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高考分数公布时间_2017高考录取批次时间
1.高考录取批次顺序
2.2017高考时间安排6月7日,8日全国高考 各省高考成绩什么时候公布
3.高考填报志愿后多久可知录取结果?
4.大学第一批次录取时间
5.2017高考志愿填报具体时间安排表
6.江苏省2017年高职专科征求平行志愿什么时候开始填报,是八月四号吗?
江苏高考批次录取及时间是7月8日~8月8日,其详细信息如下:
1、江苏高考本科提前批:07月08日-14日。体育类、艺术类本科提前批次:07月08日-17日。本科批:07月18日-25日。体育类、艺术类专科批:07月29日-31日。专科批:08月01日-08日。
2、江苏高考提前批次包括体育类、艺术类、文理类和军事类等,其中体育类和艺术类有普通类和专门类两种类型,文理类有普通类和专门类两种类型,军事类有普通类和专项类两种类型。
3、在提前批次录取完成后,江苏高考录取将进入普通批次,包括本科普通批和高职专科普通批。在这个阶段,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高考成绩和院校的招生计划,选择适合自己的院校和专业。
江苏高考的相关信息
1、江苏高考是选拔人才的重要途径:江苏高考是一种水平性考试,通过严格的考试标准和公正的选拔机制,能够较为准确地评估出考生的知识和能力水平。高考成绩的高低直接关系到考生是否能够进入心仪的大学,进而影响到他们未来的职业发展。
2、江苏高考促进了教育公平:高考的考试科目和评分标准都是公开透明的,每个考生都有平等的机会参加考试,根据考试成绩来证明自己的能力和价值。这种公平的竞争机制使得高考成为社会中最为公正的一种选拔方式,让人们能够根据自身的才华和能力获得相应的回报和认可。
3、江苏高考推动了社会进步和发展:高考选拔出来的优秀人才是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他们将在各个领域发挥重要作用,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江苏高考注重考查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为江苏省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高考录取批次顺序
要看你的录取批次。专科就很迟了。
2017高考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为:7月15日前后开始分批次发放。如果是高职专科,录取通知书8月10日左右开始分批次发放。
从得知录取到通知书发放是一到四天的时间(如果学校给你办理银行卡可能还要再多上四五天的)以特快专递形式邮寄,到你的手里的时间大约是3到7天,学校所在的市区可能在第二天收到,所以大约从你得知录取到收到应该是十到十五天。高考录取工作是从7月初陆续开始的,高考录取要按照批次顺序依次进行,首先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最后高职高专批。通知书是在本批次录取完成后发放,届时可以在EMS官网进行查询。
2017高考时间安排6月7日,8日全国高考 各省高考成绩什么时候公布
高考录取批次时间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提前批次、单设本科批次、艺术类院校录取:7月5-11日:提前批本科A、B、C段录取;7月5-12日:体育类、艺术类本科录取;7月12-14日:提前批专科录取;7月13日-14日:体育类、艺术类专科录取;7月15日-16日:单设本科录取(国家专项、地方专项)。
第二阶段:本科一批录取:7月17日:本科一批第一次模拟投档;7月18日:本科一批第二次模拟投档;7月19日:本科一批第三次模拟投档;7月19日: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7月20日:本科一批正式投档,可以查询录取动态;7月22日:正式投档结束,收到录取短信;7月22日:定向就业、少数民族预科、定向录取投档;7月22日-24日:一本征集志愿填报录取,退档、滑档考生重点关注。
第三阶段:本科二批录取:7月22-27日:本科二批填报志愿;7月27日:本科二批第一次模拟投档;7月28日:本科二批第二次模拟投档;7月29日:本科二批第三次模拟投档;7月30日:本科二批正式投档开始,可以查询录取动态;8月1日:二本投档结束,收到录取短信;8月1日-5日:二本征集志愿填报及录取,退档、滑档考生重点关注。第四阶段:高职专科录取:8月6日-7日:高职专科志愿填报;8月8日:高职专科第一次模拟投档;8月9日:高职专科第二次模拟投档;8月10日:正式投档开始;8月12日:正式投档结束。
高考填报志愿后多久可知录取结果?
结合往年时间,汇总高考成绩查询时间如下:
四川省:6月22日晚
今年四川省的高考成绩放榜和分数段公布时间仍然是6月22日晚,各批次录取时间预计在7月4日至8月中旬。 可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查询。
北京市:6月23日中午
北京高考成绩将于6月23日中午发布,学生可上网或电话查询,同时还将确定各批次录取最低分数线及今年高考的“一分一段”统计情况,方便考生根据成绩及分数段填报志愿。考生可登录北京考试信息网查询。
安徽省:6月23日上午9点钟之后
按照往年高考成绩公布时间,一般是在6月23日上午9点钟之后可以查询。考生可通过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安徽教育网、安徽教育资源网查询高考成绩。
吉林省:6月23日左右
吉林省高考成绩公布的时间基本上与去年一样,在23日左右,同时公布录取分数线和一分段表,网上填报志愿工作预计在本月24日开始。考生可在吉林教育信息网查询。
云南省:6月24日
云南省《考生成绩报告单》计划于6月24日起陆续发放,“云南省招考频道”网站、手机客户端和微信公众号将为考生提供免费查询成绩通道。
河北省:6月23日左右
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安排,6月23日左右,考生可到所在中学或招办查询统考成绩。为更好地为广大考生服务,提高普通高校招生信息发布速度,届时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将提供查询服务。
河南省:6月25日零时
考生可登陆河南省教育厅网站、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查询。
山东省:6月25日前公布
今年山东省的高考成绩将于6月25日前公布,考生可登陆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消息。
广东省:6月26日
广东省高考成绩将于6月26日公布,据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透露,今年高考录取率预期将会比去年有所上升。可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查询。
广西省:预计6月23日
广西省教育考试院接受采访时表示,全省各地组考工作管理规范严密,考场秩序良好,考试平稳顺利。预计成绩查询时间为6月23日。考生可登录广西招生考试网查询。
湖南省:6月26日
湖南高考评卷工作于12日开始,6月26日公布高考成绩。可在湖南招生信息考试港查询,招生录取工作将于7月8日开始,8月20日结束。
湖北省:6月23日
6月23日向考生发放高考成绩,高考成绩采取两种方式发放:一是通过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查询;二是通过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发至中学(报名点),由中学(报名点)通知考生。
福建省:6月24日前后
预计6月24日前后可查询高考成绩,考生可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查询。
内蒙古:6月23日公布
据了解,今年高考网上阅卷的时间为6月10日至22日,成绩将于6月23日公布。
查分的方式为:1、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免费查询高考成绩;
辽宁省:预计6月24日
预计6月24日可查询高考成绩,为使考生更快捷地了解自己的考试成绩,辽宁省招考办开通微信公众号“辽宁省教育招生考试”,考生可通过微信免费查询高考成绩、录取结果等信息。同时,考生也可通过登陆“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或通过手机短信和拨打电话查询高考成绩。
重庆:6月24日
6月24日起可查询高考成绩,考生可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或重庆招考信息网,凭报名号和准考证上的密码查询自己的高考成绩。
天津市:6月24日
预计6月24日公布高考成绩,考生可登录天津招考资讯网查询。
陕西省:6月25日
从6月9日起,我省高考评卷工作全面展开,预计6月25日公布成绩。考生可登录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查询。
甘肃省:6月22日左右
按照时间安排,6月10日将开始高考试卷的试评,6月18日左右评阅完全部试卷,6月22日左右公布高考成绩。考生可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查询。
青海:6月30日前
6月9日全省考试结束以后,即进入阅卷登分工作程序,6月30日前发布成绩和招生计划,考生可登录青海招考信息网查询。
新疆:预计6月24日左右可查询高考成绩,考生可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查询。
山西省:预计6月24日公布成绩,考生可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www.sxkszx.cn)查询。
黑龙江:预计6月24日可查询高考成绩,考生可登录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查询。
上海市:预计6月23日晚可查询高考成绩,考生可在上海招考热线查询。
浙江省:预计6月23日可查询高考成绩,考生可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查询。
江苏省:预计6月24日可查询高考成绩,考生可登录江苏教育考试院查询。
江西省:预计6月24日可查询高考成绩,考生可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查询。
海南省:预计6月23日可查询高考成绩,考生可登录查询。
贵州省:预计6月24日左右可查询高考成绩,考生可登录贵州招生考试院查询。
宁夏:预计6月23日左右可查询高考成绩,考生可登录宁夏教育考试院查询。
西藏:预计6月26日左右可查询高考成绩,设置所有批次志愿统一在6月26日至7月1日填报。考生可登录西藏教育网查询。
了解了出分时间,这段时间大家也不能闲着,我们还要抓紧时间为志愿填报做准备哦!
大学第一批次录取时间
10天-30天左右。
高考填报志愿,录取工作在8月底结束,不同批次录取结果完成的时间不一样,考生在填报志愿完成后,即可开始关注投档情况,以便及时了解录取情况。
提前批:7月2日-7月13日
自主招生批:7月14日—7月15日
本一批:7月16日—7月23日
本二批:7月26日—8月6日
高职专科批:8月9日—8月15日
以上录取时间可供参考,具体每省录取完成时间会稍有差别,具体以本地招生办发出的通告为准。
志愿填报
一般情况下,学生填报时,第一志愿会填的比较高,属于那种碰碰运气,只有些许可能报上去的。大胆的试一试的。第二志愿填的符合自己能力的,第三志愿就是保底的,肯定能上的。
考生填报志愿,要严格按照各省市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填写志愿表,志愿表中志愿学校和专业的“批次位置”一定要与“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批次位置相一致。
考生填涂《志愿信息卡》和《志愿表》要认真细致,《志愿信息卡》由计算机录入后打印出考生志愿核对表,考生校正签字。录取时将以《志愿信息卡》的志愿顺序为依据投递档案。
2017高考志愿填报具体时间安排表
大学第一批次录取时间7月17日至8月13日。
其中,提前录取的艺术类、体育类本科院校7月4日至14日录取。提前录取的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时间为7月9日至10日。面向脱贫地区招生“专项生”第一批本科院校(含提前一批本科院校)7月11日至12日录取。
提前录取的第二批本科院校录取时间为7月14日。面向脱贫地区招生“专项生”第二批本科院校(含“专项生”提前二批本科院校)7月15日至16日录取。免费医学定向、公费农科生院校7月17日录取。
详细介绍如下:
本科院校批次录取时间为7月17日至8月13日。其中,第一批本科A类院校7月17日至20日录取;第一批本科A1类院校7月20日至21日录取;第一批本科B类院校7月22日至25日录取。第二批本科A类院校7月27日至30日录取;第二批本科B类院校8月2日至4日录取。第二批本科C类院校8月7日至11日录取。
高考录取通知书一般是在7月中旬开始发放,当然不同的地区以及不同批次发放的时间不一样。按照教育部规定,录取通知书一般会在该批次录取结束后一周寄出。
全国各个省市区、各个批次的录取通知书的发放时间不一样,由各省区和录取高校统一安排。一般从7月15日前后到8月底一直在发放录取通知书。
具体邮寄时间视两地距离而定,寄出后10天内可到。如果考生半个月后仍没有收到录取通知书,请一定要联系所录取高校的招生办公室进行咨询。一般来说,自己所填报志愿的批次录取结束后一周左右,大学就会开始发放录取通知书,所以考生查到自己被录取后的7天到15天,会收到录取通知书。
江苏省2017年高职专科征求平行志愿什么时候开始填报,是八月四号吗?
2017大学入学考试志愿者填写具体时间表.2017年大学入学考试将于6月7日至8日举行,大学入学考试分数什么时候出来?大学分数线什么时候公布?考生什么时候填写志愿者?前几天,2017年大学入学考试志愿者填写了具体的时间表,一起来看看吧.
2017高考成绩公布和各分数段公布时间仍为6月22日晚,各批录取将于7月4日至8月中旬举行.今年专业第一、第二批合并,专业志愿者填写期限为7月5日12点.专业提前批准特殊类别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将于7月上旬公布.7月下旬或8月初,专业批准录取控制分数线公布.
6月22日晚:公布普通大学入学考试本科各批、职业教师班和大学入学考试对口招生和一种模式的大学入学考试省设定合格控制分数线,通知考生审定民族预科直升合格标准的大学入学考试成绩,公布大学入学考试成绩分数段统计表.
6月24日17:00前:填写本科预批准志愿者
6月25日12:00前:考生成绩审查登记在6月25日之前决定发表军校军事检查分数线
6月25-27日:公安大学公安类专业招生面试,体能测试
6月25-30日:公安大学公安类专业招生政审
6月26-30日:军事、武警大学招生军事检查
6月28日:发表艺术考试成绩控制分数线
2017年江苏省普通高校录取批次和时间安排如下:
(一)文科类、理科类
提前录取本科院校,7月8日-12日录取;
第一批本科院校,7月15日-19日录取;
第二批本科院校,7月21日-25日录取;
高职(专科)院校,8月1日-5日录取;
高职(专科)注册入学院校,8月7日-11日录取。
提前录取本科院校包括军事院校、公安政法院校(专业)、航海院校(专业)、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地方专项计划”)、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以下简称“乡村教师计划”)、其他院校〔包括国际关系学院(北京)、北京电子科技学院、上海海关学院、外交学院、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深圳)以及中国科学院大学、上海科技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的综合评价录取,相关院校的飞行技术专业以及部分院校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计划〕等。
(二)体育类、艺术类
提前录取本科院校,7月8日-15日录取(其中艺术类分为3小批);
高职(专科)院校,7月29日-31日录取。
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艺术类录取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分别详见附件1、2、3。
二、志愿设置与填报
今年我省在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各批次以及艺术类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批次中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
(一)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志愿设置
今年我省在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各录取批次设置平行院校志愿、征求平行院校志愿。院校端将依次显示为第1志愿、第2志愿。其中,平行院校志愿由考生在录取前预先填报;每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未被录取且符合填报条件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上网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
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各批次考生可填报的平行院校志愿包含A、B、C、D、E、F、G、H 8所院校,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包含A、B、C、D、E、F、G、H、I、J 10所院校,其中,文科类、理科类每所院校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体育类每所院校可填报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二)艺术类志愿设置
艺术类专业按专业考试方式不同,设置传统院校志愿、平行院校志愿和征求院校志愿。录取批次设置为提前录取本科院校、高职(专科)院校两大批次。具体为:
1.提前录取本科院校。
第1小批:30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清华大学等15所院校、原“211工程”院校、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的非美术类使用专业校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以及沈阳音乐学院,实行传统院校志愿设置。
第2小批: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省内外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
第3小批:除艺术提前本科第1小批以外的其他使用专业校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传统院校志愿设置。
2.高职(专科)院校。
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使用院校校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实行传统院校志愿设置。考生只能在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或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中选择其一填报。
艺术类提前本科、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次录取结束后,各设立一个征求院校志愿,考生只能在传统院校志愿或平行院校志愿中选择其一填报。
对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和专业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各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包含A、B、C、D、E、F、G、H 8所院校,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包含A、B、C、D、E、F、G、H、I、J 10所院校;对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和专业实行传统院校志愿设置,即每个录取批次设置1所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志愿中含有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三)志愿填报
今年我省将在通知考生高考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公布符合各阶段填报志愿要求的逐分段考生人数、各批次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限第一阶段填报批次)和填报志愿资格线后,分两个阶段组织考生在省教育考试院专设的网站(或填报高考志愿。
第一阶段:6月27日至7月2日(截止到7月2日17:00),填报本科院校志愿。具体包括:文科类、理科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含军事、公安政法、航海、地方专项计划、乡村教师计划、其他院校)、体育类、艺术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文科类、理科类第一、二批本科院校志愿。此外,我省专门设立了“自主招生、试点学院、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录取”志愿填报专栏,考生若获得多个招生类型或招生院校填报资格,只能选择一所院校填报。
其中,艺术类提前录取本科第1小批院校志愿须在6月29日17:00前完成填报。
第二阶段:7月27日至28日(截止到7月28日17:00),填报高职(专科)院校志愿。凡第一阶段未被录取且符合第二阶段填报志愿条件的考生均可填报,具体包括: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志愿。
在每一批次平行院校志愿(艺术类含传统志愿,下同)录取结束后,未被录取且符合相应批次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条件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上网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
三、照顾录取政策
根据《江苏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规定,我省2017年高校招生照顾录取政策确定如下:
(一)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将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分投档(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项),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可加5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2.烈士子女,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3.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省属高校,录取时可加3分投档。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受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省级以上部门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或其子女,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考生。
申请享受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名单,须由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县(市、区)、市招办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报省教育考试院等有关部门审核,审核通过的名单经再次公示无异议后方为有效。
(三)根据我省08高考方案及其完善微调办法的有关规定,凡符合下列规定之一的应届考生,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具体规定如下:
1.对第一次参加必修科目测试,且技术科目测试合格(含技术科目补考合格,下同)的文科类或理科类考生,每1门必修科目成绩达到A级,在划线前加1分计入统考成绩;如4门必修科目成绩均达到A级,且技术科目测试合格,在划线前奖励1分,即加5分计入统考成绩。
2.不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的体育类、艺术类考生,第一次参加必修科目测试,且技术科目测试合格,每1门必修科目成绩达到A级,在划线前加1分计入统考成绩;如4门及4门以上必修科目成绩达到A级,且技术科目测试合格,在划线前加5分计入统考成绩。
3.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的体育类、艺术类考生,在参加文科类或理科类专业录取时,除两门选修科目以外的4门必修科目,如在第一次参加学业水平测试取得A级的,且技术科目测试合格,其奖励分数参照文科类或理科类考生的政策执行;在参加体育类或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其奖励分数参照不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的体育类、艺术类考生的政策执行。
第(三)条规定的政策性奖励分可与第(一)条规定的照顾分值累计。
(四)在综合素质评价中,考生“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单项达到A级且其他三项均为合格的,高校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取;均为D级的,高校可以不予录取。
四、录取准备和模拟投档
为使普通高校录取工作顺利实施,保证部分特殊类型考生按有关政策进行录取,各招生院校在录取开始前要完成以下工作:
(一)数据准备
1.7月6日前,核准自主招生、试点学院、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录取等院校入选考生名单;核准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名单、高水平艺术团特长生等特殊类型考生资格名单及其招生院校名称、代码和选测科目要求等。
2.模拟投档前,确定各高校调档比例(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1.05),建议各批次招生人数在200人(含)以上的高校采用1:1.01,在200人以下20人(含)以上的高校采用1:1.03,在20人以下的高校采用1:1.05。如高校不按时提供调档比例,各批次默认其调档比例为1:1.01。
(二)模拟投档
1.在文科类和理科类各批次正式投档前,先进行模拟投档,模拟投档将按省教育考试院与院校确定的调档比例进行。
2.模拟投档根据有关院校的特殊要求进行(如选测科目要求、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预计增加顺延计划;按第一批本科或第二批本科线录取等)。
3.在模拟投档后,将立即通过WWW信息发布网站向院校提供模拟投档线。根据院校提出的增加顺延计划数、调整调档比例等要求,再次进行投档,形成各院校最终的投档线。
五、投档原则及办法
(一)投档原则
1.文科类、理科类
文科类、理科类平行院校志愿的投档原则是“依据文理,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平行院校志愿投档的具体办法是:将省控线上的考生,分科类,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检索考生所填A、B、C、D、E、F、G、H或A、B、C、D、E、F、G、H、I、J志愿。只要被检索的8所或10所院校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如没有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则不能投档。上述过程完成后,无论档案是否投出,均视为该考生已享受了本批次平行院校志愿投档机会。如果考生档案投到某院校后,因故被退出,将不再补投到该批次平行志愿的其他院校。
2.体育类
对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省控线且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达到相关要求的考生,按院校提出的调档比例(不超过1:1.05),不分男生、女生,按照“满足等级,文化分和专业分之和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原则投档。
3.艺术类
艺术类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实行平行院校志愿,其投档原则是“满足等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艺术类使用专业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的投档原则是对文化分达线、专业合格的考生,按照院校提出的调档比例投档。艺术类院校如对必测科目提出等级要求,则投档时还需符合院校提出的等级要求。具体分为以下四种情况:
(1)使用音乐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专业),对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省控线的考生,分声乐、器乐,按专业分及招生院校提出的调档比例(不超过1:1.05),按照“满足等级,专业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原则投档。
(2)使用美术类和编导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专业),对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省控线的考生,按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及招生院校提出的调档比例(不超过1:1.05),按照“满足等级,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原则投档。
(3)对报考30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等15所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且文化分、专业分均达到相关招生院校自行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院校提出的调档比例投档。
(4)对报考30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等15所院校以外的其他使用专业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专业),且专业合格、文化分达省控线的考生,按院校提出的调档比例投档。
院校对进档考生按本校招生章程中预先确定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对于艺术类提前录取本科第1小批院校,我院将在7月2日前通过艺术校考管理系统向相关院校发放考生志愿数据,7月8日通过录取系统正式投档,院校通过录取系统上传拟录取名单。
(二)投档办法
1.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各批次以及艺术类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批次,按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原则,根据各校确定的调档比例进行批量投档;艺术类使用专业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按传统志愿投档方式投档。在投档过程中,文科类、理科类考生如总分相同,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分数与附加题分数之和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文科类考生再依次按语文(不含附加分)、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理科类考生再依次按数学(不含附加分)、语文、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体育类、艺术类考生如总分相同,按文化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以上规则排序后,如仍相同,则将这部分考生按志愿全部投档,由高校决定其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
2.实行自主招生、试点学院招生、高校专项计划、省属高校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的院校,应根据教育部和我省有关政策,按招生章程中所确定的规则、办法录取。对填报自主招生、试点学院、高校专项计划、省属高校综合评价录取等院校志愿且达到投档条件的考生,在本科第一批批量投档前,我院将先行向有关高校投档,由高校决定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高校应在本一批次批量投档前,及时将不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退档,以便这些考生参加本一及随后各批次院校志愿的投档。
3.在平行院校志愿投档过程中,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省属普通高校的,录取时可加3分投档。对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民族预科班的,如院校在省控线上生源不足,将按有关照顾录取政策降分投档,最大降分不超过40分。
4.报考空军航空大学和海军航空大学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必须为空军或海军招飞体检和政审合格的考生。根据招飞合格名单,在提前录取本科院校批次前,将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直接投档录取。
5.公布在提前批次的中国科学院大学、上海科技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等5所院校综合评价录取计划,只招收参加学校测试并入选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将根据学校确定并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名单,在提前录取本科院校投档之前,将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直接投档录取。
6.对在第二阶段填报“定向培养士官”院校志愿且体检、面试、政审合格的考生,在文科类、理科类本科第二批院校录取结束后、高职(专科)院校投档前,按照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三)关于征求(平行)院校志愿
在各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录取后,未被录取且符合填报要求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上网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因此,请各院校务必按我院规定程序,按时完成提档、阅档、审核、退档等各环节的录取工作,保证档案的正常周转,保证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保证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
对超过规定时间未按要求完成相关环节工作的高校,经我院联系后仍无故拒绝或故意拖延时间的,我院将依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根据所投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有关高校计划数及录取规则,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设置考生电子档案为预录取状态。同时,立即书面通知有关高校,并将有关情况上报教育部。
(四)关于政策性降分投档
在各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录取后,如仍有少数院校线上生源不足,不能完成招生计划,根据有关规定,对本批次预先填报的平行院校志愿中填有缺额院校志愿的考生,按其志愿,可在同批省控线下适当降分向缺额院校投档,由院校择优录取。如按相关规定进行降分后,仍有少数院校生源不足,不能完成招生计划,可再对本批次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中填有缺额院校志愿的考生,按其志愿,适当降分向缺额院校投档,由院校择优录取。各批次最大降分幅度一般不超过10分。
六、关于注册入学
我省继续在省内部分高职(专科)院校中试行注册入学的录取模式,有关要求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1年江苏省高职(专科)院校注册入学试点方案的通知》(苏教考〔2011〕2号)和《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7年江苏省高职(专科)院校注册入学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招〔2017〕15号)规定执行。
七、录取体制、录取审核和档案移交
1.录取体制
高校和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实施新生录取工作。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符合高校调档要求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按高校提出的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向其投放考生电子档案,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高校根据其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确定的录取规则对进档考生进行排序,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并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
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实施向高校投放合格生源电子档案,并监督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的情况,防止、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
2.关于新生录取名册审核和考生档案移交
院校新生录取名册须经我院核准,并由我院加盖录取专用章,院校据此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
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到原毕业中学(单位)领取经密封的个人纸质档案材料,到院校报到时移交给院校。
被录取的考生到高校报到后,高校须从本校录取库中将考生电子档案中的有关信息直接打印并加盖学校公章后作为考生录取的原始档案(含考生报名登记表、体检表、志愿表等),与其他纸质档案一起存入考生个人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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