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警察护校_高考警察护校图片

警校都是提前批。

如果你成绩好,高出重本30分以上,可以考虑报考公安大学,如果你高出二本30分以上,可以考虑报考刑警学院,若高考分数高出二本线15分左右,可以考虑报考本省的省警校。警校近年来并不算报考热门,还是比较容易考的。但是,专科警校相对比较火爆,基本上要达到甚至超过3本线才比较保险。另外,由于招生名额的限制,女生的录取线要高于男生。我这只是讲的高考分数一种情况,不考虑身体素质,体能,政审等,相关信息可以自己上网查。

我再给你对比一下各个警校的优势。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地处北京,是公安部直属的警校,是中国培养公安民警的最高学府,在公安院校这一领域,堪比清华北大,甚至他的就业率和学生的发展前景超越清华北大,学校有最好的教学设施和师资力量,拥有这一领域内的大批专家学者,学校有多好,你只有读了才知道。公大的学生毕业直接被广东、江浙、上海等省市的公安局全部抢光,重庆也只能捡他们抢剩的,公大的本科生毕业你要选择回家乡,一般都可以在省城甚至公安厅,回到市级公安局的话,那直接就是宝贝了。但是到沿海的公安机关,公安大学的毕业生也不免到派出所等偏远基层单位,毕竟那边聚集的人才太多。

刑警学院,地处沈阳,也是公安部直属警校,他的办学历史甚至比公安大学要久远,在一段时期,他曾比公安大学更好,现在还有很多专业比公安大学好,但是由于他不具备区位优势,加之国家重点发展公安大学,他现在要比公安大学差一些。但是,刑警学院的毕业生就业率并不比公安大学差,只是在就业的地区选择上要差一些。这里特别提一下,刑警学院有个警犬技术的专业,几乎每年都招不满人,愿意是很多考生片面的以为这个专业是养狗的,事实上,这个专业除了养犬训犬,其他各种公安业务都会学习,毕业生几乎很少有从事养狗的(现在很多公安局向警犬部队的退役士兵招训犬的警察都招不到人,刑警学院警犬专业的本科生肯定也是伤不起的)。

公安部直属的警校就只有公安大学和刑警学院,你随便考上哪所都会很有前途。另外部属的警校还有南京森林公安学院、中央司法警官学院,郑州特到警官高等专科学小(石家庄铁道学院有合办的本科警察专业),但是本人不建议报考这些学校,因为到目前为止,我国的行业公安(警察)只有铁道公安是改革了的,能够独立执法,但待遇和执法环境等,与真正的公安局有一定差距,感觉像是杂牌军,森林公安就更不好说了,司法警官学院主要是培养司法警察的,即狱警、法警等。个人的观点是当警察就读公安部属或省公安厅属警校,要正规得多。

除了公安部属的警校,其他的警校、特别是省警校的就业率是很难保障的,因为现在当警察必须参加公安员考试(公安部属警校可以在校内考,只要用人单位想要,考试只是形式),所以省警校就要看当地省公安厅的政策了,有的地方的省警校在本省很受照顾,毕业生在本省公安机关就业基本上是没有问题(像北京、上海、重庆等省市),有的省没有任何保护政策,只能参加公安员考试,而且招考时都不限制本省警校毕业生,就看你生在哪个地方了。总体来说,你如果要报考省警校的话,建议你报考本省的省警校,这样就业时就算不占便宜,总不至于吃亏。省警校一般不在外省招收公安专业学生,所以没必要分析各个省警校的优缺点。但总体来说,省警校是本科的就那么10所左右,个人认为北京、广东、湖北、云南、四川的都还可以,北京、广东有经济和区位优势,积聚的教育资源当然也更好,就业也很可观。云南的禁毒专业在全国也是首屈一指的。

最后一点,报考警校建议选公安专业,刑侦、治安、交警、禁毒、刑事技术等都可以,不要选择公安院校办的非公安专业比如法律、文秘什么的,那是坑爹的,在学校的待遇可能是一样的,毕业了就业时那是大不一样的。另外学校的管理、文化氛围什么的都不用考虑,所有的警校都是军事化管理的,学生都是上课打瞌睡、下课抢饭。。。。。。

最后,祝你金榜题名、前程似锦,希望你能成为一名好警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终于法律,永远正直!

一、总则

1. 为规范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障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本科招生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关于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的意见》《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以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公安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公安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2. 本章程适用于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公安专业招生工作。

3. 我校招生工作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突出政治标准,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接受纪检监察督察等部门、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学校概况

1. 学校全称:中国刑事警察学院,英文名称为Criminal Investigation Police University of China。

学校国标代码:10175。

2. 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3. 办学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塔湾街83号。

4. 办学层次:本科及以上。

5. 我校是国家公办的公安部直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始建于1948年5月。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成为我国第一所开展本科公安专业学历教育的公安院校。建有鲜明公安特色的学科专业体系,按照侦查类、刑事科学技术类和新兴侦查技术类三个专业群的培养定位,形成了教学、科研、办案三结合的办学模式,被誉为“东方福尔摩斯的摇篮”。

三、组织机构

1. 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设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成员由相关校领导和部门负责同志担任。

2. 我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3. 我校纪检监察处为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本科招生工作实施全面监督。

四、招生计划

按照《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等文件要求,我校公安专业招生计划按照定向原则编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会同有关政策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铁路公安局提出的由我校进行培养的公安专业人才需求,综合考虑学校办学条件、历年生源状况等因素,编制面向地方公安机关就业和面向铁路公安机关就业的分省(区、市)招生来源计划。

招生计划适当向尚未开办公安院校或尚未开展本科层次公安教育的省(区、市)倾斜,适当向艰苦边远省(区、市)倾斜,并足额落实国家“农村和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由于公安工作高风险、强应急、超负荷的特殊性,公安专业女生计划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5%。

招生计划经我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并报公安部、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区、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五、报考资格条件及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要求

1. 报考资格条件。报考我校公安专业的考生,应取得当年高考资格,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热爱社会主义制度;

(4)遵规守纪,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5)热爱公安事业,立志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刻苦学习、拼搏奉献;

(6)普通高级中学毕业(应届、往届考生均可报考);

(7)年龄为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1998年9月1日至2004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

(8)思想政治素质好,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条件;

(9)身心健康,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体检标准和体能测评标准。

2. 报考我校公安专业的考生,均须有明确的生源地。考生的生源地为其参加高考时的户籍所在地。

3. 报考我校公安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由生源地省级公安机关政治部组织实施的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考察、面试、体检或体能测评结论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4. 考察。考察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

5. 面试。面试主要从报考动机、言语表达、身体协调性等方面,辨识考生是否适合接受公安院校教育和从事公安工作。

6. 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详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身高: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

(2)体重:男性体重指数(单位:千克/米2)在17.3至27.3之间,女性在17.1至25.7之间。

(3)视力:任何一眼裸眼视力均为4.8及以上。

(4)色觉:无色盲、色弱。

(5)外观:无少白头,无胸廓畸形,无脊柱侧弯、驼背,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髁间距离不超过7厘米,无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身体无影响功能的瘢痕,面颈部无瘢痕,无下肢静脉曲张,无腋臭,共同性内、外斜视不超过15度,无唇、腭裂或唇裂术后有明显瘢痕。

7. 体能测评。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1)50米跑。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2秒,女性≤10.4秒;

(2)立定跳远。可测次数:3次,合格标准:男性≥2.05米,女性≥1.5米;

(3)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4分35秒,女性≤4分36秒;

(4)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次/分钟,女性≥25次/分钟。

各省级公安机关政治部视情在以上4个项目中选择3项或4项进行测评。若总共4个项目进行测评,则其中有3个及以上达标的,体能测评结论即为合格;若总共3个项目进行测评,则其中有2个及以上达标的,体能测评结论即为合格。

8. 报考我校公安专业新疆协作计划,以及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招生计划的考生,必须参加由西藏、新疆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组织的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

9. 在高考前已开展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的省(区、市),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2020年该省(区、市)公安厅(局)会同教育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规定执行。

六、录取规则

1. 录取批次。我校公安专业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进行。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在后续批次被其他高校录取。

2. 录取控制分数线。

(1)报考我校侦查学、公安情报学、经济犯罪侦查、涉外警务、刑事科学技术、网络安全与执法及公安视听技术专业的考生,投档分数需达到生源省(区、市)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2)报考我校治安学、禁毒学、警犬技术专业的考生,投档分数需达到生源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3)在已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省(区、市),报考我校公安专业的考生,投档分数需达到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3. 调档比例。我校根据各省(区、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关于本科招生的调档要求,确定调档比例。在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省(区、市),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在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调档比例原则上为100%。

4. 进档考生录取原则。对于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均合格并符合我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根据我校招生计划,执行“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按照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并确定专业。确定专业时不设专业级差,对于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由我校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5. 未完成计划处理办法。未完成的招生来源计划,报经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同意后,通过公开征集志愿录取。

6. 投档分数相同考生处理办法。对于投档分数相同考生,我校将按照以下规则进行录取: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文科综合、外语成绩;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理科综合、外语成绩。高考综合改革省(市)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选考3门科目总分。

7. 加分政策。我校在调档时,认可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但同一考生若有多项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加分分值不得超过20分(含)。我校按照加分后的投档分数进行录取。

8. 在高考综合改革省(市)和有特殊录取要求省(区)录取规则。

(1)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山东、海南等6省(市),考生须满足本年度我校相关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按照相关省(市)招生方案及招生办法录取。

(2)在内蒙古自治区,执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3)在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须为BB以上(含BB),对进档考生执行“先分数后等级”的录取规则。

9. 外语语种。我校公共外语课及相关专业课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10. 其他。我校招生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录取通知书以特快专递方式寄达。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就业网进行公示。

七、复审复查

我校在公安专业学生入学后1个月内,按有关规定开展考察复审、档案复核和体检复查工作。复审复查合格的,予以注册学籍;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

八、毕业与就业

我校对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我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学生,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

根据《关于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的意见》《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等文件规定,我校公安专业学生在毕业时达到毕业条件且符合人民警察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参加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招警统一考试。其中,面向地方公安机关就业的,原则上报考地方公安机关职位;面向铁路公安机关就业的,限报考铁路公安机关职位。

招警统一考试笔试、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考察均合格的公安专业毕业生,面向地方公安机关就业的,原则上录用到生源地地方公安机关就业;面向铁路公安机关就业的,原则上录用到生源地相应铁路公安机关就业。

九、收、退费及资助政策说明

1. 我校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4800元/年,住宿费收费标准为1000元/年。

2. 学生因故退学或不予注册学籍,我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还剩余学费及住宿费。

3. 我校建有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校即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经过困难认定后,均可获得国家助学金,人均每学年3300元;学习、表现优秀者还有机会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5000元;我校还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设立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全力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十、招生办公室****

招生咨询电话:024-86982243(兼传真)

招生办公室电子信箱:cipuczs@163.com

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塔湾街83号,邮编110854

学校官网:学校招生就业网:学校官方微信公众账号: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十一、附则

1.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本科招生工作实行“阳光工程”,我校纪检监察处对本科招生工作全程进行监督。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招生,严禁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严肃查处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行为。我校纪检监察处联系电话:024-86982954。

2. 本章程由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