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贫困县高考加分政策_甘肃高考贫困专项地区

1、甘肃省2015年高考录取查询系统将在本月15日前后提前批录取后开通,首先可以查询的是提前批录取的艺术类、体育类、军校、国防生等志愿。农村专项计划录取结果会同时公布。

2、2015年高考录取工作是从7月初陆续开始的,高考录取要按照批次顺序依次进行,首先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最后高职高专批。高考录取结果会随着每个批次的录取结束随时公布,考生随时可以按照自己的报考批次录取时间到当地的教育考试院官网查询录取结果。投档分数及录取分数线会在投档及录取结束后公布。

3、录取结果公布后,被录取考生要时刻保持预留电话的畅通,录取通知书会陆续发放到考生手中。高考每个批次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教育考试院会公布缺额学校征集计划,没有被录取的考生可以上网填报征集志愿或降分征集志愿,报考没有招够人数的缺额学校。准确的征集志愿填报时间考试院官网会公布。

不可以,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规定:国家专项计划由中央部门和地方本科一批招生为主的学校承担。

所以,沈阳二本大学没有在甘肃实行贫困地区国家专项计划资格。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

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有关部署,2016年继续实施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落实专项计划招生任务

1.扩大实施国家专项计划。国家专项计划定向招收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以及新疆南疆四地州学生,由中央部门和地方本科一批招生为主的学校承担,2016年安排招生计划6万名,比2015年增加1万名。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2016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具有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国家专项计划招生办法和工作流程按照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实施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通知》(教学〔2012〕2号)要求执行,鼓励有条件的省份探索有利于完成计划的志愿填报和投档录取模式。国家专项计划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所在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同批次内生源不足时,高校不得擅自将未完成的计划调整为普通计划录取,应通过多次公开征集志愿方式录取。经征集志愿仍未完成的计划,应适当降分录取。对有政审、面试、体检等特殊招生要求的高校或专业可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

2.继续实施地方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定向招收各省(区、市)实施区域的农村学生,由各省(区、市)所属重点高校承担,安排招生计划原则上不少于有关高校年度本科一批招生规模的3%。地方专项计划的具体实施区域、报考条件和录取办法由各省(区、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实施区域要对本省(区、市)民族自治县实现全覆盖。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本地高等教育资源统筹,进一步扩大地方专项计划招生规模,并于4月30日前将分学校招生计划通过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管理系统(www.msheas.com)报送教育部发展规划司。

3.继续实施高校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根据上述要求确定。招生任务由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承担,安排招生计划不少于有关高校年度本科招生规模的2%。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2016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高校专项计划单报志愿、单独录取,在本科一批开始前完成录取,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有关高校所在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有关高校特别是农村学生人数相对较少的高校,要进一步增加招生名额,努力使本校农村学生人数明显增加。要充分考虑农村学生特点及相关地区基础教育实际,简化招录程序,探索适合农村学生的招生办法。采取安排分省计划录取的高校,要根据资格考生情况在有关省份编制招生来源计划,并进行标注说明。4月5日前,有关高校公布招生简章。4月25日前,考生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完成报名申请。5月15日前,有关省(区、市)完成考生资格初审。5月30日前有关高校完成考生申请材料审核。

二、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

1.严格实施区域范围。有关省(区、市)要严格执行国家专项计划确定的实施区域,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地方和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须将本省(区、市)确定的地方专项计划实施区域和招生办法于4月30日前报送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并将确定的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提供有关高校。

2.严格考生资格审核。专项计划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区、市)负责组织。各省(区、市)要根据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公安户籍系统、中小学生学籍系统和高考报名系统信息,细化资格审核办法,建立省、市、县三级的教育、公安等多部门联合审核工作机制,确保考生户籍、学籍真实准确。已实施户籍制度改革不再区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省(区、市),要根据本地推进城镇化进程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确定本省(区、市)农村的区域范围,并据此进行考生户籍资格审核,配合有关高校进行资格复查。城乡区域划分标准可参照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有关标准。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中学要严格执行专项计划报考条件、资格审核程序和工作流程,完善监督机制,规范考生报名材料,确保考生招生信息、纸质档案、中小学生学籍系统信息一致,严防资格造假和违规录取。有关高校要在考生申请、录取和新生报到环节认真开展考生资格复查,逐人核查考生报名材料、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等相关信息。对存疑的考生,要及时商请有关省级招生机构复核,坚决取消不符合实施区域、学籍、户籍等要求的考生资格。

文件选自教育部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