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高考录取规则及方法_新高考录取规则

新高考平行志愿录取规则如下:

1、平行志愿投档原则。

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是指在招生录取过程中,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可以选择多个学校并对这些学校进行平行排序,每个志愿的排序都是独立且同等重要的。这种投档方式在选拔过程中,比较公平且更有利于考生。相对于传统的填报志愿方式。

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更加符合考生的意愿,能够最大程度地体现考生的选择权益。在录取过程中,考生会根据考试成绩和所选学校的录取分数线进行排序,学校会根据考生的排序和报考学校的名额进行录取。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最大程度地保障了考生的利益,增加了录取机会。

2、平行志愿分组。

平行志愿分组是指在平行志愿投档原则的基础上,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实际情况将所报考的学校分为不同的优先级组别。每个组别包含若干所学校,考生可以在同一组别中对学校进行排序,但不同组别之间存在优先级差别。

平行志愿分组有助于考生在填报志愿时更加有针对性地选择学校,提高录取的成功率。分组方式也有助于减少考生因为志愿填报不合理导致的录取风险,提高考生的满意度和录取效果。

3、遵循志愿顺序原则。

遵循志愿顺序原则是在平行志愿投档和平行志愿分组的基础上,在录取过程中,招生单位会优先考虑考生在各个志愿中的排序。即如果考生的成绩达到了所报考学校的录取分数线,那么招生单位会优先录取考生在该志愿中的第一所学校。

遵循志愿顺序原则使得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可以更加有针对性地选择学校,提高了录取的成功率。同时,这一原则也有助于保障招生的公平性和透明度,避免因为录取过程中的不公而导致考生利益受损。

第一步:排序

将所有满足该批次分数线的考生(不包含前面批次已被录取的考生),分文科和理科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使每个考生都确定自己所处的位置。

第二步:检索(分档)

将考生档案分到高校的数据库档案中。由计算机将排好序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逐个进行检索,检索到的考生,对其所填的各志愿高校依次进行检索判断。当某一高校已分得的档案数小于投档数时,则将档案分到该校档案数据库,否则就对考生下一志愿高校进行检索判断。一旦检索到投档数未满的高校而被分档后,则不再对其后志愿检索。

第三步:投档

当该批次所有满足条件的考生档案检索完毕后,对分好的本批次档案定向投往高校。这个过程是一次性地同时完成的。

第四步:录取

高校根据已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录取考生。

第五步:确认

高校将确定的录取名单通过网络回传给招生录取现场进行录取检查,一旦完成录取就办理录取手续。与此同时,已经投档至高校但由于不符合高校录取条件的未录取考生档案也将被退回招生录取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