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高考改革新方案,贵州省高考改革实施方案
1.贵州省高考改革是2021年高考时执行新的“3+3”模式,本人现在高三,准备复读两年,可以吗?
2.贵州高中新课改方案13年起全面实施
3.2021贵州省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实施办法
贵州省异地高考政策是: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在我省参加高考:
(一)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取得初中毕业证书,高中阶段在我省连续就读三年,有我省高中阶段三年完整学籍。考生高考报名前,其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居住,有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职业,持有我省居住证(或暂住证)和在我省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均在三年以上(含三年)。
(二)考生父亲(或母亲)系经我省县级以上(含县级)组织、人力社会保障部门批准,按程序调入我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考生户籍在高考报名前迁入我省,高中阶段在我省就读,有我省高中阶段学籍。
(三)考生父亲(或母亲)系高级职称或者博士学位的专业技术人才,经我省县级以上(含县级)组织、人力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同意,引进到我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考生户籍在高考报名前迁入我省,高中阶段在我省就读,有我省高中阶段学籍。
(四)考生父亲(或母亲)系经我省市(州)级以上(含市、州)组织、人力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引进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在我省连续工作二年以上(含二年),考生户籍在高考报名前迁入我省,高中阶段在我省连续就读二年以上(含二年),有我省高中阶段二年学籍。
(五)考生父亲(或母亲)系由部队转业(复员)安置到我省,考生和父亲(或母亲)户籍迁入我省,在我省高中学校就读,有我省高中阶段学籍。
(六)考生父亲(或母亲)按程序调入我省国有企业工作,
考生和父亲(或母亲)户籍迁入我省,高中阶段在我省就读,有我省高中阶段学籍。
(七)考生和父亲(或母亲)在我省有常住户籍,考生高中阶段在我省连续就读三年,有我省高中阶段三年完整学籍。
(八)考生本人户籍迁入我省六年以上(含六年),有我省初中阶段三年完整学籍、高中阶段三年完整学籍。
贵州省高考改革是2021年高考时执行新的“3+3”模式,本人现在高三,准备复读两年,可以吗?
? 1. 2021年9月15日,我国七个省份的教育部门陆续发布了高考新政策,高考正式取消文理分科,这七个省份分别是:黑龙江、甘肃、吉林、安徽、江西、广西、贵州,宣布从2021年秋季入学高一的同学开始实施,2024年正式进入“3+1+2”的新高考模式。
? 2.各大985院校纷纷取消艺术特长生的招生资格
其中我说说这个“3+1+2”和艺术类哈
1.“3+1+2":
?其中的“3”,是指语文、数学、英语三大主科,“2”是自愿选择的两个科目,从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四科中任意选两科,“1”则表示首选科目,即为历史、物理两科中任选其一。
?大学在录取的时候,不再会取文理学院的形式,而是各个专业对于考生的首选科目进行限制,有的专业后面会标注仅物理或者“仅历史”,以后高校的专业都会把历史和物理作为两个类别来进行招生。
2.艺术类
?虽然,各大院校取消对艺术特长生的招生,但是艺术生并不会受此影响。艺术生可以报考艺术类院校,这类院校的文化课成绩有求不是很高。只不过艺术类院校属于一些普通类大专院校,对于艺术生会有加分政策,普通考生与其一起竞争则报考艺术院校则没有优势。
?对于那些在全国性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考生,985院校仍然会给予一定的加分政策,甚至会获得保送资格。只是未来,艺术类专业和普通专业的划分会更清晰,如果艺术生想要报考普通院校,则不再有艺术特长方面的优势。
贵州高中新课改方案13年起全面实施
能复读。跨越改革期复读不会有什么问题。截止到2020年6月,国家也没有出台关于2021年高考复读的政策,这种情况,基本就是高考改革不影响高考复读的,而且复读考生仍可选择物化生或政史地组合参加高考。
实行新高考之后,就不再区分文理,虽然还是语数外三大科,总分450分没有变,但是不分文理之后,就没有了文科数学和理科数学的区别。
另外英语考试,有些地区是可以多次考,取最高分作为高考成绩。“3+3”后要选择3门课程来作为高考科目,选择纯文科或者纯理科,并不是最优的选择。复读的考生要结合自己实际,选择考试科目。
新高考的改革
从2021年起,湖南、湖北、河北、辽宁、重庆、江苏、福建和广东8个省市将实行新高考改革。高考改革将会用3+1+2的模式来进行,总分共有750分,分别是这样计算的:语数外满分各150分,共450分:物理或历史卷面各100分,四选二每科各100分(化学、生物、地理、政治)共200分。
对于现在的高三学生来说,如果复读的话,那么选择的范围只能局限在大文、大理的选科组合。如果要选择其他组合的话,那么要花还是那个更多的时间去赶上应届生,补上之前的课程,这对复习生来说无疑是最大的挑战。
2021贵州省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实施办法
日前,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公布了该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高考方案,该方案自2013年开始实施。
贵州省从2010年秋季普通高中新生入学开始,全面实施了普通高中课程改革,与之相适应,高考方案从内容、形式、评价方式及录取标准等方面进行了调整与改革。
据介绍,该省高考报考科类和科目设置不变,继续用文史、理工、体育、艺术科类和“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科目设置。
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外语科增加听力考试;调整高考各科目考试内容;建立以高考成绩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及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高考评价体系;加大高职(专科)招生改革力度,实施多渠道录取。
在建立和完善高考评价体系方面,普通高中实行新课改后,贵州省将建立和完善以高考成绩、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高考评价体系。普通高中学生要在高中阶段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学校要对普通高中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据悉,高中毕业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均记入考生电子档案。除此之外,考生电子档案还包括考生报名信息、体检信息、志愿信息、高考成绩信息、考生家庭情况、诚信记录等内容。
此外,贵州省将取增加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试点和规模,扩大中职报考高职和高职初中五年制招生规模,试行实施以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为依据的高职招生注册入学办法等多项改革措施,加大高职院校招生改革力度。
#高考# 导语 考 网从贵州省招生考试院了解到,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已经发布,为方便考生了解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黔教发〔2021〕8号
各市、自治州党委统-战部、,教育局、民宗委(局)、公安局、卫生健康局、退役军人局、台办,各县(市、区、特区)党委统-战部、,教育局、民宗局、公安局、卫生健康局、退役军人局、台办: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有关决策部署,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关于高考加分的指导意见,结合我省实际,省教育厅、省委统-战部、省委、省民宗委、省公安厅、省卫生健康委、省退役军人厅、省台办研究制定了《贵州省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实施办法》,经省人民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省教育厅?省委统-战部?省委
省民宗委?省公安厅?省卫生健康委
省退役军人厅?省台办
2021年3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贵州省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院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等有关精神,深化“阳光招生”,促进教育公平,实现学生成长、国家选才、社会公平的有机统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高考加分,是指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按规定申报、审核,经公示无异议后,在其高考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的分值。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三统一”,是指考生在规定时限内的户籍、学籍和实际就读地在同一区域,即考生高中阶段三年户籍、三年完整学籍和实际就读三年的所在地应为我省同一县(市、区、特区)的区域范围内。
第二章?全国性加分项目
第四条?我省实施的全国性加分项目五项:
(一)烈士子女考生,加20分;
(二)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及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及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加20分;
(三)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考生,加10分;
(四)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加5分;
(五)少数民族考生。
第五条?少数民族考生加分项目实行分区域加分:
(一)一类区域:贵阳市云岩区、南明区、花溪区、乌当区、白云区、观山湖区,遵义市红花岗区、汇川区,安顺市西秀区;
(二)二类区域:贵阳市清镇市、修文县、息烽县、开阳县,遵义市赤水市、播州区、仁怀市、绥阳县、桐梓县、习水县、湄潭县、凤冈县、余庆县、正安县,六盘水市钟山区、水城区、六枝特区、盘州市,安顺市平坝区、普定县,黔东南州凯里市,黔南州都匀市,黔西南州兴义市,贵安新区,毕节市、铜仁市所辖非民族自治县;
(三)三类区域:黔东南州、黔南州、黔西南州所辖除凯里市、都匀市、兴义市外的其他县(市),民族自治县。
第六条?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分值逐步降低:
(一)2022-2023年,一类区域参加高考的少数民族考生,符合“三统一”条件的,加5分;2024年起,该区域取消该项目加分。
(二)2022-2023年,二类区域参加高考的少数民族考生,符合“三统一”条件的,加10分;2024-2025年,该区域参加高考的少数民族考生,符合“三统一”条件的,加5分;2026年起,该区域取消该项目加分。
(三)2022-2023年,三类区域参加高考的少数民族考生,符合“三统一”条件的,加15分;2024-2025年,该区域参加高考的少数民族考生,符合“三统一”条件的,加10分;2026年起,该区域参加高考的少数民族考生,符合“三统一”条件的,加5分。
第七条?少数民族考生不符合“三统一”条件的,考生高中阶段户籍地、学籍地和实际就读地都在我省加分区域的,按照考生户籍地、学籍地和实际就读地三者中少数民族加分项目最低分值加分;考生高中阶段户籍地、学籍地和实际就读地之一不在我省加分区域的,不享受少数民族加分项目加分。
第三章?地方性加分项目
第八条?我省实施的地方性加分项目两项:
(一)我省农村人口的独生子女户女孩考生和二女结扎户考生;
(二)被省人民授予“见义勇为英雄”或者“见义勇为模范”称号的人员或其子女考生;被各市(州)、县(市、区、特区)人民授予“见义勇为模范”或者“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的人员或其子女考生。
第九条?逐步取消农村人口的独生子女户女孩考生和二女结扎户考生加分:
2016年1月1日之前出生,在我省农村连续居住五年及以上农村人口的独生子女户女孩考生和二女结扎户考生,加5分;2016年1月1日(含)之后出生的,不再享受该项目加分。
第十条?逐步取消省级“见义勇为英雄”或者“见义勇为模范”称号的人员或其子女考生加分:
被省人民授予“见义勇为英雄”或者“见义勇为模范”称号的人员或其子女,2022-2023年参加高考的,加5分;2024年起,取消该项目加分。
第十一条?逐步取消市、县级“见义勇为模范”或者“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的人员或其子女考生加分:
被各市(州)、县(市、区、特区)人民授予“见义勇为模范”或者“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的人员或其子女,2022-2023年参加高考的,加2分;2024年起,取消该项目加分。
第四章?政策条件
第十二条?全国性加分项目可面向所有高校投档时使用,地方性加分项目只面向我省所属高校投档时使用,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专业招生的招生项目。考生加分后达到高校投档条件的,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第十三条?申报高考加分的考生,应填写高考考生加分资格审核表进行申报,未申报的,不享受高考加分。
第十四条?考生的相关资格、称号在高考报名时间截止后获得的,不享受高考加分。
第十五条?同一考生符合多项加分项目的,只取其中分值的一项。
第十六条?申报少数民族加分项目的考生,考生户籍应在我省,且其民族成份应与其父亲或母亲一致。
第十七条?外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在我省参加高考可按本办法规定申报高考加分。
第十八条?统筹完善相关专项政策,研究完善高校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等专项政策,适度扩大招生规模,进一步形成政策合力。
第五章?审核与公示
第十九条?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实行“归口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具体资格审核办法由省教育厅、省委统-战部、省委、省民宗委、省公安厅、省卫生健康委、省退役军人厅、省台办等部门根据本办法规定另行制定。
第二十条?严格落实加分考生资格信息公示机制,规范考生信息公示的内容、程序、时间等。省招生考试院、市(州)、县(市、区、特区)教育行政部门及中学应向社会明确告知公示网站,详实、准确、及时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性别、所在中学、加分项目、加分分值及审核单位等。中学还应在考生所在班级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网上公示信息应保留到当年年底。
第六章?纪律监督
第二十一条?严厉打击考生加分资格申报中的弄虚作等违规违法行为。考生本人应对所申请的高考加分资格真实性负责,凡是以弄虚作等手段获取加分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违规事实记入考生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
第二十二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完善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及时受理加分举报和考生信访申诉,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调查处理,回应考生和社会关切。
第二十三条?建立高考加分资格审核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审核工作中发生的失职渎职行为实行倒查追责,对相关违规违纪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中等职业(技工)学校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参加高考申报加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省教育厅、省委统-战部、省委、省民宗委、省公安厅、省卫生健康委、省退役军人厅、省台办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2022年高考起施行。《省教育厅省委统-战部省委省民宗委省公安厅省卫生健康委省退役军人厅省台办关于印发贵州省高考加分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黔教发〔2019〕69号)同时废止。
贵州省高考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区域划分明细表
一类区域贵阳市:云岩区、南明区、花溪区、乌当区、白云区、观山湖区遵义市:红花岗区、汇川区安顺市:西秀区
二类区域贵阳市:清镇市、修文县、息烽县、开阳县遵义市:赤水市、播州区、仁怀市、绥阳县、桐梓县、习水县、湄潭县、凤冈县、余庆县、正安县六盘水市:钟山区、水城区、六枝特区、盘州市安顺市:平坝区、普定县毕节市:七星关区、黔西市、赫章县、纳雍县、大方县、织金县、县铜仁市:碧江区、思南县、江口县、石阡县、德江县、万山区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凯里市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都匀市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兴义市贵安新区
三类区域遵义市: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安顺市: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毕节市: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铜仁市: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沿河土家族自治县、玉屏侗族自治县、松桃苗族自治县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麻江县、黄平县、施秉县、三穗县、天柱县、锦屏县、黎平县、从江县、榕江县、丹寨县、岑巩县、雷山县、台江县、剑河县、镇远县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龙里县、贵定县、福泉市、瓮安县、独山县、平塘县、荔波县、惠水县、长顺县、罗甸县、三都水族自治县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兴仁市、晴隆县、普安县、册亨县、望谟县、安龙县、贞丰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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