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6年高考怎么考

2.2016春季高考新政策

3.2016年广东高考改革新政策调整对志愿填报有何影响

4.2016年河北高考有哪些新变化

5.2016年内蒙古异地高考最新政策 都有什么政策

2016年新高考,2016高考新政策

今年河南省高招,面向农村贫困地区学生定向招生的主要包括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及地方专项计划三大类,它们的实施区域和报考条件各有不同。考生同时符合以上2个或3个专项计划条件的,可分别申请。

国家专项计划 25日起,我市五县相关考生可网上申请

国家专项计划,即向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定向招收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以及新疆南疆四地州的学生

●招生学校

由中央部门和地方本科一批招生为主的学校承担

●招生数量

2016年安排招生计划6万名,比2015年增加1万名

●实施区域

国家划定的38个贫困县,包括26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和12个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我市嵩县、汝阳县、洛宁县、栾川县、宜阳县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以报该计划

●报考条件

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具有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

◆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已参加2016年统一高考报名且通过报名资格审核

●申请办法

考生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进入“照顾条件申请”页面,申请“专项计划”资格

网上申请时间为4月25日9时至29日17时

●录取安排

录取批次安排在本科提前批结束后、本科一批开始之前,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所在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高校专项计划 我市六县相关考生可报考,25日截止

高校专项计划,即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

●招生学校

由全国95所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共同承担

●招生数量

各校招生计划不少于本科招生规模的2%

●实施区域

共53个实施区域,包括上述38个贫困县和15个省定扶贫开发重点县,我市嵩县、汝阳县、洛宁县、栾川县、宜阳县、伊川县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以报该计划

●报考条件

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实施区域的农村,考生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已参加2016年统一高考报名且通过报名资格审核

●申请办法

考生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填写提交报名申请,4月25日截止

●录取安排

单报志愿、单独录取,在本科一批开始之前完成录取,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有关高校所在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地方专项计划 25日起,我市所有农村户籍考生可报考

地方专项计划,即重点高校定向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高校会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别对建档立卡家庭学生的经济资助,对专项生入校后的学习和生活给予更多关怀,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招生学校

由我省在本科一批招生的省属高校承担

●招生数量

招生规模不低于2016年该校本科一批招生总计划的3%

●实施区域

我省农村地区,我市农村户籍考生均可填报该计划

●报考条件

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我省的农村

◆已参加2016年统一高考报名且通过报名资格审核

●申请办法

与“国家专项计划”申请办法相同

●录取安排

录取批次安排在本科一批结束后、本科二批开始之前,执行本科一批分数线

特别提醒

骗取照顾资格,将被取消考试、录取资格

●考生在网上申请后,可同时在网上下载、打印并填写河南省2016年农村专项计划考生资格审核表,将表格、本人及父亲或母亲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提供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的,须同时提供法定监护人资格证明)交学籍所在学校,报所在县(市)区招办审核

●资料经各级招办审核通过后,考生名单将在省招办网站公示,公示信息保留至8月底

●凡弄虚作假、骗取照顾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当年考试和录取资格,对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也将严肃追责。

2016年高考怎么考

1、江苏省自2016年高考起,将少数民族考生照顾政策调整为“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省属高校加3分投档”。

2、在改革招生录取机制方面,江苏省将严格执行教育部等相关部委关于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要求,自2015年起,取消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迹的考生加分政策;自2016年起,将少数民族考生照顾政策调整为“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省属高校加3分投档”。

2016春季高考新政策

2016年3月8日教育部网站发布《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对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将《通知》中所附《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与《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逐条对比,大部分内容没有变化。但是可以发现主要有如下13项变化。

1、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不得报考

2015年规定中不得报名的人员中第1项为“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的在校生”。2016年的规定在此基础上补充了“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这就进一步堵塞了可能的漏洞。防止某些在上一年已被高校录取,但因各种原因没有入学却保留入学资格学生报考。

2、随迁子女不得在“流入”和“流出”两地同时参加高考报名

由于各省对随迁子女高考报名的规定不同,2015年出现过某些考生在“流入”和“流出”两地同时具备两个省区高考报名资格,或者同时不具备高考报名资格的情况。2016年的规定对这些特殊情况的随迁子女高考报名做出了更加严格的界定。明确规定:不得在“流入”和“流出”两地同时参加高考报名。对于既不符合流入地也不符合流出地报考条件的考生,由流入地协调流出地解决,原则上回流出地报考。

3、《外侨居留证》作为高考报名资格被删除

根据往年的招生工作规定,在中国居住的外国侨民报名参加高考须持有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而在2015年在某省有外国侨民考生家长咨询了当地教育、侨务、公安等多个部门,各部门互相推诿,居然没有人能够说明在哪里能办理《外侨居留证》。尤其是当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回答说从未听说过《外侨居留证》为何物。因此2016年教育部的规定中删除了《外侨居留证》也不奇怪。

4、强化了考生对所填报志愿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往年的规定在强调考生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时候,只说明了因考生本人填报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2016年进一步规定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5、填报志愿结束前招办不得向高校提供考生高考成绩

2016年新增规定:考生填报志愿结束前各级招办不得将考生高考成绩提供给高等学校。这对防止高校掐尖恶性抢生源具有一定的抑制作用。

6、要求对考生加强警示教育

往年的招生规定只要求对考生进行各个环节的诚信教育。针对今年发生的各种考生舞弊行为,2016年在考生教育方面除了诚信教育以外,还增加了警示教育的要求。让考生知晓高考舞弊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新的规定指出: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要加强考生的诚信教育和警示教育。特别是加强在报名、考试、填报志愿、录取等主要阶段的诚信教育和警示教育。

7、触犯刑法或受到刑事处罚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往年仅规定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被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2016年新增触犯刑法或受到刑事处罚也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8、残疾人参加高考有了明确的管理规定

往年的规定只要求各级考试机构要为残疾人平等报名参加考试提供便利,没有具体规定。2016年明确规定各级考试机构要按照《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暂行)》要求,为残疾人平等报名参加考试提供合理便利。残疾人平等参加高考的权益进一步完善。

9、高校不得超计划录取

2016年的规定在强调高校和省级招办应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时候增加了一项明确的规定:高校不得超计划录取。并要求省级招办对高校实施监督。

10、高考录取结束时间适度推迟

2015年的规定明确全部录取工作在8月20日之前结束。2016年规定对此适度放松让录取时间更加宽裕:全部(各批次)录取工作应在8月底之前结束。

11、充实了省级招委会的职责

2016年规定省级招委会的职责新增加的内容有,负责本辖区内高考组织、考试环境治理、考试安全维护、考风考纪整肃等工作。负责对违规考生、学校、机构等进行处理;配合公安等相关部门对违法考生、学校、机构等依法开展调查、取证和惩处等工作。

12、新增对招生考试工作人员应付报酬的条款

2016年的规定新增第69条:对参与监考、评卷的招生考试工作人员,应付给相应的劳动报酬。具体由各省(区、市)根据实际制定政策。正是因为增加了这一条,使得2016年的《规定》从原来的总共74条变成了75条。

13、新增违反刑法修正案九等违法违规追究条款

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条款中增加了很多内容,主要是针 对与《刑法》(修正案九)内容相关的。规定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社会其他人员在高校招生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涉嫌犯罪的,应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追究法律责任。对公务人员违规违纪的,依据《中国***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对因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机构疏于管理,造成考场秩序混乱、作弊情况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 任的人员,依纪依规进行严肃追责问责;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2016年广东高考改革新政策调整对志愿填报有何影响

2016年高考网上报名从11月13日开始,持续到11月19日(含周六、周日)。今天,山东省招考院公布了2016年高考报名有关细则,根据安排,明年山东高考继续实行春、夏两季高考,仍不设户籍限制,省内考生也可跨市高考,继续实施农村学生招生专项计划。此外,春季高考由省里统一命题,而夏季高考执行全国统一的考试时间,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

省招考院规定,2016年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的报名、考试与录取工作分开进行,但允许考生相互兼报。兼报时要登录相应的报名系统,按各自的程序完成报名手续。

在2016年夏季高考报名条件中,"具有山东省户籍或具有山东省高中段学校学籍并有完整学习经历的合格毕业生资格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仍是限定之一。唯一有户籍限制的是山东农村专项计划,只允许具有省财政困难县农村(农业)户籍及困难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的农村应届、往届学生报考。

根据要求,具有我省户籍的考生可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报名。户籍和学籍所在地不一致的应届高中段学校毕业生,可选择在户籍或学籍所在县(市、区)报名,也就是说省内户籍考生仍可以跨区市报名参加高考。而对有普通高校招生走读计划的市,考生如果将来参加该市走读计划录取,须符合该市报名条件并在该市参加高考报名,否则不能享受有关走读计划招生政策。报名结束后不受理考生要求更改生源地的申请。

春季高考考生:

重点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同时也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的统一招生考试。模式:"知识+技能"

"知识"部分考语文、数学、英语及专业知识;"技能"部分考专业基本技能。只报考"3+4"转段考生的文化基础考试科目为春季高考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兼报"3+4"转段和春季高考的考生除参加上述三科考试外,还要参加所选报春季高考专业类别的专业知识考试和技能测试。时间点:

2015年11月13日至19日网上填报基本信息;

2015年12月3日至6日(含周六、周日)现场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

2015年12月3日至10日(含周六、周日)网上缴费。

春季高考分为19个专业类别

春季高考分为19个专业类别,分别为农林果蔬、畜牧养殖、采矿技术、土建、机械、机电一体化、电子电工、化工、服装、汽车、信息技术、医药、护理、财经、商贸、烹饪、旅游服务、文秘服务、学前教育,考生必须选择报考专业类别

夏季高考考生:

重点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同时也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统一招生考试。模式:"3+综合"

"3"指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其中,数学分数学1(适用于文史方向)和数学2(适用于理工方向);"综合"指综合科目,分综合1(适用于文史方向)和综合2(适用于理工方向),综合1包括政治、历史、地理3个科目,综合2包括物理、化学、生物3个科目。时间点:

2015年11月13日至19日网上填报基本信息;

2015年11月22日至12月2日(含周六、周日)现场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应届);

2015年12月3日至10日(含周六、周日)网上缴费。

2016年河北高考有哪些新变化

1、2016年广东高考将原第二批本科(二本)A类及B类两个招生录取批次合并为“第二批本科批次”。合并后的第二批本科批次的普通类(含文理科)仍实行平行志愿,志愿数将比去年增加3个,达到11个。

 2、二本A、B合并之后,原来分开两批的招生计划将合并在一个批次进行录取,预计今年二本招生计划不会少于去年二本A类和B类院校的总招生计划之和。

 3、广东第二批本科批次的普通类(含文理科)仍实行平行志愿。

在平行志愿去年增加志愿数的基础上,再适度增加院校志愿数,其中:第一组院校志愿数设置为7个,第二组院校志愿数设置为4个。第一批本科批次普通类平行志愿院校志愿数参照第二批本科批次执行。

2016年内蒙古异地高考最新政策 都有什么政策

 1、 2016年起,河北省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将本二、本三批合并,进一步优化高考录取批次和志愿设置。据公开资料显示,此前已有山东、天津、浙江、福建、四川、广西等多个省市区先行一步,将本科第二批与本科第三批合并录取。此外,湖北与江西都将于2016年高招时实行该政策。

2、录取批次的合并只是录取过程中减少了一个录取环节,参与河北省高招录取的高校总数并不会发生变化,所不同的是以往本二院校和本三院校是分开录取,这次合并后将集中在一个批次录取,也就是说这次的改革是录取方式的改革,并不是高校间的合并,现在本三院校基本上都是独立学院,因此不会出现本三院校与原本二院校合并的情况。一本、二本高考分数线要在高考后才会知道。

1、内蒙古2016年高考报名,区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除符合25号文件规定的2013年参加中考条件外,截止到2016年9月1日,还须符合以下3个条件:一是2013年被区内高中录取;二是本人具有我区高中阶段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学籍且连续就读满3年;三是家长在我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且连续居住、有合法职业且纳税(或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均满3年。

2、 户籍从区外迁入自治区的人员参加自治区2016年高考,除应具备上述报名条件外,还须执行如下规定:截至2016年9月1日,同时符合以下3个条件,可在户籍所在地参加2016年高考,并可参与本专科院校录取:本人具有自治区高中阶段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学籍且连续就读满3年;本人取得自治区户籍满3年;家长在自治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合法职业且纳税(或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均满3年。若不符合上述所有条件,则不具备自治区2016年高考报名资格。

3、 自治区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的报名时间为:2015年12月1日8时30分至12月12日18时,所有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预报名、网上缴费和现场确认等报名手续。2016年高考不安排补报名。

4、 区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户籍从区外迁入自治区考生,打印《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学籍及连续就读情况审查表》,由就读学校和相关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验学籍及连续就读情况,班主任、学校校长、学籍管理部门负责人分别审核签字。

5、截止到2016年9月1日考生户籍变更不足3年的和户籍从区外迁入自治区的,打印《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户籍审查表》,由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逐一审验并出具具体的审核结论。

6、 区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户籍从区外迁入自治区考生,报名时应按要求提供家长从业、居所、纳税或缴纳社保等相关证明材料,打印《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区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户籍从区外迁入自治区考生家长具备条件审查表》,由人社、税务、房产、苏木乡镇(街道)等相关部门(单位)出具审核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