫情防控情况做出相应调整,具体安排届时另行通知。

六、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强基招生工作在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校招生办公室统筹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我校强基招生工作接受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七、咨询方式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知行南楼302室

邮编:100083

招生咨询电话:13521147923(集中咨询时间:2020年5月7日- 5月30日,工作日09:00-11:30、14:30-17:00)

传真:010-82328042

电子邮箱:zsbgs@buaa.edu.cn

北航招生网:://zs.buaa.edu.cn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纪委(监察处):电话010-82338830,邮箱jwxf@buaa.edu.cn

本简章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教务处负责解释。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2020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