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工业大学高考分数线2023,西安工业大学高考
1.西北工业大学高考分数线
2.西北工业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西安工业大学 #成人高考 #报名 #材料 #时间 #资格审核 #网上报名 #缴费 #全国统考 #免试入学 #2023年预报名 #助学合作办学点 #成绩查询 #成考专业 #成考答疑 #提升学历
西北工业大学高考分数线
浙江高考529分能考上的大学如下:
西安工业大学、石家庄铁道大学、内蒙古民族大学等。如下:
1、西安工业大学
简称“西安工大”,位于陕西省西安市,是中国西北地区唯一一所以兵工为特色、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教学研究型大学,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器工业部直属的七所本科院校(“兵工七子”)之一。
学校未央、金花两校区占地面积1200亩,设有15个教学单位,56个本科专业,拥有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5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6个专业硕士授权类别、20个专业学位授权领域。
学校创建于1955年,前身为西安第二工业学校,是国家“一五计划”156个重点建设项目的军工配套项目。1960年升格为西安仪器工业专科学校。1965年升格为西安工业学院。2006年更名为西安工业大学。
2、石家庄铁道大学
前身是中国人民解放军铁道兵工程学院,创建于1950年,系当时全军重点院校;2015年7月被河北省人民政府、国家铁路局、教育部批准为共建高校;2016年被河北省列为重点支持的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学校始终坚持质量第一、内涵发展、特色取胜、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致力于融知识教育、能力教育、素质教育为一体的教学改革,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二等奖4项,省部级优秀教学成果奖80项。
学校现有教职工近1800人,其中专职教学科研人员1000余人,教授及其他正高职称人员239人,副教授及其他副高职称人员447人,博士生导师78人、硕士生导师550人,在校学生3.2万余人,其中研究生3100余人。
截至2023年4月,学校有金花、未央两个校区,校舍建筑面积90余万平方米,设有17个学院、研究院,开设54个本科专业。
拥有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6个专业硕士授权类别、14个专业学位授权领域;有专任教师1300余人,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22000余人。
西北工业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西北工业大学高考分数线2022年本科一批A段最低分602分。
西北工业大学(简称西工大)坐落于陕西西安,是一所以发展航空、航天、航海等领域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为特色的多科性、研究型、开放式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
学校办学资源富集,学科特色鲜明。现有学生37000余名,教职工4300余人,占地面积310余万平方米,设有航空、航天、航海和国际教育学院、教育实验学院、西北工业大学伦敦玛丽女王大学工程学院等27个学院。
拥有70个本科专业,39个硕士学位一级授权学科,27个博士学位一级授权学科。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3个学科入选国家第二轮“双一流”建设学科。
学校坚持立德树人,育人成效显著。坚持价值塑造、能力培养、知识传授“三位一体”的人才培养理念,着力培养具有家国情怀、追求卓越、引领未来的领军人才。历史上,铸造、航空宇航制造工程、飞行力学、航空发动机、水中兵器、火箭发动机等6个学科的全国第一位工学博士由我校培养。
学校创新人才引育,师资力量雄厚。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校战略,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建设适应世界一流大学发展的高水平师资队伍。设立人才特区,搭建人才集聚平台,支撑高端人才发展;实施“翱翔人才计划”,构建特色化阶梯式人才培育体系,助力青年人才成长。
西北工业大学项目优势:
1、名校文化、资源共享
学生在校培训期间与统招生一样拥有“校园一卡通”,可享用学院各项硬件教学资源,如:图书馆、教室、自习室、篮球场、乒乓球馆等资源。学生亦可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如:名师讲座、英语演讲比赛、篮球联赛、摄影比赛、辩论赛、新年晚会等活动。
2、名校师资、教学优势
学生与在读的上万名本科生、研究生和来自各国的留学生共同创造多元化、多语种的文化氛围。浓厚的外语语言环境,扎实的语言功底为学生日后通往国际就业平台奠定基础;任课教师具有良好的学术造诣、渊博的专业知识背景和丰富的教学实践经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西北工业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以及西北工业大学本科招生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西北工业大学(国际代码10699),中文简称为西工大或西北工大,英文全称为Northwestern Polytechnical University,英文缩写为NPU。西北工业大学校址设在陕西省西安市,分别为友谊校区(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友谊西路127号,邮政编码:710072)、长安校区(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东祥路1号,邮政编码:710129)。
第三条 西北工业大学是一所以同时发展航空、航天、航海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为特色的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是“211工程”及“985工程”及国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重点建设的研究型大学。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西北工业大学全日制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获得毕业证书且符合国家和学校学位授予条例者,颁发西北工业大学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同时达到两校毕业标准者,颁发西北工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以及伦敦玛丽女王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西北工业大学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西北工业大学组建招生委员会,设立由主管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科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组长由主管校领导担任。
第六条 西北工业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是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西北工业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区、市)招生工作组,负责相关地区本科招生宣传和咨询服务。组长由各学院主要负责人担任。在全校教师和干部中遴选招生工作人员参与学校录取工作以及参加部分招生形式的专业水平考核(考察)及考试工作。
第八条 西北工业大学实行招生信息公开,通过西北工业大学主页()、西北工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西工大招办微信公众平台(zsbnwpu)、招生宣传材料等途径发布招生有关政策信息、公示选拔及录取结果。
第三章 计划与录取
第九条 西北工业大学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受教育部统一领导,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指省(区、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的原则,在各省(区、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组织下开展本校分省(区、市)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条 西北工业大学面向全国招生,根据学校人才培养、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人数、区域协调发展及重点支持政策、城乡入学机会公平、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确定分省(区、市)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
第十一条 西北工业大学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分类录取,浙江、上海、北京、天津、山东、海南等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市)按专业(专业组)设定的选考科目要求录取考生。
第十二条 西北工业大学根据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不超过120%,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不超过105%。具体情况按照与各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协商方案为准。
第十三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高考成绩符合西北工业大学提档要求的情况下,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严格按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
第十四条 进档考生在投档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相关科目分数高低安排专业。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理综、语文、外语;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文综、外语、数学。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
第十五条 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调剂到未满额专业(其中上海、北京、天津、海南考生只能在专业组内进行调剂);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西工大伦敦玛丽女王大学工程学院的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和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属于中外合作办学类项目,调剂时,只录取填报有该类专业志愿的考生,若考生没有填报任何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志愿,将不会被调剂录取到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该学院录取的学生入校后不得申请转入其它学院学习。高水平运动队统一安排工商管理专业学习。
第十六条 在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当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西北工业大学接收非第一志愿报考考生,但提档人数不超过我校在该省剩余招生计划数,且只能录取在尚有空额的专业。
第十七条 对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普通类、强基计划考生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1A1B及以上,必测为合格;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按江苏省相关规定执行。对进档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方式进行录取。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照“分数清”原则录取,即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专业安排和录取,专业之间不设级差。
第十八条 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东、海南等省(市),按照各省(市)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十九条 录取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条 西北工业大学除强基计划招生外,原则上承认各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符合国家规定的政策性加分,但最高加分不得超过20分。对于符合政策加分的考生,西北工业大学承认加分投档成绩,并按投档成绩分配专业。
第二十一条 西北工业大学艺术类产品设计专业,按已公布2020年艺术类招生简章进行招生、录取。
第二十二条 强基计划、高水平运动队、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等招生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和西北工业大学当年公布的招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三条 西北工业大学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实施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国家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筑梦计划’)”,“筑梦计划”招生按照西北工业大学当年公布的招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四条 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实施少数民族预科班、新疆协作计划、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等招生。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不限外语语种,所有专业外语授课主要以英语为主。
第二十六条 普通生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二十七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和陕西省物价局核定标准,理工类专业学费4950元/年(其中软件工程专业一、二年级4950元/年,三、四年级按学分计,每学分400元,三、四年级总学分不高于80学分);文史类专业3850元/年;艺术类专业9900元/年。少数民族预科生预科阶段学费3850元/年;预科升入本科学费,与同年同专业的其他学生执行相同的学费标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7万元/年。
第二十八条 西北工业大学实行“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助学金、一次性补助”等资助措施,在新生入学报到前开通“爱心直通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西北工业大学承诺决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第二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条 本招生章程由西北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如与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政策相矛盾,以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一条 西北工业大学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相关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费用。以西北工业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
西北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友谊西路127号,710072
电话:029-88460206
传真:029-88492310
电子邮箱:ao@nwpu.edu.cn
网址: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资源内容,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采集网络资源。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