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户口高考政策出台,农业户口高考

法律分析:

不真实。加分,一般是指按照现有政策在高考和中考时给特定对象增加相应分数投档和录取。如高考,就有对思想品德事迹突出者、奥赛和科技创新大赛名次前列获奖者、少数民族考生等特定对象,分别规定了不同幅度的加分。不论高考还是中考,都没有农村户口加分的规定。

没有农村户口增加三十分这项政策。增加10分:考生包括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及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籍考生以及烈士子女。增加20分: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有下面几类: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受到省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者;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和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全国运动会、全国中学生运动会、世界中学生体育比赛选拔赛获前六名以及参加上述比;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均须经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全省统一认定。

农村户口高考加分是指专项计划(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专项计划就是专门招收边远、贫困、少数民族等地的勤学奋进的、成绩优良学生的一项优惠政策,这对农村考生来说,大大增加其上大学的机会。

法律依据

《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第三条 各地各校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促进教育公平的决策部署,完善招生计划管理,合理编制分省招生计划。继续实施“国家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进一步提高中西部地区及人口大省高考录取率。中央部门所属高校要积极履行促进入学机会公平的社会职责,加强对各地人才需求的分析预测,严格控制属地招生计划比例,合理确定分省招生计划,向重点高校录取比例相对较低的省份倾斜。各地和有关高校要完善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长效机制,继续实施国家、地方和高校三个专项计划,严格实施区域、报考条件和资格审查,细化招生办法,优化报考服务。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高考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都能在流入地参加高考。对于不符合流入地报考条件的考生,流入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要主动协调流出地予以解决,原则上回流出地高考。加强对“高考移民”的综合治理,依法依规防范和打击违法违规跨省(区、市)获取高考报名资格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