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考替他_山东省高考顶替事件
1.山东农家女两次被顶替上大学,这么多年她经历了什么?
2.山东两年查出242人冒名顶替上大学,你怎么看?
3.被顶替上大学者曾被要求自证身份,为什么不能自己证明身份?
4.在中国冒名顶替别人高考成绩上学什么罪
5.冒名顶替他人上大学者态度嚣张,扬言“不是清华你折腾什么”,你怎么看?
6.冒名顶替他人入学入刑,这一条新规有什么意义?
自隋炀帝开始,中国就开启了?分科取士?的方法 ,也称之为?科举?,这也是很多寒门子弟改变自身命运甚至是家族命运的途径,所以备受重视和关注。无论在什么朝代,处于什么背景之下,总是有人想通过舞弊的办法通过考试,在古代,对科举舞弊的处罚也逐渐严厉起来的。
在唐朝,由于科举制度才开始实行没多久,很多制度都处于摸索状态,对于科举舞弊的惩罚措施就限于将考生赶出考场,在道德层面予以谴责。这种处罚对于许多心术不正的人来说简直是饶痒痒,对自身并没有实质的损害,所以唐朝的舞弊现象还是比较常见的。
到了宋朝的时候,科举舞弊的处罚就比较严厉了。为了替朝廷选拔真正的人才,宋朝加重了对考试作弊者的惩罚,施行了连坐制度。 也就是说,一旦发现舞弊现象,同考场的考生都要受到惩罚,所以彼此都成为了彼此的监督对象,有效的减少了舞弊的可能性。
到了明朝,考生一旦在科举考试中被发现作弊,除了周围的考生会被连累之外,作弊者本人还会被发配边疆,取消科举考试机会。这个惩罚就非常严厉了,等同于一旦舞弊被抓包的话,这一生都完了,还会连累到其他人,受到众人的指责。
到了清朝的时候,基本延续了明朝的作法,为了杜绝作弊还专门设置了针对作弊考生的处罚的方法像枷号、斥革、刑责等。然而由于整个大清朝后期的风气不好,导致科举作弊大案屡禁不止。
总而言之,任何一个朝代对舞弊的现象都是无法容忍的,因为科举毕竟是为了选拔国家的人才,加强各个社会阶层之间的流动,在根子上不能出问题。
山东农家女两次被顶替上大学,这么多年她经历了什么?
两年内查出242人涉嫌冒名顶替他人身份,某985大学查出两人
山东省查出242人冒名顶替他人身份入学,共涉及14所高校。至于是否有漏网之鱼,相关部门在继续核实当中。
其中,14所高校包括中国海洋大学,济南大学,山东广播电视大学,山东管理学院等。要知道,中国海洋大学是985工程大学,在全国范围内也是很不错的大学。大家试想一下,如果在985大学都存在冒名顶替事件,那么在其他大学又会是什么情况呢?
仅仅在山东省就查出242人冒名顶替,这只是冰山一角。如果在全国范围内彻查,那么又会发现多少人呢?大学是培养社会人才的地方,是改变平凡人命运的地方。
如果大学都不干净,那么,在这个社会上还有干净的地方吗?无数高三学子拼命学习,就只是为了得到上大学的机会。到头来却被人顶替,两个人的命运从此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顶替者平步青云,扶摇直上,被顶替者沦落为“垫脚石”。
难道只有山东存在类似事件吗?绝对不是全国所有的大学加起来有两千多所,山东14所大学查出来242人,那么两千多所大学能查出多少人呢?难道只有山东省存在冒名顶替事件吗?这绝对不可能,其他省份必然存在类似事件,只不过没人彻查而已。如果开始全国范围内搜查,绝对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山西省的仝卓已经被查出来了,背后牵连了21人。由此可见,仅仅是修改高考身份这一件小事,就有21人参与。那么冒名顶替他人入学,这件大事的背后又会有多少人呢?冒名顶替比修改身份难多了,不仅要改自己的信息,改别人的信息,还要顺利拿到录取通知书,入学也面临着被查出的风险。那么,究竟是谁帮助了这些人,让他们成功入学,并且顺利毕业呢?
冒名顶替他人身份上学,此类事件时有发生今年发生了很多事情,让所有人都看清了高考背后隐藏的黑暗地带。从仝卓改高考身份,山东聊城查出两人冒名顶替,一直到现在山东查出242人。这已经结束了吗?我们谁都不敢保证。
每年参加高考的学生有一千万人,而且这个数量一直都在上升。无数学生都希望通过高考来改变命运,但是因为这些冒名顶替的人,让很多人失去了上大学的机会。
特别是农村学生,家里没钱,他们能够参加高考已经非常幸运了,能够考上大学已经很难了,有些人真的好意思去顶替别人吗?想对那些冒名顶替者说,你们不会感到一点点愧疚吗?晚上睡觉睡得安心吗?
对于冒名顶替者,必须从头查到脚。教育需要公平,高考需要公平。冒名顶替的背后,就是一个见不得光的“产业链”。有钱人,有权人,动动嘴皮子就能让自己的孩子考上好大学。难道穷人就翻不了身吗?人人都说,高考是最公平的考试,但是如果有人随随便便就可以顶替他人,这叫公平吗?恐怕是对有钱人公平吧!
山东省敢于调查,值得其他省份学习。小编真心地希望,全国都可以开始彻查类似事件,给高考生一个公平决斗的机会。本来普通家庭的孩子想要出人头地已经很难了,本来他们想要依靠高考改变命运,本来他们可以过上更幸福的人生,但是,有些人为了一己私利,残忍地剥夺了他们唯一的机会。让人才流落在“民间”,让坏人享受不劳而获,国家真的应该好好的整治一下了。
山东两年查出242人冒名顶替上大学,你怎么看?
苟晶是一个出生在山东省济宁市庄洁镇的女孩。因为贫穷的家庭条件,从小就努力学习,而且从未放弃。然而,这样一个前途光明、勤奋的女孩已经被两次送上大学所取代。尽管她后来知道了这件事,但出于各种原因,她没有说出来。直到不久前,山东省有242人被替换去上大学,她公布了自己的经历,并报了自己的真实姓名,只要求得到一个答案。
1997年,她参加了第一次大学入学考试。当时她的学习成绩在班上名列前茅,但她的分数却很低。所以她鼓起勇气开始复读。1998年,她第二次参加了高考,但她连大专的分数线都没有达到,但半个月后,她收到了一个从未申请过考试的学校的通知,但在这所学校学习了一年后,她什么也没学到。
后来苟晶通过工厂的招聘来到浙江,在那里她遇到了她现在的丈夫,并结婚生了孩子,通过自己的努力成为一家电力企业经理,拥有了自己的房子和汽车。她渴望大学生活还买下了大学周围的房子,有时间的时候就会走进去感受校园气氛。
其实早在2003年,她就已经知道了自己被顶替,因为老师通过苟晶妹妹带一封道歉信回来,她记得信中内容:?我女儿不如你聪明,作为父亲对我来说不容易。我让她顶替你去上大学。作为一名教师,这样做确实违背了我的道德,但请原谅我?。收到道歉信后,苟晶意识到自己已经被取代上了大学。当时苟晶已经结婚了所以没有去追究。她还从同学那里得知,邱的女儿代替她去了北京的一所大学,后来被分配到济宁的一所中学当后勤老师。
过了这么多年,苟晶的心里一直很关心这件事。今年的父亲节,她想起了她的父亲,这是她父亲去世前最大的遗憾。此外,她不断收到朋友和同学关于山东代替上大学的分享,所以她公开了。至于第二低高考落榜的原因,现在还不清楚。
被顶替上大学者曾被要求自证身份,为什么不能自己证明身份?
根据媒体报道,近两年的时间内,山东省各高校排查出共计242人,涉嫌冒名顶替他人进入大学就读,并且取得相应的学历资质。
事件警醒:竟然会出现如此庞大的数字,这让大多数的人都惊呆了,从刚开始的一两粒,再到现在242例,着实让人大吃一惊!光一个山东省就能够排查出来200多人,那么其他省份乃至说全国范围之内呢?是否还有更多的人存在冒名顶替的行为,其将后果可想而知。这不得让我们反思一个问题:为什么有那么多的人宁愿冒名顶替,都不愿之前努力学习,或者以复读的形式而为自己争取就读大学的机会?
最主要的情况还是现在有很多的人正走在灰色边缘:
①:冒名顶替存储的代价过低,甚至于说没有具体的惩处措施;
②:金钱利的驱使导致了灰色边缘就存在漏洞;
③:教育制度不方便存在一定的问题,特别是高校管理和录取的程序不够严谨,并没有做到100%的完善。
问题本质:从2018年到2019年进行的清查工作当中,共涉及到14所高校,273人在清查当中被公示,其中就有242人涉嫌冒名顶替进入大学,其冒名顶替者获得的学历时间为2002年至2009年。其中,山东某所高校就涉及了130多人冒名顶替。时间如果是在2002年到2009年毕业的话,那么我们需要再往前推算四年,也就是1998年到2005年才入学,如果问题出现在这个时间点,应该还是能够被看清楚的。
因为当时的环境缺乏一些信息化智能设备,所以导致学生会出现冒名顶替的情况。
问题分析:以前上大学是否能够录取,基本都是以录取通知书为主,有很多的学生没有收到录取通知书,或者中途被他人截留,那么可能就会导致自己出现没有被录取的?错误认知?。
但是如今这个时代,所有的信息都在电脑上,可以查阅学生进入大学录取通知书,基本也是没用的。
还记得送孩子去上学的时候,录取通知书压根就没带,都同样能够进入大学,这就是当今信息进步的证明!
同样对于冒名顶替者,必须要从重处罚,因为他改写了别人的一生,实在不可原谅。
在中国冒名顶替别人高考成绩上学什么罪
在2004年的时候,山东省聊城市冠县高三的一名学生韩某(化名)被人冒名顶替上了大学,而在近日这件事情终于被媒体曝光,从而引发了广泛的社会关注。在多名记者参与调查曝光的情况下,事件的进展也越来越顺利。 据被顶替的女孩儿韩某叙说,在媒体曝光之前,他曾经到冠县教育局和体育局想调查自己的高考信息。然而对方告知他需要提供除了身份证以外的身份证明,用来证明自己是该上大学的信息考生。这次韩某通过村委会开具了一封证明信,证明信中显示该考生信息和基本人完全一致,此外,韩某也曾经向当地的公安等多么重执法部门反映情况,最终也并没有完全处理证明这件事情。需要证明自己是自己,这种情况看起来十分可笑,然而真正的发生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却难以理解。至于为什么需要自证身份这一环节,首先我认为在录取信息被其他人顶下的情况下,韩某在考试中各种环节流程的姓名及身份信息可能都已经发生改变。在这,虽然韩某考上了山东理工大学,然而通知书却被顶替他的人陈某某获取。 对于处理这种冒名顶替,他案件本身就是一件难以调查取证的事情,执法人员也不能光凭着韩某的一面之词,就处理一个看似符合正规流程录取的考生陈某某。而且据我估测,当地的教育部门大多数也是考虑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大事化小罢了。在事情未曝光之前,大量的考察取证环节就足以拖垮一个没有被录取的普通考生韩某,想要拿出足够的证明材料,证明自己是未被录取的考生,这何其难也。
冒名顶替他人上大学者态度嚣张,扬言“不是清华你折腾什么”,你怎么看?
冒名顶替案的性质可分三个层次。在民法层面,冒名顶替无疑侵犯了被冒名人的姓名权;在刑法层面,如果利用冒名顶替从事诈骗活动,则可能上升为犯罪行为。侵犯了他人的受教育权或者某种机会均等、公平竞争的权利。这是一种宪法性权利。冒名者所获得各种国家许可,譬如公务员资格、教师等,是欺诈取得,应予以撤销。
扩展资料:
1990年,山东省滕州市某中学应届生齐玉苓考上了省内的一所中专。但是,同班同学陈晓琪的父亲与相关行政人员串通,撤下榜单,并将女儿名字改为齐玉苓。当时,齐玉苓家境贫穷,而陈晓琪之父是村党支部书记。两人的未来就此分野。
由于经济困难,“落榜者”齐玉苓开始了务农、打工,并一度靠卖早点和快餐维生。与此同时,冒名者陈晓琪拿着齐玉苓的录取通知书上学,毕业后入职中国银行滕州支行。
齐玉苓1998年年底发现真相时,因不肯向已升任当地官员的陈家妥协,家中陆续受到流氓、地痞的暴力骚扰。齐玉苓“不堪其扰又满心愤怒”,次年初,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陈晓琪停止对齐玉苓姓名权的侵害,陈晓琪及其父亲、涉事两所学校、滕州教委向齐玉苓赔礼道歉。齐玉苓还获得了近10万元损失赔偿。
人民网——冒名顶替案件:责任认定易 司法救济难
冒名顶替他人入学入刑,这一条新规有什么意义?
世界那么大,你不出去看看,就不知道不要脸的人那么多。
这段时间因为国家一直在严查顶替上大学的事情,先后曝出了很多类似这样的事情。有一些顶替者被查了之后还会道歉,认错赔偿一些钱等弥补行为,但是有一些反而很嚣张。
就拿河南王娜娜的事件来说吧,你弟上大学的这个人十分的嚣张,不但没有道歉,甚至还说:?又不是清华北大,你折腾什么??
我都要被气笑了。
北岛说: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
这位假?王娜娜?,就是传说中卑鄙的代言人了吧。
01.王娜娜事件王娜娜是2003年参加高考的,高考之后没有收到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她就以为自己高考落榜了,因此便外出打工,直到2015年。她需要办银行的信用卡,被?个人信息不实?等理由拒绝了,王娜娜才发现自己当年考上了周口职业技术学院,但是被顶替了。
事情暴露之后,这件事情也最终水落石出,相关负责人受到了处理。并且交了司法机关,假?王娜娜?也被教育体育局解聘。
时隔十几年,王娜娜还是对自己没有上大学感觉到十分遗憾。2017年的时候,王娜娜再次参加了高考,9月份他她到了洛阳理工学院的录取通知书。非常为王娜娜开心,她是一位优秀的人。
王娜娜说自己在2015年的时候联系假?王娜娜?注销学历的时候,假王娜娜拒绝注销,并且说:?这个学校一直在折腾什么呀,又不是清华北大。?
02.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假?王娜娜?是我在最近所看到的顶替上大学的里面最卑鄙的一个人。她不但说出?这个学校一直在折腾什么呀,又不是清华北大。?甚至还扬言称:?即使折腾到联合国也不怕。?
真的太绝了,为什么会有这样无耻卑鄙的人?
让我不禁想到此前有一个人认为:?顶替者当时也只是孩子,应该值得被原谅。?
再来看一看假?王娜娜?的一些言行举止,有哪一点值得被原谅。非但不能原谅,还要给予最终的惩罚,才能够解气。
我们常常抱着善意去看待别人,可是有一些人,真的骨子里都是黑的。碰到这样的人,气都要被气死了。
我不知道假?王娜娜?是有着怎样的心理,才会有这样的言论。我作为旁观者就已经被气到不行了,不知道被顶替者听到这样的言论是怎样的心情,我只是希望,国家在针对这样的行为上面,一定要给予最严厉的惩罚,让他们付出足够的代价。
假?王娜娜?,不是清华北大,你为什么要顶替别人?你觉得这学校不牛皮,可是你自己也没考上啊,嚣张什么呀?你有什么资本可嚣张的呢?
相信大家近日都有看到山东242人冒名顶替取得学历的热点事件,事件还在调查,相信后续还会出现被冒名的情况,为了杜绝此类事情发生,立法机关建议将冒名顶替上学入刑。
一、立法机关建议将冒名顶替上学入刑具体是怎么回事?具体怎么建议的?
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正提请会议审议。针对近日引发社会关注的山东?冒名顶替上学?问题,组成人员在分组审议中普遍建议在刑法修改中写入相应罪名,并加大量刑标准,以立法保障公民?前途的安全?。性质恶劣建议将?冒名顶替上学?入刑相关人员建议把高考?顶替入学?入刑,追究刑事责任。?我们有维护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有维护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有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同样我们更要维护人民群众?前途的安全?。?
从定罪可行性上,构成犯罪的一个最基本的特征是它的社会危害性,比如说盗窃、诈骗,这些行为达到一定的数额构成犯罪。?窃取、诈骗别人的钱财构成犯罪,而这种窃取别人的入学资格,窃取别人的发展前程,比诈骗窃取别人钱财行为的犯罪危害性大得多。?建议对冒名顶替入学的行为入刑,予以打击。多人持同样观点。他进一步指出,这种?顶替者?目前没有罪罚,涉及的其他人比如涉及到教育主管部门、学校经办人员或者当地户籍管理人员,参与造假链条的,会有伪造公文罪或者别的罪行,对于顶替的,反而不构成犯罪。因此,应该利用这次修改机会设立一个罪名,综合设立?妨碍高等教育考试录取公正罪?或者单项设立?冒名顶替入学罪?。曾经针对当时社会上比较突出的考试作弊问题增加了专款,之后高考作弊案件近几年明显减少,可见刑法的作用非常大。建议在现行刑法第284条之一的下面再增加一个条款,即?冒名顶替上学作弊罪?。
二、冒名顶替上学按什么罪来判?
?填补空白建议增加?盗用、冒用他人身份罪?在分组审议中,多方声音认为?冒名顶替上学?的本质其实是盗用和冒用他人身份,应在刑法中增加?盗用、冒用他人身份罪?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指出,现在中国的法律中还没有?冒名顶替罪?,但是这类事情非常恶劣,民愤极大,能不能趁这次修改刑法的时候把这件事考虑进去,把冒名顶替入罪。?社会上不仅仅存在冒名顶替上大学,还有其他的冒名顶替,都需要予以严厉打击。?基于现行刑法指出,可以惩治冒名顶替犯罪或者与其沾边的大概有10个左右的罪名,比如说玩忽职守罪、滥用职权罪、徇私舞弊罪、行贿罪、受贿罪、诈骗罪、伪造国家公文印章罪、组织考试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还有包庇罪、伪证罪以及刑法修正案(九)增加的代替考试罪等等,但是这里处罚的基本是国家工作人员,或者是让别人代替考试的人,对?冒名顶替者?刑法上没有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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