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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高考招生办电话,天津高考招生办

2022年 天津 医学高等 专科学校 春季 考试 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春季招收普通高中 毕业生 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2022 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 毕业 生实施办法》和教育部、天津市有关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规范招生,结合学 校招 生 工作 实际,制订本校 2022 年春季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有关春季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校开展 2022 年春季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概况?

1、学校名称: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3、办学层次:高等专科

4、学校代码:11908?

5、学校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柳林路 14 号?

6、学校基本概况:

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始建于 1908 年,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所公办护士学校。百余年来,学校紧紧依托行业,走联合办学之路,突出职业教育的“职业性、开放性、实践性”,为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输送了大批优秀人才。2011 年以优异的成绩通过国家教育部和财政部验收,被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跻身全国百强之列;2012 年学校凭借雄厚的办学实力和社会影响力被中华职教社评为“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2019 年被教育部评为“职业院校教学管理 50 强”单位。我校联合天津市红星职专与马里巴马科科技大学、马里巴马科人文大学共建马里“鲁班工坊”,并于 2019 年 12月揭牌运营,是我国海外首个以中医技术为特色品牌的“鲁班工坊”。2019 年我校被教育部、财政部审核推荐为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B 档),成为全国高水平建设院校中唯一一所卫生类学校。?

学校地处城市副中心,毗邻海河职业教育园,位于医疗卫生机构密集区,现有 5 所附属医院和 120 余家校外实训基地,具备一支优秀的专 兼职 教师团队。学校设有医学护理学院(下设护理系、医学系、口腔系),药学与生物技术学院、医学技术学院、健康管理学院、基础医学部、 体育 与公共课部、马克思主义学院和国际教育学院。现开设 22 个专业,面向 28 个省市招生,普通在校生达 7600 余人,扩招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企事业单位在职学生达 400 余人。学校始终把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作为学校发展的生命线,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创新 1+X 育训结合技术技能人才培养3模式,开展国家级老年照护、母婴护理职业技能等级试点培训项目开展老年照护、母婴护理等 15 个 1+X 职业技能等级 证书 制度试点工作。现有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 5 项,市级教学成果一等奖 7 项,护理、康复治疗技术团队荣获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 2 个、中药学、助产团队荣获市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护理专业教师团队获得第二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获国家教学名师1 人。学校牵头国家高等职业教育药物制剂技术专业、护理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项目;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 9 门;政府特贴专家 3 人、全国职业教育先进个人 1 人、天津市第三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杰出教师奖 1 人、市级教学名师 3 人。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率、专业对口率均持续保持在 90%以上。?

学校是天津市卫生职业教育中心、天津市全科医学教育培训中心、天津市继续医学教育培训中心、天津市卫生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天津市基层综合医疗质量控制中心主任委员单位、全国卫生健康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单位、天津市毕业后医学教育质量控制专家组全科组组长单位、首批全国急救教育试点学校,学校为国家级护理专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全国首个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与考官培训基地、全国执业医师实践技能考核基地。学校始终服务于医疗卫生事业、健康产业和养老服务业,特别在京津冀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提供着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

学校将传承百年历史文化,创造新的世纪辉煌,培养人才、服务社会,办人民满意的卫生职业教育, 努力 成为国内领先、世界水准的4高等职业教育品牌校、 医药 卫生职业教育特色校、百年传承与创新发展的文化强校。?

第二章 招生机构与监督的机制

第五条 学校设有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集体决定有关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六条 学校设有招生办公室,是具体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纪检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工作人员执行政策和纪律情况,查处违纪舞弊事件,对发生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学校招生委员会汇报。?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 收费标准

第八条 招生计划:见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和学校网站公布的上级主管部门下达我校的 2022 年春季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根据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订 2022 年春季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布。在录取过程中,经学校招生委员会同意,对生源好、 志愿 足、录取分数高的专业招生计划作适当调整。

第十条 经天津市主管部门批准,高职高专 学费 标准为5000~5500 元/年。如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市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

第四章 报考条件及要求?

第十一条 报考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2022 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实施办法》报名条件规定的人员。

2. 由于卫生行业的特殊性及 就业 因素, 新生 入学后学校将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体检肝功能不正常,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脊柱四肢畸形,身材矮小的考生,请慎重填报。

3.患有心脏、皮肤、精神、心理等方面疾患者,肢体有残缺者。不得报考。

第十二条 入学后学校公共外语教学统一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报)

第十三条 护理(涉外护理)、护理(口腔护理)、护理(老年护理)、护理(社区护理)、助产、医学美容技术五个专业只招女生且身高 1.60 米以上;医学影像技术专业只招男生。护理专业女生要求身高 1.60 米以上、男生要求身高 1.65 米以上。?

第五章 报名确认与志愿填报

第十四条 符合条件的考生按《天津市 2022 年春季高职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实施办法》招生规定的时间与方式,到区县招办规定的地点,履行报名和确认手续;并按规定的时间与方式,到区县招办或报名单位办理志愿填报手续。?

第六章 考试

第十五条 1.考试科目。考试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6价方式。文化素质成绩使用考生的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 9 个科目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以绩点方式进行换算,计入录取总分;职业技能考试科目为技术和综合能力,实行全市统一考试。

2.职业技能考试方式。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每科试卷满分为 200 分。考试时长:技术为 120 分钟、综合能力为 90 分钟。

3.职业技能考试内容和要求。技术和综合能力各科目以市高招办组编的《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技术科目考试说明(2019 年 9 月修订,2020 年 3 月执行)》、《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能力科目考试大纲(2017年 8 月修订)》为依据。各科实行 计算机 网上评卷,考生必须在答题卡规定的区域内答题,在试题卷上或草稿纸上答题无效。客观题须使用 2B 铅笔填涂答案,主观题须使用黑色墨水笔作答。?

第七章 录取

第十六条 春季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录取工作在市招生委员会的指导下,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负责依法按章开展录取工作。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订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春季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总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七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学校根据教育部等部门联合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7其中《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明确“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我校原则上按不录取执行。考生报告我校各专业前应仔细 阅读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结合个人 高考 体检结果合理 填报志愿 ,录取中因考生体检原因造成的退档由考生本人负责。新生入学后须进行体检复查。?

第十八条 以考生的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考生的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 9 个科目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绩点方式进行换算与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一起计入录取总分。

第十九条 院校志愿遵循天津市的 平行志愿 投档规则,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列,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条 同等条件录取?

1.在考生总分相同的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市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考生。?

2.在考生总分相同,获得相同或未获得荣誉称号条件下,安排专业或退档处理时,比较综合能力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综合能力相8同,比较 9 个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合格的个数,个数多者优先。

第二十一条 录取照顾政策按照《天津市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实施方案》(津教委〔2015〕11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我校在接到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寄发录取通知 书 ,录取通知书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出(请考生报名时准确填好通讯地址及邮编)。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考生被我校春季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录取后,享受与全国普通高考录取学生同等学历待遇。被录取的新生,要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按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报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报到且未履行请假手续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其进行入学考试和身体健康状况等各环节的审查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以及违反法纪的考生,将依据国家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2022 年天津市高等学校春季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实施办法》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对其进行处理。?

第二十五条 获得正式学籍的学生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奖学金, 学习 成绩优秀的学生可享受优秀学生奖学金,就业实行“在国家就业政策指导下的双向选择”。?

第二十六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9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专科毕业证书。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 2022 年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春季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工作。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凡以前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十九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咨询工作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录取结果查询及咨询方式

学校网址:

学校录取结果通过学校网站公布,考生可登陆查询录取结果;或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022-60276922 022-60276923

第三十二条 学校纪检办公室电话: 60276683

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春季招收中职毕业生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2022 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收中职毕业生实施办法》和教育部、天津市有关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规范招生,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订本校春季招收中职毕业生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 2022 年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有关春季招收中职毕业生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校开展春季招收中职毕业生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概况?

1、学校名称: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3、办学层次:高等专科?

4、学校代码:11908?

5、学校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柳林路 14 号?

6、学校基本概况:

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始建于 1908 年,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所公办护士学校。百余年来,学校紧紧依托行业,走联合办学之路,突出职业教育的“职业性、开放性、实践性”,为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输送了大批优秀人才。2011 年以优异的成绩通过国家教育部和财政部验收,被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跻身全国百强之列;2012 年学校凭借雄厚的办学实力和社会影响力被中华职教社评为“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2019 年被教育部评为“职业院校教学管理 50 强”单位。我校联合天津市红星职专与马里巴马科科技大学、马里巴马科人文大学共建马里“鲁班工坊”,并于 2019 年 12月揭牌运营,是我国海外首个以中医技术为特色品牌的“鲁班工坊”。2019 年我校被教育部、财政部审核推荐为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B 档),成为全国高水平建设院校中唯一一所卫生类学校。?

学校地处城市副中心,毗邻海河职业教育园,位于医疗卫生机构密集区,现有 5 所附属医院和 120 余家校外实训基地,具备一支优秀的专兼职教师团队。学校设有医学护理学院(下设护理系、医学系、口腔系),药学与生物技术学院、医学技术学院、健康管理学院、基础医学部、体育与公共课部、马克思主义学院和国际教育学院。现开设 22 个专业,面向 28 个省市招生,普通在校生达 7600 余人,扩招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企事业单位在职学生达 400 余人。学校始终把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作为学校发展的生命线,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创新 1+X 育训结合技术技能人才培养3模式,开展国家级老年照护、母婴护理职业技能等级试点培训项目开展老年照护、母婴护理等 15 个 1+X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工作。现有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 5 项,市级教学成果一等奖 7 项,护理、康复治疗技术团队荣获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 2 个、中药学、助产团队荣获市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护理专业教师团队获得第二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获国家教学名师1 人。学校牵头国家高等职业教育药物制剂技术专业、护理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项目;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 9 门;政府特贴专家 3 人、全国职业教育先进个人 1 人、天津市第三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杰出教师奖 1 人、市级教学名师 3 人。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率、专业对口率均持续保持在 90%以上。?

学校是天津市卫生职业教育中心、天津市全科医学教育培训中心、天津市继续医学教育培训中心、天津市卫生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天津市基层综合医疗质量控制中心主任委员单位、全国卫生健康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单位、天津市毕业后医学教育质量控制专家组全科组组长单位、首批全国急救教育试点学校,学校为国家级护理专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全国首个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与考官培训基地、全国执业医师实践技能考核基地。学校始终服务于医疗卫生事业、健康产业和养老服务业,特别在京津冀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提供着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

学校将传承百年历史文化,创造新的世纪辉煌,培养人才、服务社会,办人民满意的卫生职业教育,努力成为国内领先、世界水准的4高等职业教育品牌校、医药卫生职业教育特色校、百年传承与创新发展的文化强校。

第二章 招生机构与监督的机制

第五条 学校设有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集体决定有关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六条 学校设有招生办公室,是具体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纪检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工作人员执行政策和纪律情况,查处违纪舞弊事件,对发生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学校招生委员会汇报。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八条 招生计划:见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和学校网站公布的上级主管部门下达我校的 2022 年春季招收中职毕业生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根据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订 2022 年春季招收中职毕业生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布。在录取过程中,经学校招生委员会同意,对生源好、志愿足、录取分数高的专业招生计划作适当调整。?

第十条 经天津市主管部门批准,高职高专学费标准为5000~5500 元/年。如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市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

第四章 报考条件及要求?

第十一条 报考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2022 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收中职毕业生实施办法》报名条件规定的人员。

2. 由于卫生行业的特殊性及就业因素,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体检肝功能不正常,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脊柱四肢畸形,身材矮小的考生,请慎重填报。

3.患有心脏、皮肤、精神、心理等方面疾患者,肢体有残缺者。不得报考。

第十二条 入学后学校公共外语教学统一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报)?

第十三条 护理专业女生要求身高 1.60 米以上、男生要求身高1.65 米以上;医学美容技术专业只招女生且身高要求 1.60 米以上;医学影像技术专业只招男生。

第五章 报名确认与志愿填报

第十四条 符合条件的考生按《2022 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收中职毕业生实施办法》规定的时间与方式,到区县招办规定的地点,履行报名和确认手续;并按规定的时间与方式,到区县招办或报名单位办理志愿填报手续。?

第六章 考试

第十五条 1.考试科目。考试采取“文化基础+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实行全市统一考试。文化基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6职业技能考试科目为综合能力,分为综合能力(管理服务类)和综合能力(工程技术类)。考生须根据自身情况选报类别。

2.考试方式。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各科试卷满分:语文、数学、外语各为 150 分,综合能力为 200 分。考试时长:语文为 120分钟、数学和综合能力为 90 分钟、外语为 60 分钟。

3.考试内容和要求。语文、数学、外语和综合能力(管理服务类、工程技术类)各科目以市高招办组编的《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招收中职毕业生考试大纲》为依据。各科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考生必须在答题卡规定的区域内答题,在试题卷上或草稿纸上答题无效。客观题须使用 2B 铅笔填涂答案,主观题须使用黑色墨水笔作答。?

第七章 录取?

第十六条 按照“学校依法自主录取,市高招办管理、监督、服务”的机制实施录取;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订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春季招收中职毕业生考试总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七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学校根据教育部等部门联合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其中《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明确“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我校原则上按不录取执行。考生报告我校各专业前应仔细阅读《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7意见》,结合个人高考体检结果合理填报志愿,录取中因考生体检原因造成的退档由考生本人负责。新生入学后须进行体检复查。

第十八条 学校志愿按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录取批次顺序以平行志愿录取规则,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

第十九条 录取照顾政策按照《天津市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实施方案》(津教委〔2015〕11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院校志愿遵循天津市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一条 同等条件录取

1.在考生总分相同的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市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考生。?

2.当若干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将按照语文、数学、 综合能力、外语的单科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

第二十二条 我校在接到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寄发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出(请考生报名时准确填好通讯地址及邮编)。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考生被我校春季招收中职毕业生招生录取后,享受与全国普通高考录取学生同等学历待遇。被录取的新生,要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按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报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报到且未履行请假手续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其进行入学考试和身体健康状况等各环节的审查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以及违反法纪的考生,将依据国家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2022 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收中职毕业生实施办法》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对其进行处理。?

第二十五条 获得正式学籍的学生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奖学金,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可享受优秀学生奖学金,就业实行“在国家就业政策指导下的双向选择”。?

第二十六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 2022 年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春季招收中职毕业生的招生工作。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凡以前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十九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咨询工作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录取结果查询及咨询方式

学校网址:

学校录取结果通过学校网站公布,考生可登陆查询录取结果;或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022-60276922 022-60276923

第三十二条 学校纪检办公室电话: 60276683

天津招考网高考准考证打印需要用手机号接收验证码吗

天津高考报名流程:

报名方式:

考生登录“招考资讯网”进入天津市成人高校招生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注册。

1、网上录入报名信息。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2021年11月1日至11月10日期间,登录招考资讯网,进入天津市普通高考网上报名系统,根据要求和提示,录入报名信息。

考生须根据自身情况,在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3个科类中任选一类作为本人的报考科类;在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6个语种中任选一种作为本人的外语语种。

考生须确保各项信息的完整、真实、准确,并将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提交。

提交报名信息后,考生要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前,通过“网上支付”缴纳高考考试费。考生网上缴费成功后,方可在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否则报名无效。

现场确认期间,各报考单位一律不接收现场补缴费。因本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已进行网上支付的考试费用不予退还。

2、填报个人信息并确认。

已履行网上报名手续的考生,于2021年11月11日至11月15日期间,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籍和学历的证件及证明等,到规定的地点现场确认报名信息。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天津市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在其学籍所在中学确认报名信息。天津市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在其学籍所在区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确认报名信息。

往届毕业生、同等学力考生等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在其户籍所在区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确认报名信息。

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时,考生须交验相关证件证明,接受报名资格审查,并按要求认真核对本人报名信息,无误后在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上签字。

各接收报名的单位按统一的考生号编制办法赋予考生14位考生号,并进行电子摄像,考生电子照片以考生号命名,未进行电子摄像者,一律不得在津参加高校招生考试。

注意事项:

市高招办根据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制成“2022年天津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准考证”,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招考资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凭准考证等证件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报名单位须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我市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由所在中学做出鉴定,鉴定内容应完整、准确地反映在考生综合素质评价表中。

其他报名考生由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对其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做出全面鉴定,在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时由报名单位录入报名系统。各鉴定单位要对鉴定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按照教育部规定,被推荐的免试保送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体育单招考生,残障单招考生,职教师资单招考生,消防员单招考生也须办理报名手续,报名程序与普通考生相同。

2022年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招生章程

需要。根据查询天津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显示,天津高考准考证打印流程:输入考生身份证号,输入考生姓名,输入手机号,输入图形验证码,输入短信验证码,点击登录就可以进行查询天津高考考生的准考证,并进行打印,因此天津招考网高考准考证打印需要用手机号。准考证,是主考部门发给符合条件的考生的允许考试凭证。上面有姓名,照片,考生号,考试时间等。

天津城建大学2020年高水平运动队(足球项目)招生简章

 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是建于2004年的独立全日制本科院校,学院拥有完善的教育资源,追求培养高质量人才,下面是为大家整理的“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26号令《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了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经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审核。

 第三条 学院概况

 一、学院名称: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

 二、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三、办学层次:本科

 四、学院代码:13661

 五、学院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学苑路167号

 六、学院基本情况

 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是2004年经国家教育部确认的全国首批以新的机制和模式举办的独立学院。独立学院是民办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学院具有独立的校园和办学设施,占地334.1亩,建筑面积12.6万平方米。学院拥有满足各专业教学需要的先进仪器设备,并依托天津医科大学师资等优质教育资源,保障人才培养需求。学院实施独立的教学组织和管理,独立进行招生,独立进行财务核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学院秉承“办人民满意教育,办负责任教育”的办学理念,坚持人才培养追求高质量,师资队伍追求高水平,管理服务追求高效益,校园文化追求高品位。坚持“紧贴社会需求、以人才质量求生存、以专业特色谋发展”的办学思路,保持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协调发展,构建了“以医学为核心、医学技术类专业为特色、非医学专业为补充、新型健康产业为专业发展的增长点和创新点”的专业结构体系。目前共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学、眼视光学、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法学、公共事业管理、市场营销、康复与治疗学、健康服务与管理12个专业,在校生达7600余人。

 学院秉承“立德树人、文化育人、专业立人”的全人教育理念,坚持“立足天津,面向全国,服务基层”的办学定位,依托天津医科大学优质的师资力量和教育资源,以岗位胜任力为导向,培养“厚德明理、博学技精”的应用技术型医学人才。目前学院拥有50多家医院、律所、药业集团等稳定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并积极与国内外大学、医院或行业合作,探索“一专多证”、医教协同、校企合作的长效机制和育人模式,着力培养综合素质高、道德品行端、专业基础好、实践能力强、具有强烈爱国情怀和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终身学习能力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学院坚持“帮你成长、助你成才”的育人理念,注重校园文化、宿舍文化建设,为学生创造多种发展机会,搭建成长平台。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院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工作。招生工作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统筹,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

 第五条 学院招生工作自觉接受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六条 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招生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衡量考生综合素质,择优录取。

 第七条 对实行“顺序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院校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当各省、市、自治区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以此类推。院校志愿不设分数级差。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份,执行所在地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

 第八条 专业录取时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的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

 第九条 在高考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依次优先录取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较高的考生。各省、市、自治区在投档时投档成绩如有小数时,以带有小数的投档成绩为准进行由高到低排序。

 第十条 对高考录取有特殊规定的省市,录取原则做如下说明:

 一、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区、市)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高考改革试点省(区、市)的考生须满足我校选考科目要求。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

 二、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规定,在内蒙古自治区招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我院分省招生计划按照国家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政策要求进行分配。在省(市)投放的专业招生计划根据往年招生情况和我院专业规模进行编制。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我院将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的招生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十二条 对于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原则执行。

 第十三条 我院各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四条 体检标准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2003年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提醒考生注意,医学类各专业、药学类色盲色弱者不予录取,公共管理类、工商管理类单色不能识别者不予录取。

 第十五条 报考我院,且符合入学条件的考生,经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我院即向其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四章 专业设置及收费标准

 第十六条 我院目前设置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药学、护理学、眼视光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学、健康服务与管理、法学、公共事业管理、市场营销共十二个专业。

 第十七条 学费标准:临床医学、口腔医学、药学、护理学、眼视光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学八个专业学费20000元/生/年,健康服务与管理、法学、公共事业管理、市场营销四个专业学费15000元/生/年;学院住宿标准为六人间,住宿费1000元/生/年,如新增其他住宿标准,具体收费标准以天津市政府物价部门最终批复为准。如政府对本年度收费标准进行调整,按政府规定的新标准执行。

 第五章 其他

 第十八条 我院是独立学院,尚未开展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办理和减免学费工作,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户籍所在地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十九条 专业介绍详见学院官方网站及《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2022年招生简章》。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依据《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试行)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二十一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高职升本科毕业证书注明专科起点)。对符合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第二十二条 录取信息发布途径

 由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负责公布,亦可与我院电话查询。信息以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批准的名册为准。

 第二十三条 后续管理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院请假。应征入伍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新生如在报到之日起两周内未到校报到且未能履行请假手续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学院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本年度本科招生。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则将根据当地相关政策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二十七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学院招生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于学院的录取承诺。

 第二十八条 其他未尽事宜由我院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协商解决。

 第二十九条 招生咨询

 学院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学苑路167号

 电 话:022-63306330

 传 真:022-63306330

 邮 编:300270

 E-mail :ydlczhaoban@

 网 址:

2023年天津市高职升本科招生考试报名常见问题解答?

天津城建大学是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学校有着优良的体育传统,其中,足球项目曾在国内外大型体育赛事中多次取得优异成绩。按照《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9﹞10号)文件精神,2020年学校将继续进行高水平运动队招生。

一、招生项目及计划

招生项目:男子足球

招生计划:

招生项目

性别

招生计划

录取专业

录取层次

学制

足球

1人

工商管理

(文理兼收)

本科

四年

二、报名条件

1.考生需为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历,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含二级)等级证书。国家一级运动员需是近三年在省市、全国或国际比赛中获得前八名成绩的主力队员;国家二级运动员需是参加省级(含)以上高中组比赛获得前六名成绩的主力队员。

2.考生所持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报考我校的运动项目一致(运动小项也应对应一致,不招收五人制足球)。

3.具备2020年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认定并公示的高水平运动员资格。

★我校将根据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对报考考生的运动等级证书进行核实。

4.参加高水平运动员专业测试的考生必须参加本人户口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高考文化考试报名,取得考生所在地(省级)高考报名资格和相关信息(高考考生号等),并符合生源所在地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政策(项目认可等)。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依据疫情防控形势另行确定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考生通过 高水平运动员报名页面,按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1.天津城建大学2020年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表(网报成功后自行打印)。

2.运动员等级证书、比赛秩序册和成绩册封面及本人页、运动成绩证书、获奖证明、学籍证明、高考文化报名材料(具备高考考生号)等复印件材料。

★关于运动员等级证明:需提供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网页截图。

3.近期1寸免冠照片三张,以及jpg格式电子版照片。

4.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因丢失等原因不能提供身份证原件者,需提供附有近期照片且盖有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公章的户籍证明)。

5.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2020年的高水平运动员资格认定证明。

6.网报后,我校将电话通知审核通过的考生来校参加专业测试。

★参加我校招生专业测试的考生需提交以上各项材料原件进行复审,请考生持以上材料原件、复印件及打印的报名表来校参加专业测试。

四、专业测试时间及内容

注:考生体育专业测试之前,须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

五、成绩公示

专业测试结束后学校将根据测试成绩,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和享受的录取优惠政策,上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在阳光高考平台及我校招生网公示,并严格按照公示名单及类别录取。公示的合格考生人数不超过学校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倍。请考生密切关注学校招生网。

六、录取原则

1.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且合格。

2.享受一级运动员优惠政策的考生,应自主参加国家及地方统一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并成绩合格(相关考试要求及时间安排参见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相关文件);享受优惠政策的二级运动员考生,须参加高考且成绩不低于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其余合格生源,需参加高考且成绩不低于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凡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教育部要求划定的高校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准。

3.录取时,我校按专业测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4.如果教育部关于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政策有所调整,以教育部最新政策为准。

七、其他事项

1.考生须按照所在省(区、市)教育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高水平运动员高考志愿填报办法填报高考志愿。

2.对在体育专项测试或文化课考试中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其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并将其考试作弊或材料作假事实通报其所在地省级招办。

3.凡被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录取的学生不得转专业。进校后签订协议,明确入校后参加训练、比赛的义务和责任,同时遵守运动队的各项规定。

4.本简章由天津城建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

学校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津静路26号 邮编:300384

联系电话:体育部022-23085273 招生办022-23771790

2022年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春季考试招生章程

专升本快速报名和免费咨询: 2023年天津市高职升本科招生考试报名常见问题解答

2023年天津市高职升本科招生考试报名工作将于2022年11月21日开始,相关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履行报名手续,逾期不再补报。

为帮助考生顺利完成考试报名,市高招办现梳理了常见问题,对广大考生进行温馨提示。

问题1:我市2023年高职升本科招生考试报名什么时间进行?

答: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1月21日9:00至23日17:00;网上确认时间为11月24日9:00至25日17:00。

问题2:哪些考生符合报名条件?

答:(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参加普通高校全国统一考试且被本市普通高校或高职高专学校录取的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参加普通高校全国统一考试且被普通高校或高职高专学校录取、具有本市户籍的往届高职高专毕业生;参加普通高校全国统一考试被外省市高职高专学校录取的、具有本市户籍的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

问题3:网上报名环节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1)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进入天津市高职升本科招生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注册考生账号、设置密码并绑定手机号(登录密码和手机号须牢记并不要更改)。再次登录后,按照报名网页提示,完整、真实、准确地录入个人报名信息及志愿信息;上传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及相关证明材料照片。

(2)提交报名信息后,考生须在11月23日17:00前,通过"网上支付"缴纳考试费,完成网上报名。缴费成功后,考生须在规定时间按照提示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接受网上审核报名信息,否则报名无效。

问题4:高职升本科招生考试有什么科类?

答:高职升本科招生考试分为文史类和理工类。考生在履行报名手续时,须根据自身情况,确定报考科类。

问题5:可以填报多少个学校专业志愿?

答:考生可以填报5所平行学校志愿,每所学校可以填报1个专业志愿。这5所学校志愿之间是平行关系,录取时机会均等。若考生符合其中一所以上学校的投档条件时,则将考生的档案投到5个平行学校志愿中序号在前的学校;若考生只符合其中一所学校的投档条件,则将会被投档到该学校。

问题6:特殊类型考生是否也要进行网上报名及确认?

答:是的。按照教育部和我市的有关规定,被推荐的免试保送生、退役士兵考生及各类单招考生也须办理报名手续,报名程序与普通考生相同。

问题7:网上确认时需要上传哪些审核材料?

答:考生在进行网上审核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须根据要求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片和本人身份证(人像面)照片;具有本市正式户籍的高职高专往届毕业生和被外省市高职高专学校录取的、具有本市正式户籍的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除上传本人头像照片和身份证照片外,须上传本人户口簿首页和本人户口页照片。

问题8:拍摄报名图像照片时需要注意什么?

答:报名图像照片将应用于考试、学籍注册等考试招生的关键环节,考生务必按照要求进行拍摄。报名图像照片的基本要求是:

(1)报名图像应使用报名考生本人近期(一般为报名年度内)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的数字化图像文件。

(2)图像应真实表达考生本人相貌。禁止对图像整体或局部进行镜像、旋转等变换操作。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

(3)图像应对焦准确、层次清晰、色彩真实、无明显畸变。

(4)除头像外,不得添加边框、文字、图案等其他内容。

具体要求详见招考资讯网的相关信息(。

问题9:通过网上资格审核后需要注意什么?

答:考生通过资格审核后,需及时自行网上下载、打印并保管好报名信息确认表,以备在后期各招生学校进行的专业课报名考试时核对确认。

问题10:网上确认时审核无法通过的考生怎么办?

答:(1)网上审核无法通过的考生,于2022年11月28日9:00至11月29日17:00携带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到报名确认点进行现场审核。

(2)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在其学籍校所在区高招办指定的地点接受现场审核报名信息;具有本市户籍的高职高专往届毕业生和被外省市高职高专学校录取的、具有本市户籍的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在其户籍所在区高招办指定的地点接受现场审核报名信息。

(3)考生在现场审核报名信息时,要在报名信息确认表上签字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确认表一式两份,一份存入考生档案,一份区高招办留存备查。

问题11:如需现场确认,要遵守哪些疫情防控规定?

答:考生须及时关注报名单位的有关通知,提前了解现场确认时的疫情防控要求并严格执行,主动配合报名单位查验相关防疫信息,按要求出示"天津健康码""通信行程卡"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扫描"场所码",进行体温测量。考生须遵守我市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在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前7天内尽量保持在津,并做好必要的个人卫生和安全防护。

问题12:报名期间的咨询电话是什么?

答:

 和平区:27110012

河东区:24136312

河西区:28379078

南开区:23346508

河北区:26288183

红桥区:27272149

滨海新区(塘沽):25861369

滨海新区(汉沽):67963755

滨海新区(大港):63376820

滨海新区(油田):25924340

东丽区:24392336

西青区:27940981

津南区:88510592

北辰区:85307236

宁河区:69592751

武清区:60911627

静海区:28942360

宝坻区:82627805

蓟州区:29142513

河东区天铁教育中心:0310-5576803

市高招办:23753333

来源:专升本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专升本考点内容、不清楚专升本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2022年 天津 渤海职业技术学院春季 考试 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春季招收普通高中 毕业生 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天津市有关规定,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春季招收普通高中 毕业 生,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已被我校春季招生录取的考生仍可以参加天津市2022年普通 高考 本科二批及以上阶段的录取,但不再参加高职高专阶段录取,未录取考生可继续参加2022年普通高考各批次录取。我校春季招生录取的学生与全国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三条?学校概况:

一、学院名称: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三、办学层次:高职

四、办学地址:天津市北辰区津榆公路508号

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院有着六十多年的办学历史,是天津市首批“示范院校”建设单位,是天津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连续六年被天津市评为文明学校,选派的学生参加“全国职业技能大赛”连续五年获得团体一等奖。毕业生推荐 就业率 和升本率远超天津市平均指数,优秀的学生素质和良好的 学习 环境得到了社会的一致好评。目前学院有来自全国20多个省、市、自治区的在校学生1万余人,办学规模和教学质量位居天津市前茅。

教学环境。在中央财政和天津市财政的重点扶持下,学院建有?2万平方米的全国同类院校一流、天津市高职院校规模最大的同类专业技能人才培养实训基地,其中机械电子及数控加工维修中心、单元生产工艺操作技术中心、生物制药生产技术中心、石油化工生产实训中心、经管物流与信息媒体应用中心,以及?1.5万平方米的 体育 馆(乒乓球馆、羽毛球、健身馆),体现了学院现代化教学核心设施。

师资团队。学院设有十个教学院、部,教职工705人,教师队伍531人,教授25名,副教授185名,博士及在读博士15名(其中博士后3名),专业带头人43名,高级工程师 70名,有全国行业教学名师3名,天津市名师1名,省部级优秀教学团队2个,形成了一支由知名专家为顾问,以教授为领军,以双高为专业带头人,以双师副教授为骨干的高素质师资队伍。

专业发展。学院瞄准天津滨海新区的发展,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 就业 为导向的办学方针;紧紧围绕现代企业的产业链构建专业链,围绕产品链构建课程链。目前校内设有各类专业45个(专科42个,本科7个),其中:中央财政支持 特色专业 2个,天津市财政支持特色专业5个,国家级教改试点专业1个,省部级教改试点专业1个,国家级精品课1门,省部级精品课程10门,省部级教学成果奖3项,承担了国家级科研课题8项,承担省部级科研课题26项,主编全国高职高专教材270余本,发明专利15项。

毕业生就业。学院坚持以生为本,维护学生就业权益,100%推荐学生就业,而且做到为学生选择规范企业、薪酬待遇高企业、技术先进企业就业。多年来学院为了加强同用人企业之间的联系,成立了校企合作办学委员会与天津市的滨海新区等近百家知名企业达成常年用人意向。学院每年定期举办多次大型人才供需洽谈 招聘 会。还与央企和特大型国企如:中石化天津公司、天津大无缝、中沙集团、天津 医药 集团、天士力药业集团、空中客车集团、天津港口集团、天津碱厂、天津大沽化工厂、 内蒙古 神华集团、乌海煤焦化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进行常年的订单式人才培养,涉及石油化工、机械制造、医药、港口、冶金、电子信息、经贸、航天航空以及核工业等多个领域,目前央企 和特大型国企的就业订单已经供不应求,毕业生普遍受到用人单位的好评。

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学院还每年推荐百余名优秀毕业生分别到陆、海、空、二炮等部队参军入伍;推荐部分优秀毕业生到西部支援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推荐优秀毕业生到农村对口选聘“ 大学生 村官”接受锻炼等等。

学生升本渠道。一是通过每年学院承办的国家和天津市学生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免试推荐到天津市普通高校就读全日制本科。二是通过学院组织的本科培训班每年参加天津市统一考试升入天津市普通高校就读全日制本科(占参考学生的35%左右,升本率五年来居全市前茅)。三是经天津市批准学院作为首批部分本科专业学历教育试点院校,充分发挥 自学 考试和广播电视资源的优势,试办专本联读本科学历班,目前已经开设各类 7个专业,学生在校期间就可以获取国家专科和本科学历 证书 。

关爱学生。学院认真落实国家和天津市奖助学金政策,不断加大学生奖助学金的力度。各级各类奖助学金平均每年每生?300-8000元,同时还设有数百个助困岗位。为家庭困难的学生开设了勤工助学岗位、开通了绿色通道等,真情帮助每一位需要帮助的同学。北辰校区师生饮用的水源完全是免费净化水,保障了师生的身心健康。另外,学生在校期间,学院还将安排学生到企业进行带薪生产 实习 。

第二章?招生计划及 收费标准

第四条?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根据办学条件及社会需求,制定2022年春季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分专业招生计划。

注:1、具体招生计划及 专业介绍 请登录学校网站了解;

2、如政府当年度出台相关 学费 标准,以政府文件规定为准。

第三章?报考条件

第五条?报考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

3、具有本市户籍或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

4、具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

5、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第四章?考试安排

第六条?考试时间以考试院公布时间为准。?

第五章? 志愿 填报和录取规则

第七条?填报资格?市高招办根据全市考生考试情况,依据市高招办公布的《2022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计划》,原则上按照招生计划的110%比例划定考生 填报志愿 的分数范围。

第八条?填报时间?以考试院公布时间为准。

第九条?录取办法?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录取 工作 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和“技术”、“综合能力”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考生的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9个科目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以绩点方式进行换算(单科成绩按照合格等第计为20分、不合格等第不计分),与“技术”、“综合能力”考试成绩一起计入录取总分。当若干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将按照技术、综合能力的单科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

录取照顾政策按照我市春季高考的相关规定执行。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条?录取结束后,我院向社会公布各专业录取原则和录取最低分。

第十一条?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一般专业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三条?学院在接到天津市高招办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寄发通知 书 。

第六章?后续管理

第十四条? 新生 录取后,应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按时到校报到,报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报到且未履行请假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具体要求见《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新生报到须知》。

第十五条?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细则》、《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对学生进行管理;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已被春季招生本科层次院校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秋季普通高考各批次的录取。已被春季招生高职院校录取的考生,如符合秋季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报名参加考试,只能报考普通高考本科各批次的志愿。如考生被普通高考本科层次院校和春季招生高职院校同时录取,教育主管部门在进行电子学籍注册时,只保留其普通高考本科层次录取资格,春季招生的录取资格将予注销。

第十六条?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设有多种形式的奖学金、助学金;设有国家助学贷款;专为贫困生设有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困难学生解决实际困难。

第十七条?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七章?附 则

第十八条?本章程仅适用于2022年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春季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招生工作。

第十九条?本章程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由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学院网址: www.tbvtc.edu.cn?邮政编码:300402?

咨询电话:022--88251843 88254113

咨询地点: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天津市北辰区津榆公路508号,可乘804路公交车到达)。

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春季招收中职毕业生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天津市有关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校春季考试招收中职毕业生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层次:高职?

四、学校代码:12719

五、办学地址:天津市北辰区津榆公路508号

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具有六十多年的办学历史,是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高等院校(大专学历)。学院教育教学工作隶属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管理。多年来,经教育部批准面向全国20多个省市高考招生,是天津市第一个接受《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合格院校。学院教育用地57.21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8.5万平方米;现有教职工705人,专任教师452人,其中194人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目前学院在校大学生1万余人,教学设有十个院、部,开设各类专业42个,其中“精细化学品生产技术”专业被教育部确定为国家级教改试点专业,“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专业被评为天津市教改试点专业,《化工原理》及《定量化学分析》、《数字电子技术》等六门课程已被评为市级精品课程。学院具有良好的育人环境,拥有各种先进的教学媒体和教学手段。学院图书馆现有藏书及电子图书70多万册,并拥有与Internet联网的电子阅览室,可提供现代化阅览条件和手段。学院实行网络自动化管理,搭建起了网络教学、网络办公的良好运行平台。

第二章?招生机构

第四条?学院设立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学院招生办公室(此后简称招办),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22年面向全国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向社会公布;同时还将通过其它方式向社会公布。在招生录取过程中,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对生源好、志愿足、录取分数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作适当调整。执行天津市教委下达给我院的2022年春季考试招收中职毕业生的招生计划和专业,执行2022年天津市高等学校春季招生工作规定。

第七条?学费标准,按照天津市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原则:普通专业5000-5500元/年。具体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和学院下发的2022年新生报到须知。如政府对当年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

第四章?报考条件

第八条?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具备报名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3、具有本市正式户籍或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的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以下简称中职学校)毕业生、普通高中往届毕业生;具有本市中职学校正式学籍的应届毕业生。?

第五章?考试安排

第九条?考试采取“文化基础+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实行全市统一考试。文化基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职业技能考试科目为综合能力,分为综合能力(管理服务类)和综合能力(工程技术类)。考生须根据自身情况选报类别。?考生在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凭居民身份证、准 考证 、考试用条形码等相关证件参加考试。

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各科试卷满分:语文、数学、外语各为150分,综合能力为200分。

考试时长:语文为?120 分钟、数学和综合能力为 90 分钟、外语为 60 分钟。?

第六章?志愿填报和录取规则

第十条?填报时间?以考试院公布时间为准。?

第十一条?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则;结合考生填报的志愿,以文化基础和职业技能考试总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二条?录取以 平行志愿 为原则,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录取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志愿院校录取分数,看是否达到第二院校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院校志愿。在考生所报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院校;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第十三条?对政策照顾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

第十四条?当若干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将按照语文、数学、综合能力、外语的单科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

第十五条?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学院一般专业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七条?学院在接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寄发录取通知书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出。

第十八条?已被春季招生本科层次院校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秋季普通高考各批次的录取。已被春季招生高职院校录取的考生,如符合秋季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报名参加考试,只能报考普通高考本科各批次的志愿。如考生被普通高考本科层次院校和春季招生高职院校同时录取,教育主管部门在进行电子学籍注册时,只保留其普通高考本科层次录取资格,春季招生的录取资格将予注销。

第七章?后续管理

第十九条?新生入学注册后,学院依据《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二十条?学院设有多种形式奖学金;设有国家助学贷款;设有勤工助学岗,帮助特困生解决学习、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第二十一条?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仅适用于2022年学院春季招收中职毕业生招生工作。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凡以前我院有关的招生工作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十五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学院咨询人员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院录取承诺。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网址:www.tbvtc.edu.cn

邮编:300402

电?话:022-8825184388254113

招生办公室地址:天津市北辰区津榆公路5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