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新疆高考理综,2015新疆高考人数

1、2016年新疆高考理综使用新课标二卷,新课标二卷理综各科分数为:物理110分,化学100分,生物90分。

2、全国新课标卷高考考试大纲——理科综合

2015年高考考试说明——理科综合

Ⅰ.考试性质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简称“高考”)是合格的高中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高等学校根据考生的成绩,按已确定的招生计划,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因此,高考应有较高的信度、效度、必要的区分度和适当的难度。

Ⅱ.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

一、答卷方式

闭卷、笔试。

二、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150分钟,试卷满分300分。

三、科目分值

物理110分、化学100分、生物90分。各学科试题只涉及本学科内容,不跨学科综合。

四、题型

试卷包括选择题和非选择题,非选择题一般包括填空、实验、作图、计算、简答等题型。

五、试卷结构

1、试卷分第Ⅰ卷和第Ⅱ卷

第Ⅰ卷为生物、化学、物理三个科目的必考题,题型为选择题。共21题,每题6分,共计126分。其中生物6道题(单项选择题),化学7道题(单项选择题),物理8道题(包括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

第Ⅱ卷由生物、化学、物理三科的必考题和选考题构成。生物、化学、物理各科选考内容的分值控制在15分左右。

第Ⅰ卷 选择题(一) 13题 78分 第Ⅰ卷 选择题(二) 8题 48分 第Ⅱ卷 必考题 11题 129分 第Ⅱ卷 选考题 8选3 45分2、组卷:试卷按题型、内容和难度进行排列,选择题在前,非选择题在后,同一题型中同一学科的试题相对集中,同一学科中不同试题尽量按由易到难的顺序排列。

2015年全国各省高考试题使用版本一览表:

(一)全国卷使用地区

01、新课标全国Ⅰ卷适用地区:河南、河北、山西、江西(江西为新增省份)

02、新课标全国Ⅱ卷适用地区:青海、 *** 、甘肃、贵州、内蒙古、新疆、宁夏、吉林、黑龙江、云南、广西、辽宁(广西为新增省份)

(二)2015年高考改用“全国卷”使用地区

01、江西省:2015年高考全部改用“全国卷”(不出意外,可能是“新课标全国Ⅰ卷”)

02、辽宁省:2015年高考全部改用“全国卷”(不出意外,可能是“新课标全国Ⅱ卷”)

03、山东省:2015年高考英语改用“全国卷”,并恢复“英语听力考试”(截至发稿时,尚未公布英语具体使用“全国卷”其中的哪一套试卷)

(三)其他自主命题省份(以下自主命题省份2015年高考试卷使用版本仅供参考,是否改用“全国卷”,我们将第一时间提供给大家!)

03、安徽省:所有科目全部自主命题(不会改用全国卷,仍然是“安徽卷”,和2014年高考相比没有变化)

04、北京市:所有科目全部自主命题(不会改用全国卷,仍然是“北京卷”,和2014年高考相比没有变化)

05、重庆市:所有科目全部自主命题(说明:高考不考听力,高三可参加2次PETS-2考试,以最高分计入高考总分)

06、福建省:所有科目全部自主命题(不会改用全国卷,仍然是“福建卷”,和2014年高考相比没有变化)

07、广东省:所有科目全部自主命题(不会改用全国卷,仍然是“广东卷”,和2014年高考相比没有变化)

08、海南省:自主命题(政、史、地、理、化、生)+ 新课标全国Ⅱ卷(语、数、英)

09、湖北省:自主命题(语、数、英)+ 新课标全国Ⅰ卷(文综、理综)

10、湖南省:自主命题(语、数、英)+ 新课标全国Ⅰ卷(文综、理综)

11、江苏省:所有科目全部自主命题(不会改用全国卷,仍然是“江苏卷”,和2014年高考相比没有变化)

12、山东省:英语采用“全国卷”并恢复英语听力,其他科目仍为“山东卷”

13、上海市:所有科目全部自主命题(不会改用全国卷,仍然是“上海卷”,和2014年高考相比没有变化)

14、陕西省:自主命题(数、英)+ 新课标全国Ⅰ卷(语、文综、理综)

15、四川省:所有科目全部自主命题(不会改用全国卷,仍然是“四川卷”,和2014年高考相比没有变化)

16、天津市:所有科目全部自主命题(不会改用全国卷,仍然是“天津卷”,和2014年高考相比没有变化)

17、浙江省:所有科目全部自主命题(不会改用全国卷,仍然是“浙江卷”,和2014年高考相比没有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