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7陕西异地高考,2014年7月份办的暂住证,可以参加高考吗?

2017可以异地高考吗_能异地高考新政策

你今年如果实在河北考的,复读就可以继续在河北考。

2017年河北随迁子女高考条件及政策

符合下列条件且户籍在我省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

1.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含应届生)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2.对口招生考试报名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含综合高中的职业班)、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毕业;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其中,旅游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女生身高1.60米以上。

二、2017年河北异地高考随迁子女报名资格

在我省就业的外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报名,除户籍不作要求外,必须符合我省其他报名条件,且在父母经常居住地接受高中段教育,至毕业时具有两年(含)以上连续就学记录和学籍(不含高中毕业后复读时间)。

报考艺术、体育和对口专业的考生要有一定专业基础。考生根据自己所学专业选择相应的专业类。

2017陕西异地高考,2014年7月份办的暂住证,可以参加高考吗?

一、贵州省2017年的高考政策,目前尚未公布。

二、按2016年的政策,是外地人在贵州可以异地高考,前提条件是在贵州省有完整的高中学籍。

三、《贵州省人民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贵州省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普通高等学校暂行规定的通知》(黔府办发[2012]63号)规定:

第四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在我省参加高考:

(一)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取得初中毕业证书,高中阶段在我省连续就读三年,有我省高中阶段三年完整学籍。考生高考报名前,其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居住,有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职业,持有我省居住证(或暂住证)和在我省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均在三年以上(含三年)。

(二)考生父亲(或母亲)系经我省县级以上(含县级)组织、人力社会保障部门批准,按程序调入我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考生户籍在高考报名前迁入我省,高中阶段在我省就读,有我省高中阶段学籍。

(三)考生父亲(或母亲)系高级职称或者博士学位的专业技术人才,经我省县级以上(含县级)组织、人力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同意,引进到我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考生户籍在高考报名前迁入我省,高中阶段在我省就读,有我省高中阶段学籍。

(四)考生父亲(或母亲)系经我省市(州)级以上(含市、州)组织、人力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引进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在我省连续工作二年以上(含二年),考生户籍在高考报名前迁入我省,高中阶段在我省连续就读二年以上(含二年),有我省高中阶段二年学籍。

(五)考生父亲(或母亲)系由部队转业(复员)安置到我省,考生和父亲(或母亲)户籍迁入我省,在我省高中学校就读,有我省高中阶段学籍。

(六)考生父亲(或母亲)按程序调入我省国有企业工作,

考生和父亲(或母亲)户籍迁入我省,高中阶段在我省就读,有我省高中阶段学籍。

(七)考生和父亲(或母亲)在我省有常住户籍,考生高中阶段在我省连续就读三年,有我省高中阶段三年完整学籍。

(八)考生本人户籍迁入我省六年以上(含六年),有我省初中阶段三年完整学籍、高中阶段三年完整学籍。

第五条 符合第四条报考条件的考生,报考时,应出具以下报考材料:

(一)符合第四条第一项报考条件的考生,须提供父亲(或母亲)居民户口簿、居民、居住证(或暂住证)、住房证明(房屋使用权证明或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等)、务工证明、社保证明,考生居民、初中毕业证、我省高中阶段学生学籍登记表、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二)符合第四条第二项报考条件的考生,须提供父亲(或母亲)居民户口簿、居民、县级以上(含县级)组织、人力社会保障部门工作调动文件,考生居民户口簿、居民、我省高中阶段学生学籍登记表、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三)符合第四条第三项报考条件的考生,须提供父亲(或母亲)居民户口簿、居民、县级以上(含县级)组织、人力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原件及单位工资发放证明,考生居民户口簿、居民、我省高中阶段学生学籍登记表、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四)符合第四条第四项报考条件的考生,须提供父亲(或母亲)居民户口簿、居民、市(州)以上(含市、州)组织、人力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原件及单位工资发放证明,考生居民户口簿、居民、我省高中阶段学生学籍登记表、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五)符合第四条第五项报考条件的考生,须提供父亲(或母亲)居民户口簿、居民、部队转业(复员)证、接收单位证明,考生居民户口簿、居民、我省高中阶段学生学籍登记表、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六)符合第四条第六项报考条件的考生,须提供父亲(或母亲)居民户口簿、居民、工作调动文件,考生居民户口簿、居民、我省高中阶段学生学籍登记表、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七)符合第四条第七项报考条件的考生,须提供父亲(或母亲)居民户口簿、居民。考生居民户口簿、居民、我省高中阶段学生学籍登记表、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八)符合第四条第八项报考条件的考生,须提供考生居民户口簿、居民、我省初中及高中阶段学生学籍登记表、初中毕业证、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第六条 不符合本规定报考条件的考生,按如下办理:

(一)户籍未迁入我省的,应回其户籍所在地参加高考报名。

(二)户籍已迁入我省的,可将户籍迁回原所在地参加高考报名,也可申请在我省报考第三批次本科院校和高职专科学校。

(二)陕西省户籍人员申请在陕报名参加高考者,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截至高考当年8月31日,本人常住户籍应在陕且满3年。

对户籍在陕但不满足以上户籍或学籍要求者:

1.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同等学力人员报名参加高考的,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必须常住户籍在陕西,且本人初次户口登记在陕西。报名前本人写出同等学力书面说明,户籍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意见后,由户籍所在县(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受理其报名申请。

2.随外出务工的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在外省就读,不符合就读省份高考报名条件,且本人初次户口登记在陕西、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常住户籍在陕西的,报考者持相关人员户籍、就读省份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籍等材料,可申请在户籍所在县(区)报名参加高考。

3.本人随其父亲或母亲因军转安置、工作调动(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事管理部门办理的调动)正常迁转常住户籍至我省,并将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籍转入我省,可不受户籍、学籍年限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