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辽宁省高考文科一分一段_2016年辽宁省高考

1、 2016年辽宁省高考报名工作即将在2015年11月6日开始进行,辽宁高考报名采取的是网上报名方式,通过考生网上填报基本信息、现场资格审查和身份证验证信息采集、网上缴费等环节来完成报名工作。

2、考生报名时,需根据以下流程:考生网上填报基本信息→现场资格审查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网上缴费→各地招考办对考生报名进行最终确认(编排考生号)。

3、学生进入“辽宁教育信息技术”微信公众服务号后,在学生学籍栏目中选择“普通高中学籍查询、照片核对”。点击图文信息中的“普通高中学籍查询、照片核对”,进入查询页面,输入所要查询学生的身份证号和姓名,点“提交”。提交后,将返回服务号页面,并收到一条相关信息,上面会显示出学生姓名、学校以及个人标识码。图中显示的“个人标识码”就是全国统一学籍号,是由一位大写字母加18位数字组成。

户口不在大连,在大连读高中,满足辽宁省的随迁子女高考政策规定的条件,就可以在大连参加高考。

(一)考生参加2016年辽宁省普通高考报名的基本资格(以下简称基本报名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含应往届)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二)具备基本报名资格,在辽宁省出生(即身份证号码的前两位为“21”)且具有辽宁省户籍的考生,可参加辽宁省普通高考报名。

(三)从省外迁入辽宁省的考生在辽宁省参加普通高考报名,在具备基本报名资格的同时,还须符合以下要求:

1.单人户口考生(含和非直系亲属户口在一起的考生):要求在辽宁省的户籍满三年(截止到报名开始之日)、辽宁省高级中学学籍为三年(往届生须具有辽宁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

2.全家户口考生(含和父亲或母亲一方户口在一起的考生):要求截止到报名开始之日有辽宁省户籍、辽宁省普通高级中学学籍满一年(往届生须具有辽宁省普通高级中学毕业证书)。

(四)来辽宁省务工的外省户籍人员的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考生)在我省参加普通高考报名,在具备基本报名资格的同时,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在辽宁省高中阶段有三年学籍,并有完整学习经历(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初始注册学籍)。

2.父母在辽宁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随迁子女考生报名信息(含姓名、性别、所在学校、班级、父母工作单位或职业、居住地、户籍地等)将于2016年1月1日至4月底之间在考生所在市、县(市、区)、学校分别公示,接受社会广泛监督。

(五)报考有关特殊教育高校单独招生考试必须是符合报名条件的听残、视障及其他残疾考生。

(六)少年班的报考条件以有关高校当年的少年班招生要求为准;考生如需参加全国文化课统一考试,考试成绩只能作为报考学校少年班的录取依据,不能作为当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

(七)在中国定居的外国侨民在辽宁省参加普通高考报名,须具备基本报名资格并持有我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

(八)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报考内地普通高校,须到教育部联合招收港澳台学生办公室办理相关报名手续,参加教育部单独组织的联合招生考试,不必在辽宁省参加高考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