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

2.扩散刚刚,台州市教育局重要通知?

3.2019年温州中考招生政策出台

4.招生过程中被招学生有违纪现象能作为被拒绝的理由吗

5.河南开封市祥符区一所示范高中违规招生被摘牌

6.教育部要求不得违规承诺争抢生源,哪些属于违规行为?

违规录取学生_违规录取学生学籍怎么处理

湖南警察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湖南警察学院2020年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实现招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教育部和公安部的相关文件精神和有关招生政策、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招生工作要认真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第二章 学校全称、办学地点及上级主管部门

第三条 学校全称:湖南警察学院(Hunan Police Academy )

学校代码:11534

第四条 办学地点:长沙市远大三路9号

第五条 学校为湖南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第三章 招生主管部门及咨询、****

第六条 招生工作由湖南省公安厅和湖南警察学院负责,下设招生办公室。

第七条 学校招生咨询****:

电 话:0731-82791713(兼传真)、 82791758

网 页:www.hnpolice.com

E-mail:zsjy@hnpolice.com

通讯地址:长沙市远大三路9号 邮编:410138

第四章 招生范围、招生对象

第八条 学校2020年面向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山西、福建、四川、贵州、云南、西藏十个省(自治区)招生,分省分专业计划以各省(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公布数为准。招生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公安类专业招生对象为:湖南籍(学籍和户籍)且年龄为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1998年9月1日至2004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

第五章 招生工作组织机制及人员

第九条 成立由湖南省公安厅和湖南警察学院主要领导牵头的招生领导小组,全面把握招生政策,审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条 招生工作人员名单由学校根据招生工作需要提名,由招生领导小组批准。

第十一条 招生工作人员应具备的条件:熟谙招生政策,熟悉招生业务;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公道正派,责任心强;具备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水平;身体健康,适应工作需要。

第十二条 招生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招生相关文件,参加招生工作业务培训,掌握相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熟悉招生流程及录取办法。未参加培训者不得参与招生工作。

第六章 公安类专业招生面试、体能测评、体检和政治考察

(相关标准以2020年公安部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文件为准)

第十三条 学校侦查学、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禁毒学、警务指挥与战术、交通管理工程、网络安全与执法、经济犯罪侦查八个专业为本科公安类专业。根据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公安类专业招生的规定,考生须参加面试、体能测评、体检及政治考察。

第十四条 面试主要从报考动机、言语表达、身体协调性等方面辨识考生是否适合从事公安工作。

第十五条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详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身高: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

(二)体重:体重指数(体重指数简称BMI,是用体重公斤数除以身高米数的平方得出的数字,是目前国际上常用的衡量人体胖瘦程度以及是否健康的一个标准)男性在17.3至27.3之间,女性在17.1至25.7之间;

(三)视力:单侧裸眼视力4.8及以上;

(四)色觉:无色盲、色弱。

学校在对考生承诺的患病经历和有关情况、省级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提供的考生高考招生体检表相关内容进行审核的基础上,组织对身高、体重、面容、外观、血压、视力、色觉、听力和嗅觉等重点项目,严格按照有关操作规范进行现场检查,并综合作出体检结论。

第十六条 报考公安类专业考生的体能测试项目及合格标准参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以下四个项目中有三个及以上达标的,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

性别

测试项目

可测次数

合格标准

男子

50米

1

9"2以内(含9"2)

1000米

1

4'35"以内(含4'35")

引体向上

1

1分钟内完成9次以上(含9次)

立定跳远

3

2.05米以上(含2.05米)

女子

50米

1

10"4以内(含10"4)

800米

1

4'36"以内(含4'36")

仰卧起坐

1

1分钟内完成25次以上(含25次)

立定跳远

3

1.5米以上(含1.5米)

第十七条 报考公安专业的考生必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的领导,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勇敢机智,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强,志愿献身公安保卫事业,并经公安机关政治考察合格。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政治考察不合格:

(一)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触犯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者收容教育;

(二)曾受过开除团籍或者开除学籍处分;

(三)曾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四)曾有泄露国家秘密,或者有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五)曾组织、参加、支持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宗教极端、邪教、性质等非法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

(六)曾组织、参加、支持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

(七)曾组织、参加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网络论坛、群组、直播等活动;

(八)曾通过网络组党结社,参与或动员不法串联、联署、集会等网上非法活动;

(九)曾编造、散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信息、有害信息,或者参加国家禁止的政治性组织等;

(十)曾组织、参与或者支持、、、迷信等活动;

(十一)曾因结伙斗殴、盗窃、、哄抢、抢夺、敲诈勒索等行为,受到行政拘留处罚;

(十二)已取得或者正在申请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

(十三)个人档案中表明出生日期、入党(团)时间、学历、经历等重要材料缺失,且在规定期限内,因考察对象个人原因无法补齐或者涉嫌涂改无法有效认定;

(十四)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

(十五)不具有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身份,且已加入其它政治性团体或组织;

(十六)16周岁以后因私赴国(境)外留学、工作、生活且连续驻留 6 个月以上;

(十七)曾组织、参加、支持有害气功组织或者宗教非法活动;

(十八)有省级以上公安机关确定的其他不宜录取为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学生的情形;

(十九)直系亲属曾有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二十)直系亲属曾因故意、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等社会影响恶劣的严重犯罪,或者贪污贿赂犯罪,受到刑事处罚;

(二十一)直系亲属曾组织、参加、支持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宗教极端、邪教、性质的组织,或者参加相关活动;

(二十二)直系亲属曾组织、参加、支持有害气功组织或者宗教非法活动;

(二十三)直系亲属有省级以上公安机关确定的其他影响考生今后被录用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情形。

第十八条 面试、体能测评、体检及政治考察的时间和地点以学校公告为准。

第七章 志愿填报

第十九条 考生必须在各省统一规定的志愿填报时间内填报志愿。湖南省考生报考学校公安专业的须在本科提前批填报志愿,报考学校普通专业的须在本科二批填报志愿。

第二十条 报考学校的考生应在各省的相应批次志愿栏中准确填报志愿。湖南省考生在填报本科提前批志愿栏时,只能在六类参加本科提前批录取的院校(专业)中选报公安院校类湖南警察学院的公安类专业,不能跨类混报,否则志愿无效。湖南省考生报考学校普通本科批相关专业在本科二批志愿栏进行志愿填报。

第八章 录 取

第二十一条 学校招生实行网上录取。

第二十二条 学校公安类专业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普通专业中的法学、信息安全、行政管理、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应用心理学专业安排在本科二批。

第二十三条 根据各省(自治区)招生相关规定确定学校的投档比例。

第二十四条 招生工作人员应仔细审阅每一个考生电子档案,对考生档案材料进行全面审查。

第二十五条 公安类专业按考生的文化成绩和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治考察的综合情况择优录取。

第二十六条 普通专业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原则确定专业,对于分数低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第二十七条 学校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第二十八条 根据当前公安机关录警实际需求情况,公安类专业招收女生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计划数的10%。普通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二十九条 普通专业考生身体条件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社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的规定执行。公安类专业考生身体条件除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和人社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的规定外,还必须符合本章程第十五条中的相关规定。

第三十条 录取通知书按考生高考报名时所填写的通信地址统一邮寄。

第三十一条 录取结束后,考生可在省(自治区)招生部门指定网站或拨打公布电话查询录取结果。

第三十二条 公安类专业新生入校后,湖南省公安厅和学校共同组织全面复查。三个月内发现有不符合条件者,转入普通专业学习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九章 在校管理及毕业待遇

第三十三条 各专业学生统一住校。按照公安部规定,学校实行警务化管理,在校学生统一着制式服装。

第三十四条 根据国家医保政策,学校统一组织学生购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学生在校期间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按照相关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处理。

第三十五条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第三十六条 公安类专业毕业生就业按人社部、公安部、教育部和中央编办等六部委下达的文件精神执行;普通专业毕业生就业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第十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七条 学校各类招生严格执行湖南省发改委核定的收费标准。2020年各招生专业的学费标准为:

侦查学:7150元/年

治安学:7150元/年

交通管理工程:7150元/年

刑事科学技术:7150元/年

禁毒学:7150元/年

警务指挥与战术:7150元/年

网络安全与执法:7150元/年

经济犯罪侦查: 7150 元/年

法 学:4000元/年

行政管理:4000元/年

信息安全:4800元/年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4800元/年

应用心理学:3800元/年

第三十八条 学生一律实行集体住宿,住宿费标准为1200元/年(含热水维护费100元,空调维护费100元)。

各专业学费及住宿费标准正在上报审批中,最终以省发改委审核批准的标准执行。

第十一章 奖学金、困难补助与助学贷款

第三十九条 为鼓励学生奋发向上,帮助经济困难大学生完成学业,学校实行“奖(奖学金)、贷(国家助学贷款)、助(勤工助学岗位)、补(困难补助)、减(学费减免)”五位一体的助学体系。

第四十条 学校设一等、二等、三等、单项等四个等级校级奖学金。设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优秀团干”、“优秀共青团员”等个人综合奖励项目和“立功、嘉奖、通报表扬”等个人单项奖励项目。

第四十一条 学校实施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级困难补助和特殊困难临时补助制度。

第四十二条 评定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级困难补助前需进行贫困生认定,步骤为:本人申请,提交《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和《湖南警察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学管部门审核、公示,并经学校研究确定贫困等级。

第四十三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依照国家政策在当地可以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由学生和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7-9月份向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

第十二章 纪 律

第四十四条 招生人员要严格遵守教育部、公安部下发的有关文件及政策规定,遵守各省(自治区)有关招生工作的各项规定,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的监督。

第四十五条 招生人员要严格遵守招生纪律,不得接受考生及家长的馈赠、宴请,不得收受红包、礼金。

第四十六条 招生工作将认真履行本章程公布的各项承诺,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坚决杜绝招生工作中的徇私舞弊现象,严禁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机构组织参与招生,严禁收取与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严禁虚假招生宣传和违规录取学生。凡违反录取原则和招生工作纪律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者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三章 附 则

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2020年招生工作,由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O二O年五月

高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

教育部将从2013年查冒名顶替。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已陆续进校报到。教育部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做好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认真核实新生入学资格,及时发现并处理冒名顶试和入学、高考移民、中介欺诈招生等行为。

严禁将未经省级招生部门审核录取的学生留在学校学习,杜绝任何学籍学历遗留隐患。通知强调,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查超计划招生、降低标准违规指名录取学生行为,对违规或非法渠道获得录取资格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对违规招生的高等学校,视情节给予限制招生、暂停招生等处罚。对违规录取的学生,一经查实,坚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一律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对违规工作人员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并对有关领导实行问责。

扩展资料:

山东省内高校排查出242人涉嫌冒名顶替他人身份入学。山东冠县陈女士在报考成人高考时经各方查证发现,自己被冒名顶替入读山东理工大学,该事件随即引发热议。山东省教育厅新闻中心一名工作人员称,山东省教育厅目前已经关注到相关情况,山东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正在查询、汇总总体的清查数据和情况。

2018年9月,山东省教育厅学生处发布《关于开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普通高等教育学历反馈数据清查工作的通知》,排查出242名涉嫌冒名顶替者。这些冒名顶替事件是在这两年发现的,并不是发生在这两年,而大多发生在十多年前,甚至20多年前。

人民网-教育部:严查高校冒名顶替入学和高考移民行为

人民网-北青报:彻查冒名顶替事件?主动曝光案件详情

扩散刚刚,台州市教育局重要通知?

高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如下

第一条?为规范对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的处理,保证招生公开、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招生,是指高校通过国家教育考试或者国家认可的入学方式选拔录取本科、专科学生的活动。

高校、高级中等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高中)、招生考试机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招生工作人员、考生等,在高校招生工作过程中,违反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国家高等教育招生管理规定的行为认定及处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高校招生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处理各类违反国家高等教育招生管理制度的行为。

有关主管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加强对所属高校招生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高校招生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考生、社会的监督。

高校招生接受监察部门的监督。

第五条?对高校招生违规行为的处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明确、程序合法、处理适当。

2019年温州中考招生政策出台

近日,台州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现将主要内容发布如下:

一、全面贯彻落实招生规范和要求

(一)

严格依法开展招生工作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依法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原因需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应向学校提出申请,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各地要全面排查并严厉查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

(二)

严格规范招生区域和对象

1.招生区域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以下简称“公办学校”)要严格按学区招生,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招生区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以下简称“民办学校”)在审批地范围(以下简称审批地)内招生: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在本县(市、区)范围内招生;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县(市)教育行政部门主管的,在学校所在县(市)范围内招生;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区教育行政部门主管的,在市区(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台州湾新区,下同)范围内招生;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并主管的,在全市范围内招生(具体名单见文末)。民办学校在审批地招不足的,经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报市教育局同意后,可以面向全市启动补招程序。任何民办学校不得擅自跨地市招生。

2.招生对象

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报名的具体规则按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招生细则执行。台州湾新区内的民办学校招生对象包含原椒江区、路桥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椒江区、路桥区审批的民办学校招生对象包含台州湾新区原属椒江区、路桥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民办学校招生对象为符合审批地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条件(以下简称“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具体要求如下:

(1)户籍类。指户籍在民办学校审批地的适龄儿童少年;

(2)学籍类。指小学学籍在民办学校审批地的适龄儿童少年(仅针对七年级报名);

(3)房产类。指父母或监护人房产在民办学校审批地的适龄儿童少年;

(4)经商务工类。指父母或监护人在民办学校审批地经商务工,且满足当地社保缴纳年限要求的适龄儿童少年。其中,台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跨县市区填报民办学校,其父或母或监护人须缴纳社保满1年(截止当年8月31日),非台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以各地积分入学实施办法为准。

3.受当地政府委托并承担了部分学区范围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应明确其学区范围并按公办学校就近入学相关政策招生,不得选择生源;其非学区范围内的招生按照民办学校的招生录取规则执行。民办学校或投资主体与当地政府部门或功能区管委会等原先已订有协议,约定由民办学校负责承接的生源,相关生源按协议约定录取,不得选择生源。

(三)

严格执行招生计划

各地要根据核准的办学规模编制,下达公办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和核定民办学校提出的年度招生计划,并发文公布。市教育局审批并主管的,由市教育局编制招生计划并下发至县(市、区)教育局和台州湾新区社发局;市教育局审批、区教育局主管的,由市教育局根据审批时确定的办学规模,编制跨区招生计划并下发至三区教育局和台州湾新区社发局。各地须将市教育局下发的招生计划纳入本地年度招生计划,并发文公布。学校必须严格按照核定的招生计划实施招生,不得随意突破招生计划或扩大班额,小学、初中班额分别不得超过45人、50人。

(四)

严格就近免试入学

学校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学校不得提前组织招生,不得通过任何形式的提前摸底、预约等方式争抢生源。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办学校不得对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申报就读民办学校设置任何限制条件;民办学校不得设置任何限制条件,拒绝或变相拒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报名。体艺专门学校(各地公布的体艺特色学校不等同于体艺专门学校)按现行方式招生,可进行艺术或体育的术科测评,但不得组织文化科目考试,其招生方案须分别报审批的教育及文化或体育等行政部门核准后方可实施。

(五)

严格实行均衡编班

各地各校要规范实施学生随机均衡编班,合理均衡配备师资,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编班。学校不得劝退或变相劝退已录取的学生,不得在学段的中途扩班或增加班额。

(六)

严格管理学生学籍

招生工作完成后,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生成学籍。注册学籍的学生名单必须与公布录取的名单一致,不得变相替换。严禁借转学名义变相掐尖招生,严禁挂靠学籍,切实做到“人籍一致”。

二、全面实行公办民办学校

同步招生

(七)

公开招生信息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通过网络平台、入学服务系统、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方案及实施细则、学校招生计划、学校入学报名条件、公办学校学区范围、民办学校收费标准、学校招生入学咨询方式等招生入学工作信息。

(八)

同步网上报名

全面实行全市公办民办学校统一时间同步报名、同步招生,具体报名时间由台州市教育局统一安排,并另行发文公布。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应在规定时间登录“台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入学服务平台”,网址:ruxue.tzedu.net.cn)或进入“浙里办”手机APP,在填写报名承诺书后,选择公办、民办中的其中一类学校进行报名(具体流程将以报名指南形式另发)。选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填报一所学校。规定报名时间内,报名信息可登录系统进行修改,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在规定时间内对报名信息进行核验,对核验不通过的,应及时告知家长予以更正。

(九)

同步招生录取

全市义务教育公办民办学校要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同步与分批录取相结合的原则,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分阶段统一组织实施招生录取工作。

1.公办学校要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阳光招生政策,遵循“免试、就近、划片”的原则,录取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

2.民办学校要严格按照省教育厅要求开展录取工作。符合条件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其报名对象全部录取;符合条件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其报名对象全部参加电脑摇号,一次性完成全部招生计划的录取。民办学校在摇出录取名单后,应继续摇出一定比例的替补名单,具体人数由各地各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因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自动放弃录取机会(原则上不允许放弃)而导致的学位空余,由替补名单自上而下替补录取(在市区或全市范围招生的民办学校替补录取仅限于分配名额所在县(市、区)),在替补录取过程中若发现学校存在劝退或者变相劝退现象的,其空余学位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锁定,3年内不再使用。

3.已被公办学校审核通过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得参加其他公办、民办学校招生。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在规定时间内回到所在学区公办学校按原有批次录取。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在规定时间内未到录取学校登记报到,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录取机会,不得参加其他民办学校补招,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入学。已正式入读民办学校的新生,原则上一年内不得转学到当地其他学校。

4.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可在公办学校招生结束后,向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补招。若在审批地仍补招不足的,可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经市教育局批准后进行跨县(市、区)补招。补招对象为符合条件且没有被其他公办或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跨县(市、区)补招人数原则上应控制在学校当年招生计划数的20%以内。

5.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部学生可以直升其初中部。直升人数少于初中部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予以全部录取;直升人数多于初中部招生计划数或初中部招生计划多于小学部直升人数需要补招的,均按公办、民办学校招生录取规则开展招录。校内小升初直升工作应在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录取前完成。

6.电脑摇号录取工作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一实施,录取过程须有纪检监察机关、公证机构等到场全程监督公证,确保派位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电脑摇号录取系统由市教育局统一提供。

三、全面保障特殊群体接受

义务教育

(十)

保障随迁子女入学

各地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台州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完善随迁子女入学实施细则,全面保障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同城化待遇。各地要努力扩大学位供给,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入学,对于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积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安排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依法举办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

(十一)

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各地要与残联等部门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信息对接,根据分类安置原则,落实“一人一案”入学工作要求,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安排至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

(十二)

保障优抚对象等子女入学

各地要积极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教育优待政策,解决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子女入学问题。对高层次人才子女和港澳台同胞、华侨华人子女等入学,按有关规定执行。符合条件的适龄外籍人员子女就读我市的中小学校,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四、全面做好招生宣传和服务工作

(十三)

规范招生宣传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宣传活动,统一规定辖区学校“校园开放日”等招生宣传活动时间,其余时间不得安排面向辖区的学生及家长开放活动。各类学校均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适龄儿童少年报名或预约招生,不得组织任何测试(测评、学科练习)和面谈。

(十四)

做好“数字化”招生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按数字化改革的要求,及时将本区域的义务教育招生管理系统对接市入学服务平台,优化办事流程,方便家长办事。全面推行数字化入学报名,公办民办学校招生信息发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信息登记、报名、审核、录取、公布结果等整个流程均应在当地统一的招生管理系统进行。

(十五)

推进优质均衡发展

各地要积极推动区域内学校配套建设,切实做到学校建设和城市发展同步。要采取有力措施,稳步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大力加强“互联网+义务教育”工作,进一步缩小义务教育城乡、校际差距,整体提高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水平和质量,着力推进区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十六)

有序实施学位爆棚学校户籍生分流调剂

各地要基于学校办学规模控制、班额控制等有关规定,确定公办学校招生计划,及时发布公办学校户籍生入学红色预警信息。对出现户籍生入学学位爆棚的公办学校,要基于公开公平、相对就近就便原则,统一操作规则、统筹安排,平稳有序实施户籍生入学的分流调剂。

五、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和执纪问责

(十七)

强化主体责任

各地要坚持“谁审批谁负责,谁负责谁监管”原则,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主体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工作机制;要科学制定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方案,全面加强本区域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组织、管理、监督和考核,平稳有序地做好招生入学工作。

(十八)

强化监督管理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校招生工作的全程管理,严格核定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和招生简章,畅通举报渠道,设立举报电话,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严肃查处各类违规招生和虚假宣传等行为,并建立违规问题通报曝光机制。各地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将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对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导或挂牌督办整改。

(十九)

严肃招生纪律

严禁学校游离于“公民同招”等规则之外,进行提前预招、跨地预招、超核定计划招生、事后更改招生计划追加招生、招后调包、挂靠学籍、违规转学等违规行为;坚决杜绝利用民办学校托管公办学校之名搞变相“掐尖”、变通照顾、人籍分离、挂靠就读等违规行为;学校不得在招生宣传和报名条件中设置带有歧视性的条款;民办学校未经有关部门核准不得随意提高收费标准、变相抬高报名门槛。

(二十)

严肃执纪问责

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对违反招生纪律的行为,应责令相关学校立即纠正,超额招收的学生应予清退,并按超额招生数或空挂学籍数等(倍)量核减其下一年招生计划。对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和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理。对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中不作为或治理不力,区域招生乱象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并予以通报批评,同时按管理权限对有关负责人予以问责。

在市区或全市范围招生的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名单

一、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区教育行政部门主管的学校(在市区范围招生)

1.台州市实验小学

2.台州市实验中学

3.台州市外国语学校

4.台州市书生中学

5.台州市双语中学

6.台州国际文武学校

二、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并主管的学校(在全市范围招生)

镇海中学台州分校

延伸

阅读

事关中考

台州市教育局最新消息

为了使广大初三学生及家长更好地了解我市关于2023年秋季普通高中招生政策、招生管理及学籍管理的相关规定,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台州市教育局发出《给全市初三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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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家长:

您好!

2023年中考即将来临,台州市教育局向您致以亲切的问候和诚挚的祝愿!对您三年来始终如一对台州教育工作的支持以及对孩子辛勤的付出表示衷心的感谢!在即将完成九年义务教育、迈向高中段教育的重要时刻,您的孩子将面临人生一次重要选择。作为家长,您一定十分关心高中入学政策,一定希望了解我市高中阶段招生相关要求。现将有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关于中考要求

我市中考实施的是“两考合一”(即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考试合一),所以,所有的初中毕业生都必须参加中考。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不得自行组织专门的招生考试或变相的招生考试,任何普通高中学校均不得招收未参加中考的学生(包括特长生)。

二关于志愿填报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市优质教育资源不断增加,高中阶段教育已能够满足初中毕业生的就学需求。近年来,我市大力推进课程改革,增加了学生选择性,促进了学生个性发展,涌现了一批多样化特色化办学的普通高中,为学生顺利适应新高考打下坚实基础。为更好地了解有关政策,帮助孩子选择适合的学校填报志愿,请您务必认真阅读《台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台州市2023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2023年是台州市区(指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和台州湾新区)普通高中一体化后招生制度改革的第五年,市区初三学生家长还要认真阅读《台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3年台州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初三家长还要及时关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中考有关信息。此外,请家长务必注意,考生就读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运用,以其参加中考的所在县(市、区)为标准。三关于学籍管理目前,我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的学籍实施全国联网管理,严格执行“一生一号、人籍一致”。学生必须在电子学籍系统中进行注册方可获得学籍,学生档案与电子学籍联动,采用“学段随转”的原则进行管理。高一新生入学时,均须从初中毕业生库中迁移电子学籍档案,才能注册获得普通高中学籍。要特别提醒的是,没有普通高中学籍,学生将不能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也不能获得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四关于招生纪律中考与高中招生是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治理切实维护中小学正常招生秩序的通知》精神,公办普通高中应在学校所在地县市区范围内招生,未经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得跨区域招生,也不得以民办普通高中名义招生后转入公办普通高中学习。任何学校均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文件要求,不得违规招生。对违规录取的学生,我局将不予办理该学生的电子学籍注册、审批与迁移。家长朋友们,请您务必了解省市关于高中招生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尤其是当您的孩子准备报考跨市、县(市、区)学校时,请您务必要求招生学校出示相关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允许跨区域招生的文件,以免给您的孩子带来不必要的入学注册麻烦。

少年有志当擎云,青春扬帆启新程。您的孩子即将开始人生中又一次饱含激情与活力的旅途,衷心地祝愿他(她)在即将到来的中考中,考出满意的成绩,进入适合自己发展的理想高中学校。让我们携手同行,遵规守序、护航成长,共同营造良好的复习迎考环境,共同维护公平公正的招生秩序。

台州市教育局

2023年4月30日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style="font-size: 18px;font-weight: bold;border-left: 4px solid #a10d00;margin: 10px 0px 15px 0px;padding: 10px 0 10px 20px;background: #f1dada;">招生过程中被招学生有违纪现象能作为被拒绝的理由吗

摘要初三的同学应该多了解一些中考的信息,会对大家有帮助。我为大家整理了温州中考招生政策,希望大家喜欢。

与相比,的政策更加注重高效与公平,在招生方式、考试内容、录取办法等方面主要有三大变化。

首次启用中招管理系统

中招管理系统:可对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进行科学分析与评价,对学生进入高中后的成绩变化进行跟踪。有考生报名、考务管理、成绩公布查询、填报志愿、各类招生录取等功能。

考生一人一号

志愿填报“多种选择,一次录取”

市域内跨县(市、区)就读考生:可在就读学校参加各项考试(含听力口语、体育、文化课)。

起,所有初中毕业生都必须参加学业考试(除经批准的提前自主招生录取外),考生凭中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结果,由各县(市、区)中招办或高中学校在中招管理系统平台上择优录取。

两类人的子女可享同城待遇

一类是引进人才子女

一类是温商回归人员子女

在温州市参加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招生,无论户籍在何处,均享受同城待遇。

各类考试新规

中考体育分值提高

初中毕业生体育学业考试项目:3项增至4项

体育考试成绩:30分提高到40分

必测项目1项: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跑;

选测项目9选3:篮球、垫排球、游泳、掷实心球、立定跳远、跳绳、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踢毽子、50米跑

社会思品实行闭卷考

起,社会·思品学科将开始实施闭卷考试,成绩计入总分的分值比例将视情况逐年提高

体育考试时间:4月20日~5月30日具体时间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自行确定

提前自主招生敲定时间表

,温州中学等省一级重点中学或县中学,经市教育局批准后,继续实行提前自主招生。

温州中学:全市招收4个班级(160人),其中面向鹿城和市直学校招收1个班级(40人)。

其余省一级重点中学或县中学,面向本县域提前自主招生各2个班级(80人)

温州二高:将面向鹿城区和市直学校提前自主招生2个班级(80人)

明年3月上旬,各省一级重点中学和县中学公布招生方案

3月中旬,考生报名

3月下旬,举行综合测试

4月上旬录取完毕,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中考

四类学生不予建立电子学籍

起,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统一启用全国中小学生电子学籍信息管理系统。

四类违规录取的学生,不予建立电子学籍:

超计划招收的学生、不在中招系统平台上录取的学生、未参加中考的学生和中考成绩低于最低控制线的学生

想去市外就读的学生要留心

我市公办普通高中不得招收市域外的学生,市域外的公办普通高中也不得招收我市学生。

对未经市、县(市、区)教育局批准,擅自去市外就读的学生不予办理电子学籍迁移手续,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家长和接收学校承担。

此外,各县(市、区)在普通高中、五年制高职、3+2高职招生时将分别划定招生最低控制线,并向社会公布。任何学校不得招收最低分数线以下的学生,否则所招学生将无法建立电子学籍,无法获取毕业文凭。

新居民子女中考看这里

根据市政府文件,起报考普通高中的新居民子女需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具有初中电子学籍和八九年级两年连续完整的学习经历;

学生父母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市范围内已取得《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一年及以上,并在温州市范围内取得工商执照或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时间截至当年5月份);

学生父母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市范围内缴纳养老保险费一年及以上(时间截至当年5月份),且有相对固定居所(含租赁)。

总结温州中考招生政策就为大家介绍到这儿了,希望大家在初三期间好好复习,备战中考。大家加油。

我推荐:

浙江温州中考分数线

温州中考考试时间:6月15日至16日

河南开封市祥符区一所示范高中违规招生被摘牌

招生过程中被招学生有违纪现象,若情节严重是可以作为被拒绝的理由。

招生过程中被招学生有违纪现象是能作为被拒绝的理由的,这个需要看违纪的严重性,严重的话是可以作为被拒绝的理由。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其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学生有严重的违规违纪行为,对于这种行为的学生,考上学校也是不会录取的,即便自己分数再高也无用,所以学生,一定不要太任性,要对自己有约束才行。

教育部要求不得违规承诺争抢生源,哪些属于违规行为?

近日,河南省教育厅下发通知,开封市祥符区四高因违规招生被取消“河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称号。

 通知指出,在中招录取中,开封市祥符区四高违反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规定,提前和超计划录取新生,造成部分考生不能正常投档录取并建立学籍,严重扰乱了当地普通高中录取秩序。

 按照规定,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要坚持“全面评价、择优录取”原则,依据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录取。各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要严格执行招生纪律,不得违规进行招生宣传,不得在中招考试前招收、录取学生,不得招收规定区域外的学生,不得违背“三限”(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政策招择校生。公办普通高中不得举办复读班,不得联合任何机构在校外举办复读班或复读学校。 ;

教育部要求不得违规承诺争抢生源,哪些属于违规行为?近日,教育部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核定的本科招生计划,不得随意更改招生计划;统筹安排高职分类招考计划,适当在学前教育、护理等领域扩大中高职贯通招生规模;并强调,各地各校不得通过设置奖金等方式违规争抢生源、违规承诺录取等。?

换句话说,以上都属于违规行为。在强化高校考试招生监督管理方面,教育部要求加强艺术体育等特殊类型招考管理,严格相关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审核查验,严格高校专业考试组织,严格考评人员管理,严格考生文化和专业考试成绩要求。加强高校招生录取批次管理,不得随意将普通批次招生专业安排至本科提前批次招生。各地要开展招生秩序专项治理,严肃查处违规宣传、通过设置奖金等方式违规争抢生源、违规承诺录取等行为。

各地各校要坚持正确的教育政绩观,进一步规范高考成绩发布和相关宣传工作,转变简单以高考成绩评价学生、以录取分数线评价高校的做法。除教育部规定的特定事项外,只能将考生的高考成绩信息提供给考生本人及有关投档高校,不得向考生所在中学及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要协调相关部门和新闻媒体,严禁宣传炒作?高考状元?高考升学率?高分考生?等。

各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要加大统筹协调,严禁各地政府、学校、培训机构以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教师和学生。那么问题来了,以上这些违规行为为什么屡禁不止呢?小编认为,原因有二。首先,是一些高校面临着巨大的招生压力。这种焦虑蒙住了他们的双眼,使他们行走在违法的边缘。其次,是一些人心中唯成绩论的陈腐观念在作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