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浩特一中2017高考成绩_2016乌兰浩特高考

一、户口是兴安盟的,在呼市读书,高考要回兴安盟;但内蒙古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规定的特殊考生除外。

二、《内蒙古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内招考办[2015]99号)规定:

考生在户籍所在地的旗(县、市、区)(以下简称旗县)招生考试机构报名。区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在其父母居住地旗县报名。

除下列情况外,不得跨盟市、跨旗县报名。

1. 以下5类考生可以在其就读学校所在地旗县报名:

(1)自治区教育厅批准的招生规模范围内的跨盟市招收的宏志班应届生;

(2)盟市直属高级中等学校本盟市户籍应届生;

(3)蒙语授课各科类应届生;

(4)高职对口招生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生;

(5)五年制高职三二分段应届转段生。

2. 以下4类考生可以由盟市招生考试机构指定报名地点:

(1)蒙语授课的往届生;

(2)高职对口招生的中等职业学校往届生;

(3)汉语授课加试蒙古语文乙的应往届生;

(4)外语应试语种为日语或俄语的考生。

3. 朝鲜语授课考生统一在乌兰浩特市报名。

毕业证书、年龄、考试成绩。根据查询出国留学网得知。

1、毕业证书:需要持有高中毕业证书,作为复读的基本条件。

2、年龄:高中复读要求考生年龄不超过22岁,即复读生不能超过23岁。

3、考试成绩:高考复读生必须有当年高考的成绩单,并且成绩要达到省内招生的最低门槛也就是存在复读的基础上,要沉淀的成绩。